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84.至于他们用来获利的特许,其形式是各种各样的。有些特许涉及法律禁止范围内的婚姻缔结;有些特许涉及离婚;有些特许涉及邪恶,甚至大恶,以及当时免除世俗的惩罚;通过赎罪券也有特许;有些特许涉及在未经世俗统治者授权的情况下的行政管理权;其中还包括对公爵的爵位和公国的确认;更不用说他们通过向那些充实修道院、扩充其宝库的人承诺天堂的喜乐,称他们的礼物是神圣而有功德的善行本身而获利。他们通过让这些人深信圣徒的权柄和帮助,以及他们所行的神迹而诱使他们如此行。尤其是,当富人生病时,他们就暗算他们,那时还灌输地狱的恐怖,从而通过承诺照着他们遗赠财物的价值为他们的灵魂举行弥撒,由此逐渐从他们称之为炼狱的折磨之地解脱出来,从而获准进入天堂来勒索他们。
关于炼狱。我可以断言,炼狱纯粹是巴比伦为了物质利益而虚构的,既不存在,也不可能存在。每个人死后首先进入灵人界,灵人界在天堂与地狱的中间;在那里,各人照着他在世上的生活要么为天堂,要么为地狱做准备。在灵人界,没有人会受到任何折磨;不过,恶人在做好准备后进入地狱时,首先进入折磨。灵人界有无数社群,其中的喜乐与地上的很相似,因为那里的居民与地上的人结合,后者也在天堂与地狱中间。在灵人界,他们的外在会逐渐脱去,他们的内在因此被打开;这个过程会持续到主导爱显露出来,事实上,主导爱是生命之爱,是至内在的,也是掌控他们外在的爱;当这爱被揭示出来时,人的真实品质就变得显而易见了;按照这爱的品质,他从灵人界被送往他自己的地方:若为良善,就被送往天堂;若为邪恶,就被送往地狱。情况就是这样,我得以确切地知道这一点,因为主恩准我与那些在灵人界里的人在一起,看到这一切,从而通过亲身经历把它讲述出来;到现在这已经持续了二十年了。因此,我可以断言,炼狱是可称之为恶魔般的虚构,因为它是为了利益,为了掌控灵魂的权力,甚至掌控死后的死者灵魂的权力而编造的。
490.从创世记第一章明显可知,神所造的一切都是好的。在那里,经上说“神看着是好的”(创世记1:10,12,18,21,25),结尾又说“神看一切所造的都甚好(创世记1:31)。这一点从人在伊甸园的原始状态也能清楚看出来。然而,邪恶起源于人,这从亚当的第二个状态,也就是他因被逐出伊甸园而堕落后的状态明显看出来。由此清楚可知,如果在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没有被赋予人,那么就不是人,而是神自己成为罪恶的起因,因而神既造了善又造了恶。但是,认为神也造了恶是可憎的。神既已赋予人在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就不会造恶,并且永远不会将任何邪恶放进他的脑海。原因在于,祂是良善本身,在善中的神是全在的,不断敦促并要求被接受,即使不被接受,也不会离去。祂若离去,人立刻死亡,确切地说,顿时化为乌有,因为人的生命,以及构成他的一切事物的持续存在,都来自神。
神没有造恶,恶是人自己造成的,因为人将不断从神流入的善转变成恶,从而使自己背离神,转向他自己。当这种事发生时,良善所赋予的快乐保留下来,不过这时却变成了邪恶所赋予的快乐;如果表面类似的快乐不保留下来,人就无法继续存活,因为快乐构成其爱的生命。然而,这两种快乐彼此截然对立;但人只要尚在尘世,就意识不到这一点。不过,死后,他就知道了,事实上还能清楚感觉到,因为那时,对良善的热爱所赋予的快乐会转化为天上的祝福,而对邪恶的热爱所赋予的快乐则转化为地狱的可怕折磨。这些论据证明,每个人预定上天堂,无人预定下地狱;而是人由于滥用在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而把自己交给地狱,从而欣然接受地狱所散发出的这类事物。因为如前所述,每个人都被保守在天堂与地狱的中间,以便他能处于善与恶之间的平衡状态,随之拥有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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