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784

784.至于他们用来

784.至于他们用来获利的特许,其形式五花八门。有些特许涉及法律禁止范围内的婚约;有的涉及离婚;有的涉及邪恶,甚至大恶,同时免于世间刑罚;也通过纵容获利;有些特许涉及没有世俗权力的任何准许或权能的公务;其中还包括对爵位和公国的确认;更不用说他们通过向那些增添修道院财富、扩充其宝库的人许以天堂喜乐,称他们的奉献为善工,本身是神圣的,也是有功德的而获利;他们通过对于圣徒的能力和帮助,及其所行神迹的深刻信仰引诱人们。尤其是,他们阴谋暗算患病的富人,向他们灌输地狱的恐怖,通过许诺照着遗赠财物的价值为他们的灵魂举行弥撒,由此从他们称之为“炼狱”的受苦之地逐渐释放出来,从而获准去往天堂而敲诈他们。
关于炼狱。我可以肯定地说,炼狱纯粹是巴比伦旨在谋利的捏造,根本不存在,也不可能存在。每个人死后首先进入天堂与地狱之间的灵人界,在那里各自照着在世时的生活要么为天堂,要么为地狱做预备。在灵人界,没有人遭受折磨;不过,恶人在预备之后进入地狱时就会逐渐受苦。灵人界有无数社群,其中的欢乐与世上的一样。这是因为那里的居民都与世人联结,世人也在天堂与地狱之间。他们的外在逐渐脱去,因而内在被打开。这个过程会持续到主导爱显露出来,因为主导爱是生命之爱,是至内在的,并掌控外在。从这种显露明显可知此人的性质;于是,他照着主导爱的性质从灵人界被送往他自己的地方:若为善,便在天堂;若为恶,便在地狱。此事千真万确,我得以确切地知道这一点,因为主恩准我与灵人界的居民在一起,看到这一切,从而通过亲身经历把它讲述出来,这种情形如今已持续了二十年。所以,我可以肯定地说,炼狱就是一个可称为属恶魔的捏造,是为了谋利,为了掌控灵魂,甚至掌控死后的死者。

诠释启示录 #224

224.“并我的新名

224.“并我的新名”表示他们还将承认主的神性人身。这从“我要把我的新名写在他上面”的含义清楚可知,“我要把我的新名写在他上面”是指他们将承认主的神性人身。“写在一个人上面”是指植入生活或生命(参看AE 222节),在此是指植入来自仁的信,因为写给该教会天使的信论述了这信(参看AE 203节);植入这信是指从心里承认。“主的新名”是指祂的神性人身,因为这本名为《启示录》的预言书论述了那些将在新耶路撒冷的人和那些将不在其中的人,没有论述如人们通常所认为的教会的相继状态(参看AE 5节);那些将在新耶路撒冷的人,就是所有将承认主的神性人身的人。因此,《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97节)末尾说:“主里面有一个三位一体,即:神性本身,神性人身和发出的神性,这是一个来自天堂的奥秘,被揭示给那些将要在圣耶路撒冷的人。”这就是“主的新名”,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这个真理以前在教会不被承认。至于在圣言中,“耶和华的名”、“主的名”和“耶稣基督的名”进一步表示什么,可参看前文(AE 26, 102, 133, 148节);所表示的是主的神性人身(AE 26, 102节)。“耶和华的名”之所以表示这神性人身,是因为在圣言中,“名”表示一个状态和一个事物的品质或性质(参看AE 148节);一切事物在天上和地上被创造和制作所藉由的神性品质就是主的神性人身;如经上在约翰福音所说的:

起初有圣言,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万物都是藉着祂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藉着祂造的。世界也是藉着祂造的。圣言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我们也见过祂的荣耀,正是父独生子的荣耀,充满了恩典和真理。(约翰福音1:1–3, 10, 14)

由此可见为何“耶和华的名”表示主的神性人身。主自己在约翰福音说明,在圣言中,“耶和华的名”表示这神性人身:

耶稣说,父啊,愿你荣耀你的名。当时就有声音从天上来,我已经荣耀了它,还要再荣耀。(约翰福音12:28)

“荣耀”是指作成神性。同一福音书:

耶稣说,我已将你的名显明与人们;我已让他们认识你的名,还要让它被认识。(约翰福音17:6,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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