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786

786.启18:17

786.启18:17, 18.“所有船主,所有乘船的和水手们,连所有靠海为业的”表示那些被称为平信徒的人,无论那些级别较高或尊严较大的人,还是那些级别较低或尊严较小的人,甚至直到普通民众,就是那些依附于这种宗教说服,热爱并亲吻它,或从心里承认和崇敬它的人。启18:9-16论述了神职人员,他们凭这种宗教说服处于统治地位,并行使主的神性权威,利用它赚得世界。现在论述的是那些没有处于任何事工的秩序,却仍热爱并亲吻这种宗教说服,从心里承认和崇敬它,被称为平信徒的人。“所有船主”是指他们当中级别最高的人,即皇帝、君王、公爵和王子。“所有乘船的”是指那些在或大或小程度上处于各种职能的人。“水手们”是指级别最低的人,他们被称为普通民众。“所有靠海为业的”是指总体上所有依附于这种宗教说服,热爱并亲吻它,或从心里承认和崇敬它的人。
此处指的是所有这些人,这一点从灵义上的一系列事物,以及“船主”、“乘船的”、“水手”和“靠海为业的”的含义明显可知。“船主”(或“掌舵的”)、“乘船的”和“水手们”只能是指那些为前面被称为“货物”的事物,就是他们收入宝库的东西,以及财产做出贡献,又接受作为功德的祝福和宣福为回报,以及为自己的灵魂所渴望的其它类似东西的人。当所指的是这些人时,很明显,“所有船主”是指他们当中级别最高的人;“所有乘船的”是指所有处于从属地位的人;“水手们”是指级别最低的人。“船”是指属灵的货物,即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或认知(可参看AR 406节);此处的货物是属世的货物;按他们所想的,作为回报,他们会得到属灵事物。“所有靠海为业的”之所以是指所有热爱并亲吻这种宗教说服,或从心里承认和崇敬它的人,无论他们是谁,是因为“海”表示这种宗教说服;事实上,“海”表示教会的外在(参看AR 238, 290, 403-405, 470, 565b, 659, 661节);这种宗教说服是纯外在的。以赛亚书中的这些话表示类似事物:
耶和华你们的救赎主,以色列的圣者如此说,因你们的缘故,我已经打发人到巴别去,丢弃她一切的门闩,他们的哭喊声在船上;耶和华如此说,我在海中开道,在大水中开路。(以赛亚书43:14, 16)
经上说“他们的哭喊声在船上”,就像此处经上说“(他们)都远远地站着,(从船上)喊着说”一样。同样,在以西结书:
因掌舵者的呼声,郊野就必震动,所有划桨的,就是所有水手和在海上掌舵的,都必下船,他们必为你痛哭。(以西结书27:28-30)
但这话论及推罗的毁灭,推罗表示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或认知方面的教会。
然而,要知道,此处所指的,只是那些热爱并亲吻这种宗教说服,从心里承认和崇敬它的人。而那些属于同一宗教说服,因在其中出生并长大而的确承认它,但对他们为篡夺神性敬拜,占有世上所有人的一切财产所用的狡猾把戏、所设的网罗陷阱一无所知,仍出于诚实的心行善,并把目光转向主的人,死后则来到幸福的人当中;因为一旦在那里被教导,他们就接受真理,拒绝崇拜教皇、祈求圣徒,承认主是天地之神,并被提到天堂,成为天使。因此,灵界也有这些人的许多天堂社群,管理这些社群的,是那些以同样的方式生活的尊贵人。我得以看到,在管理这些社群的人当中,有些人甚至曾是皇帝、君王、公爵和王子;他们的确承认教皇是教会的最高管理者,但不承认教皇是主的代牧;他们同样承认一些教皇诏书,但却视圣言为神圣,并在行政管理中行事公正。关于这些人,可参看《最后的审判(续)》(58-60节)中根据亲身经历所报告的内容。

诠释启示录 #1124

1124.启18:8

1124.启18:8.“因此,在一天之内,她的灾殃就必来到”表示因为他们具有这种品质,他们的最后状态即将来临,然后到来的是毁灭。这从“因此”、“在一天之内”和“灾殃”的含义清楚可知:“因此”是指因为他们具有这种品质,即:他们以统治天堂和教会为荣耀或骄傲和快乐,倚靠他们自己,不倚靠神性的能力和保护。“在一天之内”是指他们的最后状态,“天”表示状态,在此表示最后状态,因为经上补充说,那时有“死亡、悲哀、饥荒”。“灾殃”是指那些摧毁属灵生命的事物,因而是指毁灭(参看AE 584节)。在此由他们的灾殃必来到的那一天所表示的最后状态是指当他们中间不再剩下任何良善和真理时的状态。由于那时,他们的属灵生命被完全摧毁了,所以毁灭,也就是最后的审判就临到他们。这种情况以前之所以没有发生,而是此时发生,是因为这时,天堂与他们的联系或结合不复存在;当没有了联系或结合时,分离就会发生,这种分离就是最后的审判。当最后的审判到来时,恶人就被扔进地狱,善人被提入天堂。因为一旦任何人与天堂的联系被打破,他就立刻坠入地狱。只有与天堂,因而与主的联系才能使人不下地狱。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如果有人说并认为,生命本身是神,或神是生命本身,同时却对生命是什么没有任何概念,那么除了这些表述之外,他根本不理解神是什么。人的思维里面有两种观念,一种是抽象的属灵观念,一种是非抽象的属世观念。关于生命,也就是神的抽象的属灵观念是,它是爱本身,也是智慧本身,爱来自智慧,智慧来自爱。但关于生命,也就是神的非抽象的属世观念是,祂的爱就像火,祂的智慧就像光,两者一起就像一束灿烂的阳光。这种属世观念源于对应关系,因为火对应于爱,光对应于智慧;因此,在圣言中,“火”表示爱,“光”表示智慧。当一个人从圣言讲道时,他也祷告说,愿天上的火(这火是指神性之爱)温暖或点燃所有人的心,愿天上的光(这光是指神性智慧)照亮所有人的心智。

在神性智慧中的神性之爱是生命本身,也就是神,这爱在本质上是不可想象的,因为它是无限的,因而超越人类的理解;但它在表象上是可以想象的。主在天使眼前显为一轮太阳,热和光从这太阳发出。这太阳是神性之爱,热是神性之爱的发出或发出的神性之爱,被称为神性良善,光是神性智慧的发出或发出的神性智慧,被称为神性真理。然而,人对生命,也就是神,决不可持有像对火、热或光那样的观念,除非它里面同时有对爱和智慧的观念;也就是说,神性之爱就像火,神性智慧就像光,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一起就是一道灿烂的阳光。因为神是一个完美的人,在脸上像人,在身体上也像人,在形式上没有任何区别,只在本质上有区别。祂的本质是,祂是爱本身,智慧本身,因而是生命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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