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782

782.启18:14

782.启18:14.“你灵魂所贪爱的果子离开了你,一切的珍馐肥甘,和华美的物件,也离开你,你决不能再见了”表天上的一切祝福和幸福,甚至诸如他们所渴求的外在的那种将完全逃离,不再出现,因为他们没有对良善与真理的任何属天或属灵的情感。“灵魂所贪爱的果子”无非表示天上的祝福和幸福,因为它们就是所论述的教义和敬拜的一切事物的果子,还因为它们是人临终时的渴望,也是人初入灵界时的渴望。“珍馐肥甘和华美的物件”表示对良善与真理的属天或属灵的情感; “珍馐肥甘”表示对良善的情感,如下文所述;“华美的物件”表示对真理的情感。这些之所以被称为“华美”,是因为它们的存在是因着天堂之光,及其在心智中的光辉;良善与真理的聪明,以及智慧由此而来。“离开”和“决不能再见”表示它们将要逃离,不再出现,因为他们并未处于任何属天或属灵的良善与真理。之所以说“甚至诸如他们所渴求的外在的那种”,是因为他们所渴求的,无非是肉体和世俗的祝福、幸福和情感,因而他们无从知晓何为所谓的属天和属灵的祝福和幸福,或它们的性质。
这些事可通过对他们死后命运的揭示来说明。天主教中所有那些陷入源于自我之爱的统治之爱,因而陷入尘世之爱的人,当进入灵界(死后即发生)时,所渴求的,无非是统治和由此带给心智的愉悦,以及由财富所产生的身体的愉悦;因为主导爱及其情感,或死后,欲望和渴望仍存留在每个人里面。但源于自我之爱而对统治教会和天堂的神圣事物(所有这些事物都是主的神性事物)的爱是可憎的,故经过一段时日后,他们就与自己的同伴分开,被投入地狱。尽管如此,他们因曾处于源自其宗教的外在敬拜,故首先被教导何为天堂及其性质,以及何为永生的幸福及其性质。他们还被教导,来自主的纯粹祝福照着天上的人对良善与真理的属天情感的性质而流入他们每一个里面。但他们没有靠近主,因而没有与祂结合,也没有处于对良善与真理的任何情感,所以就憎恶它们,转身离去,然后渴望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的乐趣,而这些乐趣纯粹是属世和肉体的。由于作恶,尤其向那些敬拜主的人、因而向天上的天使作恶是这些乐趣所固有的,所以他们也被剥夺了这些乐趣,然后在他们那些地狱劳工房中处于蔑视和痛苦的同伴当中遭到弃绝。不过,这些事照着对统治主的神性事物之爱的程度临到他们身上,他们也照着这个程度弃绝主。
由此明显可知,“你灵魂所贪爱的果子离开了你,一切的珍馐肥甘,和华美的物件,也离开你,你决不能再见了”表示天上的一切祝福和幸福,甚至诸如他们所渴求的外在的那种将完全逃离,不再出现,因为他们没有对良善与真理的任何情感。“肥甘”(fat things,或译肥油,脂油,汁浆等)表示属天的良善及其情感,以及这些情感的快乐;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你们要留意听我的话,就能吃那美物,你的灵魂得享肥甘。(以赛亚书55:2)
我必以肥油使祭司的灵魂满足,我的百姓也要因恩惠知足。(耶利米书31:14)
我的灵魂就饱足了骨髓肥油,我的口也要以欢乐的嘴唇赞美你。(诗篇63:5)
他们必因你殿里的肥甘得以饱足,你也必叫他们喝你乐河的水。(诗篇36:8)
在这山上,耶和华必为万民用肥甘设摆筵席,用满髓的肥甘。(以赛亚书25:6 )
他们年老的时候仍要结果子,要满了汁浆而常发青,好显明耶和华是正直的。(诗篇 92:14,15)
在耶和华所设的祭筵中,他们必吃脂油直到饱足,喝血直到醉了。(以西结书 39:19)
耶和华要使脂油作你的燔祭。(诗篇 20:3)
“肥甘”(fat things,或译肥油,脂油,汁浆等)表示属天的良善,所以有这样一条律例:
献祭动物的脂油要烧在坛上。(出埃及记29:13,22;利未记1:8; 3:3-16; 4:8-35; 7:3-4, 30-31; 17:6;民数记18:17,18)
“肥甘”(fat things,或译肥油,脂油,汁浆等)在反面意义上表示那些对良善感到恶心,并且因它太过丰盛而诅咒、弃绝它的人(申命记32:13;耶利米书5:28; 50:11;诗篇17:10; 20:3; 78:31; 119:70等)。

诠释启示录 #989

989.“兽的国就黑

989.“兽的国就黑暗了”表示教会由此处于纯粹或绝对而密集的虚假。这从“国”和“黑暗”的含义清楚可知:“国”是指真理方面的教会(参看AE 48, 683—685节);“黑暗”是指虚假(参看AE 526a,b节),在此是指纯粹或绝对而密集的虚假,因为经上补充说:“他们因痛苦和疮就咬自己的舌头,亵渎天上的神。”前面各个地方已经说明,通过唯信,也就是通过与善行分离之信,他们驱逐了教会的一切真理,并带来了纯粹或绝对的虚假以取代之。当生活与信仰分离,从而被关在宗教信仰的大门之外时,情况不可能不是这样。

(关于第六诫续)

前面说明,天堂来自婚姻,地狱来自通奸。现在要阐明当如何理解这句话。一个人与生俱来的遗传之恶不是来自吃了知识树的亚当,而是来自玷污良善、歪曲真理的父母,因而来自邪恶与虚假的婚姻,通奸之爱从该婚姻中存在。父母的主导爱衍生并转录到后代身上,并成为其性质的一部分。如果父母的爱是通奸之爱,那么它也是邪恶对虚假的爱,并虚假对邪恶的爱。人从这个源头中获得所有邪恶,并通过邪恶受制于地狱。这一切清楚表明,一个人通过通奸受制于地狱,除非他被主通过真理和照之的生活改造。任何人都不能被改造,除非他避开通奸如同地狱的,热爱婚姻如同天堂的。只有通过这种方式,遗传之恶才能被打破,并在后代身上变得更温和。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尽管人从通奸的父母那里出生为一个地狱,但他仍不是为地狱,而是为天堂而生的。因为主规定,没有人因遗传之恶,只因这个人通过自己的生活而实际变成自己的邪恶而被判下地狱,这从死后的婴儿明显看出来:他们都被主收养,在祂的看顾之下在天堂接受教育,并得救了。这清楚表明,每个人都是为天堂,而不是为地狱而生的,尽管他因与生俱来的邪恶而是一个地狱。从通奸中出生的每个人都是这种情况,只要他自己没有成为一个通奸者。成为通奸者是指通过出于其中的快乐思想邪恶和虚假,并出于对它们的爱实行它们而生活在邪恶和虚假的婚姻之中。凡如此行的人都成为通奸者。根据神性公义,没有人因父母的邪恶受惩罚,人只因自己的邪恶受惩罚;因此,主规定,死后,一个人的遗传之恶不会返回或重现,但他自己的邪恶会返回或重现;正因这些邪恶返回或重现,那时人才会受到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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