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82.启18:14.“你灵魂所贪爱的果子离开了你,一切的珍馐肥甘,和华美的物件,也离开你,你决不能再见了”表天上的一切祝福和幸福,甚至诸如他们所渴求的外在的那种将完全逃离,不再出现,因为他们没有对良善与真理的任何属天或属灵的情感。“灵魂所贪爱的果子”无非表示天上的祝福和幸福,因为它们就是所论述的教义和敬拜的一切事物的果子,还因为它们是人临终时的渴望,也是人初入灵界时的渴望。“珍馐肥甘和华美的物件”表示对良善与真理的属天或属灵的情感; “珍馐肥甘”表示对良善的情感,如下文所述;“华美的物件”表示对真理的情感。这些之所以被称为“华美”,是因为它们的存在是因着天堂之光,及其在心智中的光辉;良善与真理的聪明,以及智慧由此而来。“离开”和“决不能再见”表示它们将要逃离,不再出现,因为他们并未处于任何属天或属灵的良善与真理。之所以说“甚至诸如他们所渴求的外在的那种”,是因为他们所渴求的,无非是肉体和世俗的祝福、幸福和情感,因而他们无从知晓何为所谓的属天和属灵的祝福和幸福,或它们的性质。
这些事可通过对他们死后命运的揭示来说明。天主教中所有那些陷入源于自我之爱的统治之爱,因而陷入尘世之爱的人,当进入灵界(死后即发生)时,所渴求的,无非是统治和由此带给心智的愉悦,以及由财富所产生的身体的愉悦;因为主导爱及其情感,或死后,欲望和渴望仍存留在每个人里面。但源于自我之爱而对统治教会和天堂的神圣事物(所有这些事物都是主的神性事物)的爱是可憎的,故经过一段时日后,他们就与自己的同伴分开,被投入地狱。尽管如此,他们因曾处于源自其宗教的外在敬拜,故首先被教导何为天堂及其性质,以及何为永生的幸福及其性质。他们还被教导,来自主的纯粹祝福照着天上的人对良善与真理的属天情感的性质而流入他们每一个里面。但他们没有靠近主,因而没有与祂结合,也没有处于对良善与真理的任何情感,所以就憎恶它们,转身离去,然后渴望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的乐趣,而这些乐趣纯粹是属世和肉体的。由于作恶,尤其向那些敬拜主的人、因而向天上的天使作恶是这些乐趣所固有的,所以他们也被剥夺了这些乐趣,然后在他们那些地狱劳工房中处于蔑视和痛苦的同伴当中遭到弃绝。不过,这些事照着对统治主的神性事物之爱的程度临到他们身上,他们也照着这个程度弃绝主。
由此明显可知,“你灵魂所贪爱的果子离开了你,一切的珍馐肥甘,和华美的物件,也离开你,你决不能再见了”表示天上的一切祝福和幸福,甚至诸如他们所渴求的外在的那种将完全逃离,不再出现,因为他们没有对良善与真理的任何情感。“肥甘”(fat things,或译肥油,脂油,汁浆等)表示属天的良善及其情感,以及这些情感的快乐;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你们要留意听我的话,就能吃那美物,你的灵魂得享肥甘。(以赛亚书55:2)
我必以肥油使祭司的灵魂满足,我的百姓也要因恩惠知足。(耶利米书31:14)
我的灵魂就饱足了骨髓肥油,我的口也要以欢乐的嘴唇赞美你。(诗篇63:5)
他们必因你殿里的肥甘得以饱足,你也必叫他们喝你乐河的水。(诗篇36:8)
在这山上,耶和华必为万民用肥甘设摆筵席,用满髓的肥甘。(以赛亚书25:6 )
他们年老的时候仍要结果子,要满了汁浆而常发青,好显明耶和华是正直的。(诗篇 92:14,15)
在耶和华所设的祭筵中,他们必吃脂油直到饱足,喝血直到醉了。(以西结书 39:19)
耶和华要使脂油作你的燔祭。(诗篇 20:3)
“肥甘”(fat things,或译肥油,脂油,汁浆等)表示属天的良善,所以有这样一条律例:
献祭动物的脂油要烧在坛上。(出埃及记29:13,22;利未记1:8; 3:3-16; 4:8-35; 7:3-4, 30-31; 17:6;民数记18:17,18)
“肥甘”(fat things,或译肥油,脂油,汁浆等)在反面意义上表示那些对良善感到恶心,并且因它太过丰盛而诅咒、弃绝它的人(申命记32:13;耶利米书5:28; 50:11;诗篇17:10; 20:3; 78:31; 119:70等)。
1012.启16:17.“第七位天使把他的小瓶倒在空气中”表示在思维的一切事物方面所显现的教会状态。这从“倒小瓶的天使”和“空气”的含义清楚可知:“倒小瓶的天使”是指所显现的教会状态,如前所述;“空气”是指思维,在此是指思维的一切,因为此处描述的是教会的最后状态;因此,当这种状态显现时,经上就说“成了”,也就是完结了。“空气”之所以表示思维,是因为通过空气进行的呼吸对应于理解力的思维,就像心跳对应于意愿的情感一样。肺呼吸对应于思维,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很清楚地看出来:它们的运作是同时和同步的,因为人怎样思考,就怎样呼吸。他若静静地思考,就静静地呼吸;相反,他若强行思考,就强行呼吸。他若在自己里面强烈而内在地思考,就会逐渐控制呼吸,还会屏住呼吸。因此,人会改变他的呼吸状态,以适应他思维的一切状态。原因在于,人有两种生命,即理解力的生命和意愿的生命;身体的一切都对应于心智的这两种生命。因此,一般来说,呼吸的生命对应于理解力的生命和由此而来的思维的生命;心跳的生命对应于意愿的生命和由此而来的爱的生命。在圣言中,“灵魂”和“心”就是指这两种生命;在圣言中,经上说“用整个灵魂和整颗心,或用全灵魂和全心”,这句话表示用整个理解力和整个意愿,或用信的一切思维和爱的一切情感。说这些话是为了让人们知道,“空气”表示思维,因为呼吸通过空气进行。
这最后一个小瓶之所以被倒在空气中,是因为人的一切都终止于他的思维。因为一个人在教会,教会的良善和真理,以及爱方面,总之,就是在其属灵、道德和文明生活方面如何,他在思维方面就如何。这一点在灵界尤其明显;当有天使从自己的社群出来,进入不是自己的社群时,他呼吸就会费力,因为他不是出于类似情感来思考。这也是为何当一个地狱灵上升到一个天使社群时,他会呼吸困难,从而陷入痛苦,或陷入幻想和思维的盲目;这清楚表明,一个人如何,他的思维就如何。
(第七诫)
接下来要说一说第七诫,就是“不可杀人”。十诫的所有诫命,和圣言中的一切事物一样,除了至高意义,就是第三层意义外,还涉及两层内义;一层内义近似字义,被称为属灵-道德的意义;另一层意义则较远,被称为属天-属灵的意义。“不可杀人”这条诫命最近似的意义,也就是属灵-道德的意义是,不可恨弟兄或邻舍,因而不可诽谤或诋毁他,或说不可蔑视和羞辱他;因为这样你就会损害和摧毁或扼杀他的好名声和尊敬,这是他在弟兄中间生活的源头,这种生活被称为文明生活。因此,后来他在社会上会活得像一个死人,因为他会被归入卑鄙的恶人之列,没有人与他交往。当这种事是出于敌意、仇恨或报复来做的时,就是谋杀。此外,世上的许多人都将这种生命算作并视为与肉体生命同等重要。在天上的天使面前,摧毁这种生命的人是有罪的,就好像他摧毁了弟兄的肉体生命一样。因为敌意,仇恨和报复呼出谋杀并意愿它;但它们因惧怕法律、抵抗和丧失名声而受到约束和抑制。然而,这三者却是朝向谋杀的努力;每一种努力都像一个行动,因为当惧怕消除时,它就会付诸行动。这些事就是主在马太福音中所教导的:
你们听见有话对古人说,不可杀人;凡杀人的,难免受审判。只是我告诉你们,凡贸然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受审判;凡骂弟兄拉加的,难免公会的审断;凡骂弟兄你这蠢货的,难免地狱或欣嫩子谷的火。(马太福音5:21–26)
但“不可杀人”这条诫命被称为属天-属灵意义的更远意义是,不可夺走人对神的信和爱,从而夺走他的属灵生命,这是谋杀本身,因为人凭这种生命而为人,身体的生命服务于这种生命,如同工具因服务它的主因。此外,道德的谋杀就源于这属灵的谋杀。因此,处于这一个的人也处于那一个;渴望夺走一个人的属灵生命的人若不能夺走它,就会恨他,因为他恨此人的信和爱,因而恨这个人自己。这三者,即属于信和爱的属灵谋杀,属于好名声和尊敬的道德谋杀,以及属于身体的属世谋杀,就像原因和结果那样在一个系列中一个接着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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