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86.启18:17, 18.“所有船主,所有乘船的和水手们,连所有靠海为业的”表示那些被称为平信徒的人,无论那些级别较高或尊严较大的人,还是那些级别较低或尊严较小的人,甚至直到普通民众,就是那些依附于这种宗教说服,热爱并亲吻它,或从心里承认和崇敬它的人。启18:9-16论述了神职人员,他们凭这种宗教说服处于统治地位,并行使主的神性权威,利用它赚得世界。现在论述的是那些没有处于任何事工的秩序,却仍热爱并亲吻这种宗教说服,从心里承认和崇敬它,被称为平信徒的人。“所有船主”是指他们当中级别最高的人,即皇帝、君王、公爵和王子。“所有乘船的”是指那些在或大或小程度上处于各种职能的人。“水手们”是指级别最低的人,他们被称为普通民众。“所有靠海为业的”是指总体上所有依附于这种宗教说服,热爱并亲吻它,或从心里承认和崇敬它的人。
此处指的是所有这些人,这一点从灵义上的一系列事物,以及“船主”、“乘船的”、“水手”和“靠海为业的”的含义明显可知。“船主”(或“掌舵的”)、“乘船的”和“水手们”只能是指那些为前面被称为“货物”的事物,就是他们收入宝库的东西,以及财产做出贡献,又接受作为功德的祝福和宣福为回报,以及为自己的灵魂所渴望的其它类似东西的人。当所指的是这些人时,很明显,“所有船主”是指他们当中级别最高的人;“所有乘船的”是指所有处于从属地位的人;“水手们”是指级别最低的人。“船”是指属灵的货物,即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或认知(可参看AR 406节);此处的货物是属世的货物;按他们所想的,作为回报,他们会得到属灵事物。“所有靠海为业的”之所以是指所有热爱并亲吻这种宗教说服,或从心里承认和崇敬它的人,无论他们是谁,是因为“海”表示这种宗教说服;事实上,“海”表示教会的外在(参看AR 238, 290, 403-405, 470, 565b, 659, 661节);这种宗教说服是纯外在的。以赛亚书中的这些话表示类似事物:
耶和华你们的救赎主,以色列的圣者如此说,因你们的缘故,我已经打发人到巴别去,丢弃她一切的门闩,他们的哭喊声在船上;耶和华如此说,我在海中开道,在大水中开路。(以赛亚书43:14, 16)
经上说“他们的哭喊声在船上”,就像此处经上说“(他们)都远远地站着,(从船上)喊着说”一样。同样,在以西结书:
因掌舵者的呼声,郊野就必震动,所有划桨的,就是所有水手和在海上掌舵的,都必下船,他们必为你痛哭。(以西结书27:28-30)
但这话论及推罗的毁灭,推罗表示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或认知方面的教会。
然而,要知道,此处所指的,只是那些热爱并亲吻这种宗教说服,从心里承认和崇敬它的人。而那些属于同一宗教说服,因在其中出生并长大而的确承认它,但对他们为篡夺神性敬拜,占有世上所有人的一切财产所用的狡猾把戏、所设的网罗陷阱一无所知,仍出于诚实的心行善,并把目光转向主的人,死后则来到幸福的人当中;因为一旦在那里被教导,他们就接受真理,拒绝崇拜教皇、祈求圣徒,承认主是天地之神,并被提到天堂,成为天使。因此,灵界也有这些人的许多天堂社群,管理这些社群的,是那些以同样的方式生活的尊贵人。我得以看到,在管理这些社群的人当中,有些人甚至曾是皇帝、君王、公爵和王子;他们的确承认教皇是教会的最高管理者,但不承认教皇是主的代牧;他们同样承认一些教皇诏书,但却视圣言为神圣,并在行政管理中行事公正。关于这些人,可参看《最后的审判(续)》(58-60节)中根据亲身经历所报告的内容。
1091.启18:1.“这些事以后”表示对“淫妇或妓女”所指的那些人的最后审判完成之后。这从本章接下来的话清楚可知,即:从天降下的天使喊着说,大巴比伦倾倒了,成了“鬼魔的住处,和各样污秽之灵的巢穴,并各样污秽可憎之鸟的巢穴”,这句话是指它的毁灭或垮台,因而是指最后的审判;还有:那些因怕她的痛苦,就远远地站着的人说“祸哉,祸哉,巴比伦大城,强大的城啊;一时之间你的审判就来到了”(启18:10, 15, 16, 19),以及其余的话。不过,本章讲述了在此之后,也就是对他们的最后审判之后,要发生的事,即:他们的宗教说服将被完全判死刑,永远不会复活。但这些事必须这样来理解:这种宗教说服仍继续在世上盛行,因为对统治的爱如此植入每个人,以至于无法根除,只要这爱仍旧存在,这种宗教说服就不可能不存在于世上。然而,在每个人死后所进入的灵界,它会结束,因为那时,所有属于这个宗教、出于对统治的爱之快乐实施统治的人都不再像以前那样,在天堂与地狱中间的灵人界为自己制造貌似的天堂,而是在那里停留一段时间,但他们一到那里,就被送走并投入自己的地狱。这就是巴比伦毁灭的意思,如此处启示录和先知书的许多经文所预言的。由于巴比伦人已经将主掌管天堂和教会的权柄转给他们称之为彼得的后继者,因而称之为主之代牧的首席教皇,声称主将掌管天堂和地狱的权柄移交给了彼得,这不是主的神性权柄,而是从父神那里所得来的人身的权柄,所以我将在本章末尾说明,主甚至在其人身方面也是神,也就是说,祂的人身是神性。由此可推知,巴比伦人已将祂的神性权柄转给他们称其为主之代牧的人,从而使他成为地上的神,他则使他的牧师或神父成为诸神,这必然是一件令人憎恶、骇人听闻的事。首先,在本文末尾,我们将调查整个基督教界都接受的三位一体教义,根据尼西亚会议的法令,该教义被称为《亚他那修信经》,也被称为《亚他那修信仰》。此处将全文引用英国从会议的法令那里所取的信经本身。
《亚他那修信经》
凡人欲得救,首先当持守大公教会信仰;此信仰,凡守之不全不正又怀疑者,必永远沉沦。大公教会信仰即:我等敬拜一体三位,而三位一体之神;其位不紊,其体不分。父一位,子一位,圣灵亦一位;然而父子圣灵同一神性,同一荣耀,亦同一永恒之尊严。父如何,子如何,圣灵亦如何。父不受造,子不受造,圣灵亦不受造。父无限,子无限,圣灵亦无限。父永恒,子永恒,圣灵亦永恒。非三永恒者,乃一永恒者;非三不受造者,非三无限者,乃一不受造者,一无限者。如是,父全能,子全能,圣灵亦全能;然而,非三全能者,乃一全能者。如是,父是神,子是神,圣灵亦是神;然而,非三神,乃一神。如是,父是主,子是主,圣灵亦是主;然而,非三主,乃一主。依基督真道,我等不得不认每位独为神,独为主。依大公教,我等不得谓神有三,亦不得谓主有三(其它的,依基督真道,我等不得提三神或三主)。父非由谁作成:既非受造,亦非受生。子独由于父,非作成,亦非受造,而为受生。圣灵由于父和子,既非作成,亦非受造,亦非受生,而为发出。如是,有一父,非三父,有一子,非三子;有一圣灵,非三圣灵。且此三位无分先後,无别尊卑。三位乃均永恒,而同等。由是如前所言,当敬拜一体三位,而三位一体之神(其它的,当敬拜一神性中的三位,三位中的一神性)。所以凡欲得救者,必如是而思三位一体之神。再者,为求得救赎,彼亦必笃信我等之主耶稣基督成为人身(其它的,彼必恒信我等之主耶稣基督是真人)。依真正信仰,我等信认神之子我等之主耶稣基督,神的儿子,为神,又为人。其为神,与圣父同体(或同本质;其它的,性质),受生于世界之先;其为人,与母同体(其它的,性质),诞生于此世界。全神,亦全人,具有理性之灵,人性之身;依其为神,与父同等,依其为人,少逊于父。彼虽为神,亦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彼为一,非由于变神性为人性(或变神为血肉),乃由于使其人性进入于神性(或神)。合为一,非由二性相混,乃由于位格为一(其它的,因为它们是一位格)。如理性之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彼为救我等而受难,降至地狱,第三日从死里复活;升天,坐于全能神父之右;将来必从彼处降临,审判活人死人。彼降临时,万人必具身体复活;并供认所行之事;行善者必入永生,作恶者必入永火。此乃大公教会之信仰,人除非笃实相信,必不能得救。愿荣耀归父神,圣子和圣灵。昔在,今在,永远常在,万世无穷。阿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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