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83.启18:15.“贩卖这些货物,借着她发了财的客商,因怕她的痛苦,就远远地站着哭泣悲哀”表罚入地狱之前的状态,以及那时那些利用天堂喜乐的各种特许和承诺而获利之人的恐惧和哀恸。“贩卖这些货物的客商”,就是贩卖上一节所论述的“灵魂所贪爱的果子”,以及“一切的珍馐肥甘,和华美的物件”的客商,表示那些利用天堂喜乐的各种特许和承诺而富有,也就是获利的人。这些“客商”表示天主教教阶中的所有人,无论级别高低,他们便利用这些手段获利。其中就包括级别高者,这一点从本章23节经上说“你的客商原来是地上的大人物”明显看出来。“客商”表示级别低者,这一点可从11节经文(771节)看出来。“因怕她的痛苦,就远远地站着哭泣悲哀”表示他们处于远离罚入地狱的状态,甚至处在对惩罚的恐惧和哀恸中,如前所述(769节),那里说了同样的话。
2.17创造的目的存在于末层,这目的就是使一切事物都能回归造物主,使结合能发生
167.必须先说一说目的。一切事物都有三个依次相随的三要素在里面,被称为最初目的、中间目的和最终目的;它们也被称为目的、原因和结果。这三者必共存于每一个事物中,以使它能成为某物。因为没有中间目的,同时也没有最终目的的最初目的是不可能的;或也可说,单单一个目的,没有一个原因和一个结果,是不可能的;单单一个原因,没有产生原因的目的和包含原因的结果同样是不可能的;或单单一个结果,即没有其原因和目的的一个结果也是如此。若能想到没有一个结果的目的,即脱离一个结果的目的是一种不存在的事物,因而无非是一个术语,或许能理解这一事实。为使目的能实实在在成为目的,它必须在某种事物中终结,并且在结果中终结;在结果中,它首次被称为一个目的,因为它就是一个目的。表面上看,工具性或有效的原因似乎自行存在;但这是由以下事实所产生的一个表象:它存在于结果中。不过,它若脱离结果,就会立刻消失。由此明显可知,这三要素,即目的,原因和结果必存在于每一个事物中,以使它成为某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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