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84.至于他们用来获利的特许,其形式五花八门。有些特许涉及法律禁止范围内的婚约;有的涉及离婚;有的涉及邪恶,甚至大恶,同时免于世间刑罚;也通过纵容获利;有些特许涉及没有世俗权力的任何准许或权能的公务;其中还包括对爵位和公国的确认;更不用说他们通过向那些增添修道院财富、扩充其宝库的人许以天堂喜乐,称他们的奉献为善工,本身是神圣的,也是有功德的而获利;他们通过对于圣徒的能力和帮助,及其所行神迹的深刻信仰引诱人们。尤其是,他们阴谋暗算患病的富人,向他们灌输地狱的恐怖,通过许诺照着遗赠财物的价值为他们的灵魂举行弥撒,由此从他们称之为“炼狱”的受苦之地逐渐释放出来,从而获准去往天堂而敲诈他们。
关于炼狱。我可以肯定地说,炼狱纯粹是巴比伦旨在谋利的捏造,根本不存在,也不可能存在。每个人死后首先进入天堂与地狱之间的灵人界,在那里各自照着在世时的生活要么为天堂,要么为地狱做预备。在灵人界,没有人遭受折磨;不过,恶人在预备之后进入地狱时就会逐渐受苦。灵人界有无数社群,其中的欢乐与世上的一样。这是因为那里的居民都与世人联结,世人也在天堂与地狱之间。他们的外在逐渐脱去,因而内在被打开。这个过程会持续到主导爱显露出来,因为主导爱是生命之爱,是至内在的,并掌控外在。从这种显露明显可知此人的性质;于是,他照着主导爱的性质从灵人界被送往他自己的地方:若为善,便在天堂;若为恶,便在地狱。此事千真万确,我得以确切地知道这一点,因为主恩准我与灵人界的居民在一起,看到这一切,从而通过亲身经历把它讲述出来,这种情形如今已持续了二十年。所以,我可以肯定地说,炼狱就是一个可称为属恶魔的捏造,是为了谋利,为了掌控灵魂,甚至掌控死后的死者。
3.13属灵之光能通过这三个层级流入人内,但属灵之热不能,除非人避恶如罪,并仰望主
242.从前面所述明显可知,天堂的太阳就是主的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的首先发出(如第二部分所论述的),光和热从它发出:光来自它的智慧,热来自它的爱;光是传送智慧的容器,热是传送爱的容器;人进入智慧到何种程度,就进入那神性之光到何种程度;进入爱到何种程度,就进入那神性之热到何种程度。从前面的论证还明显可知,光有三个层级,热有三个层级,也就是智慧的三个层级和爱的三个层级;这些层级在人里面得以形成,是为了使他能成为接受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因而接受主的容器。此处要说明的一点是,属灵之光能通过这三个层级流入人内,但属灵之热不能,除非人避恶如罪,并仰望主。换句话说,人甚至能接受第三层级的智慧,但不能接受爱,除非他避恶如罪并仰望主。或换言之,人的理解力能被提升到智慧,但他的意愿不能,除非他避恶如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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