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782

782.启18:14

782.启18:14.“你的灵魂所贪爱的果子离开了你;一切肥甘和华美的物件,也离开你,你决不能再见了”表示天上的一切祝福和幸福,包括他们所渴望的外在祝福和幸福,将完全逃离,不再出现,因为他们没有对良善和真理的任何属天或属灵的情感。“灵魂所贪爱的果子”只表示天上的祝福和幸福,因为这些就是所论述的教义和敬拜的一切的果子,还因为它们是人们死亡时的渴望,也是他们初入灵界时的渴望。“肥甘和华美的物件”表示对良善和真理的属天或属灵的情感;“肥甘”表示对良善的情感,如稍后所看到的;“华美的物件”表示对真理的情感,它们被称为“华美”,是因为它们从天堂之光,以及它在心智中的光辉中存在;良善和真理的聪明,以及智慧就是从那里来的。“离开了,决不能再见”表示它们将逃离,不再出现,因为他们没有处于任何属天或属灵的良善和真理。此外,他们所渴望的祝福和幸福被称为外在的,是因为他们只渴望肉体和世俗的祝福、幸福和情感;因此,他们不可能知道被称为属天和属灵的祝福和幸福是什么,又是何品质或性质。
但这些事可通过揭示他们死后的命运来说明。所有属于这种宗教说服、因自我之爱而处于对治的爱,由此处于世界之爱的人,当进入灵界时(死后即发生),只渴望统治和由此产生的心智的愉悦,以及由财富产生的身体的愉悦;因为主导爱及其情感或欲望和渴望,死后仍留在每个人身上。但出于自我之爱对统治教会和天堂的圣物(这些圣物都是主的神性事物)的爱是可憎的,所以一段时间后,他们就与自己的同伴分离,被扔进地狱。尽管如此,他们因出于其宗教说服而处于外在的神性敬拜,所以首先被教导天堂是什么,是何品质,永生的幸福又是什么,是何品质;他们被教导,它们是照着他们对良善和真理的天堂情感的品质而从主那里流入天上的每个人的纯粹祝福。但他们因没有靠近主,因而没有与祂结合,也没有处于对良善和真理的任何这种情感,所以就厌恶它们,转身离去,然后渴望对自我和世界的爱之愉悦,而这些愉悦纯粹是属世和肉体的。然而,由于作恶,尤其向那些敬拜主的人、因而向天上的天使作恶是这些愉悦中所固有的,所以他们也被剥夺了这些愉悦,然后被推到同伴当中,这些同伴在地狱的劳工房中处于可鄙和悲惨的状态。不过,这些事照着他们对统治主的神性事物的爱的程度临到他们,他们也照着这个程度弃绝主。
由此明显可知,“你的灵魂所贪爱的果子离开了你;一切肥甘和华美的物件,也离开你,你决不能再见了”表示天上的一切祝福和幸福,包括他们所渴望的外在祝福和幸福,将完全逃离,不再出现,因为他们对良善和真理没有任何情感。“肥甘”(或脂肪、脂油、肥美等)表示属天良善及其情感,以及这些情感的享受或快乐,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以赛亚书:
你们要留意听从我,就能吃那美物,使你们的灵魂以肥甘为乐。(以赛亚书55:2)
耶利米书:
我要使祭司的灵魂充满肥甘,我的百姓也要因美物满足。(耶利米书31:14)
诗篇:
我的灵魂就饱足了脂油肥甘,我的口要以欢乐的嘴唇赞美你。(诗篇63:5)
又:
他们必饱享你家里的肥甘,你也必叫他们喝你快乐的河。(诗篇36:8)
以赛亚书:
在这山上,耶和华必为所有人民用肥甘、用满髓的肥甘设摆筵席。(以赛亚书25:6 )
诗篇:
他们年老的时候仍要出产,他们必肥美青翠,好显明耶和华是正直的。(诗篇92:14, 15)
以西结书:
在耶和华所设的祭筵中,他们必吃脂肪直到饱足,喝血直到醉。(以西结书39:19)
诗篇:
耶和华必使你的燔祭肥美。(诗篇20:3)
由于“肥甘”(或脂肪、脂油、肥美等)表示属天良善,所以有这样一条律例:
祭牲的一切脂肪都要烧在坛上。(出埃及记29:13, 22; 利未记1:8; 3:3-16; 4:8-35; 7:3-4, 30-31; 17:6; 民数记18:17,18)
“肥甘”(或脂肪、脂油、肥美等)在反面意义上表示那些对良善感到恶心,因它极其丰盛而鄙视和弃绝它的人(申命记32:13; 耶利米书5:28; 50:11; 诗篇17:10; 20:3; 78:31; 119:70; 以及别的地方)。

诠释启示录 #1093

1093.“有大权柄

1093.“有大权柄”表示全能属于祂,无论天上的还是地上的。这从“大权柄”的含义清楚可知,“大权柄”当论及主时,是指全能。“大权柄”在此表示全能,是因为根据人对天使所拥有的观念,大权柄可以论及一位天使,全能却不可以;但当一位天使是指在其神性发出或发出的神性方面的主时,“大权柄”是指全能。此外,全能属于主,因为主是天堂的神,也是大地的神,天堂和大地都是藉着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神性被造的,天堂和大地也藉着这神性保持存在并持续存在。神性发出或发出的神性就是那在约翰福音中被称为圣言的,经上说:
圣言与神同在,圣言就是神,被造的万物都是藉着它造的,世界也是藉着它造的。(约翰福音1:1, 2, 10)
“天使的大权柄”是指主在天上和地上的全能,因为经上补充说:“地就因他的荣耀发光。”事实上,当对淫妇或巴比伦所指的那些人的最后审判完成时,夹在天地之间的黑暗就被除去了。不过,下文会详述这个主题。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
从前面所说的明显可知,人的思维要么延伸到天堂社群,要么延伸到地狱社群,没有延伸,就不会有思维,或说它们若不延伸,就不会存在。人的思维就像他眼睛的视觉;除非视觉延伸到它自身之外,否则要么没有视觉,要么就是瞎眼。但决定人的思维进入社群的,正是人的爱,良善的爱决定它们进入天堂社群,邪恶的爱决定它们进入地狱社群。因为整个天堂都是照着属于爱的情感的一切品种,无论总体、具体,还是细节而被排列成各个社群的;另一方面,地狱则照着与良善的爱之情感对立的邪恶的爱之欲望而被排列成各个社群。
人的爱比较像火,他的思维就像火发出的光线。如果爱是良善,那么像光线一样的思维就是真理。如果爱是邪恶,那么像光线一样的思维就是虚假。来自良善之爱的思维,也就是真理,趋向天堂;而来自邪恶之爱的思维,也就是虚假,趋向地狱,并与同质社群,也就是与具有相似的爱的社群完全结合,适应并深深植根于同质社群,从而如此亲密,以至于一个人与它们完全合而为一。
人通过对主之爱而成为主的一个形像。主是神性之爱,在天堂,祂在天使面前显为一轮太阳。光和热从这太阳发出;光是神性真理,热是神性良善。整个天堂和天堂的所有社群都来自这两者。主在一个作为祂形像的人里面的爱就像来自这太阳的火,这火也发出光和热;光是信之真理,热是爱之良善;这两者都来自主,并且这两者都被植入与这个人的爱行如一体的社群。人自创造时就是神的一个形像和样式,这一点从创世记(1:26)明显看出来;他通过爱而成为主的一个形像和样式,因为他通过爱而在主里面,主也在他里面(约翰福音14:20, 21)。总之,没有一丁点思维能够存在,除非它在某个社群被接受,不是被这个社群的个体或天使接受,而是被该社群所来自并处于的爱之情感接受;因此,天使们根本没有意识到这种流注,这种流注也决不会干扰这个社群。
以下真理由此变得显而易见,即:当人活在世上时,他与天堂结合,也与天使联系在一起,尽管世人和天使都没有意识到这一点。他们没有意识到这一点,是因为人的思维是属世的,天使的思维是属灵的,这些思维只有通过对应才能构成一体。由于人通过他的爱之思维要么被引入天堂社群,要么被引入地狱社群,所以当他进入灵界时(他死后随即进入灵界),仅从他的思维到社群的延伸就能知道他的性格;因此,每个人都是以这种方式被探究的。人也通过允许他的思维进入天堂社群而被改造,通过他的思维沉浸于地狱社群而被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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