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782

782.启18:14

782.启18:14.“你灵魂所贪爱的果子离开了你,一切的珍馐肥甘,和华美的物件,也离开你,你决不能再见了”表天上的一切祝福和幸福,甚至诸如他们所渴求的外在的那种将完全逃离,不再出现,因为他们没有对良善与真理的任何属天或属灵的情感。“灵魂所贪爱的果子”无非表示天上的祝福和幸福,因为它们就是所论述的教义和敬拜的一切事物的果子,还因为它们是人临终时的渴望,也是人初入灵界时的渴望。“珍馐肥甘和华美的物件”表示对良善与真理的属天或属灵的情感; “珍馐肥甘”表示对良善的情感,如下文所述;“华美的物件”表示对真理的情感。这些之所以被称为“华美”,是因为它们的存在是因着天堂之光,及其在心智中的光辉;良善与真理的聪明,以及智慧由此而来。“离开”和“决不能再见”表示它们将要逃离,不再出现,因为他们并未处于任何属天或属灵的良善与真理。之所以说“甚至诸如他们所渴求的外在的那种”,是因为他们所渴求的,无非是肉体和世俗的祝福、幸福和情感,因而他们无从知晓何为所谓的属天和属灵的祝福和幸福,或它们的性质。
这些事可通过对他们死后命运的揭示来说明。天主教中所有那些陷入源于自我之爱的统治之爱,因而陷入尘世之爱的人,当进入灵界(死后即发生)时,所渴求的,无非是统治和由此带给心智的愉悦,以及由财富所产生的身体的愉悦;因为主导爱及其情感,或死后,欲望和渴望仍存留在每个人里面。但源于自我之爱而对统治教会和天堂的神圣事物(所有这些事物都是主的神性事物)的爱是可憎的,故经过一段时日后,他们就与自己的同伴分开,被投入地狱。尽管如此,他们因曾处于源自其宗教的外在敬拜,故首先被教导何为天堂及其性质,以及何为永生的幸福及其性质。他们还被教导,来自主的纯粹祝福照着天上的人对良善与真理的属天情感的性质而流入他们每一个里面。但他们没有靠近主,因而没有与祂结合,也没有处于对良善与真理的任何情感,所以就憎恶它们,转身离去,然后渴望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的乐趣,而这些乐趣纯粹是属世和肉体的。由于作恶,尤其向那些敬拜主的人、因而向天上的天使作恶是这些乐趣所固有的,所以他们也被剥夺了这些乐趣,然后在他们那些地狱劳工房中处于蔑视和痛苦的同伴当中遭到弃绝。不过,这些事照着对统治主的神性事物之爱的程度临到他们身上,他们也照着这个程度弃绝主。
由此明显可知,“你灵魂所贪爱的果子离开了你,一切的珍馐肥甘,和华美的物件,也离开你,你决不能再见了”表示天上的一切祝福和幸福,甚至诸如他们所渴求的外在的那种将完全逃离,不再出现,因为他们没有对良善与真理的任何情感。“肥甘”(fat things,或译肥油,脂油,汁浆等)表示属天的良善及其情感,以及这些情感的快乐;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你们要留意听我的话,就能吃那美物,你的灵魂得享肥甘。(以赛亚书55:2)
我必以肥油使祭司的灵魂满足,我的百姓也要因恩惠知足。(耶利米书31:14)
我的灵魂就饱足了骨髓肥油,我的口也要以欢乐的嘴唇赞美你。(诗篇63:5)
他们必因你殿里的肥甘得以饱足,你也必叫他们喝你乐河的水。(诗篇36:8)
在这山上,耶和华必为万民用肥甘设摆筵席,用满髓的肥甘。(以赛亚书25:6 )
他们年老的时候仍要结果子,要满了汁浆而常发青,好显明耶和华是正直的。(诗篇 92:14,15)
在耶和华所设的祭筵中,他们必吃脂油直到饱足,喝血直到醉了。(以西结书 39:19)
耶和华要使脂油作你的燔祭。(诗篇 20:3)
“肥甘”(fat things,或译肥油,脂油,汁浆等)表示属天的良善,所以有这样一条律例:
献祭动物的脂油要烧在坛上。(出埃及记29:13,22;利未记1:8; 3:3-16; 4:8-35; 7:3-4, 30-31; 17:6;民数记18:17,18)
“肥甘”(fat things,或译肥油,脂油,汁浆等)在反面意义上表示那些对良善感到恶心,并且因它太过丰盛而诅咒、弃绝它的人(申命记32:13;耶利米书5:28; 50:11;诗篇17:10; 20:3; 78:31; 119:70等)。

诠释启示录 #1014

1014.启16:1

1014.启16:18.“又有响声,闪电,雷轰”表示推理、理解力的昏暗和来自邪恶的虚假的结论。这从“响声,闪电,雷轰”的含义清楚可知,“响声,闪电,雷轰”当论及那些属于教会,其中不再有任何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的人时,是指推理,理解力的昏暗和来自邪恶的虚假的结论(参看AE 702, 704节)。在圣言中,“响声,闪电,雷轰”的这种含义源于这些在灵界的表象,这些表象就出现在那些没有处于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却彼此谈论它们的人中间。“响声”就表示他们的话语,也就是推理,“闪电”表示真理与虚假的冲突,“雷轰”表示随之对真理和良善的弃绝。由于这些事物在灵界通过对应出现,所以可推知,自然界的类似事物相对应,从而具有我们所说的这种含义。

(关于第七诫续)

从前面所说的明显看出,所有处于生活的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之人都是杀人犯,因为他们是良善和真理的敌人和仇恨者。事实上,邪恶仇恨良善,虚假仇恨真理。恶人不知道他处于这种仇恨,直到他成为一个灵;那时仇恨就是他生活的真正快乐。因此,出于仇恨作恶的快乐不断从一切恶人所在的地狱发出;而出于爱行善的快乐则不断从一切善人所在的天堂发出。因此,两种对立的气场在天堂与地狱中间相遇,并相互斗争。当人活在世上时,他就在这个中间地带。那时他若处于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就会过到地狱那一边,从而进入出于仇恨作恶的快乐。但他若处于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真理,就会过到天堂那一边,从而进入出于爱行善的快乐。

出于仇恨作恶的快乐从地狱发出,是杀人的快乐。但他们因不能杀身体,所以就想杀灵;杀灵就是夺走它的属灵生命,也就是天堂的生命。这清楚表明,“不可杀人”这条诫命还涉及不可仇恨邻舍,也不可仇恨教会的良善和真理;因为你若仇恨良善和真理,就是仇恨邻舍;仇恨就是渴望杀人。这就是为何主将魔鬼(魔鬼是指整个范围内的地狱)称为“从起初就是杀人的”(约翰福音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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