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782

782.启18:14

782.启18:14.“你的灵魂所贪爱的果子离开了你;一切肥甘和华美的物件,也离开你,你决不能再见了”表示天上的一切祝福和幸福,包括他们所渴望的外在祝福和幸福,将完全逃离,不再出现,因为他们没有对良善和真理的任何属天或属灵的情感。“灵魂所贪爱的果子”只表示天上的祝福和幸福,因为这些就是所论述的教义和敬拜的一切的果子,还因为它们是人们死亡时的渴望,也是他们初入灵界时的渴望。“肥甘和华美的物件”表示对良善和真理的属天或属灵的情感;“肥甘”表示对良善的情感,如稍后所看到的;“华美的物件”表示对真理的情感,它们被称为“华美”,是因为它们从天堂之光,以及它在心智中的光辉中存在;良善和真理的聪明,以及智慧就是从那里来的。“离开了,决不能再见”表示它们将逃离,不再出现,因为他们没有处于任何属天或属灵的良善和真理。此外,他们所渴望的祝福和幸福被称为外在的,是因为他们只渴望肉体和世俗的祝福、幸福和情感;因此,他们不可能知道被称为属天和属灵的祝福和幸福是什么,又是何品质或性质。
但这些事可通过揭示他们死后的命运来说明。所有属于这种宗教说服、因自我之爱而处于对治的爱,由此处于世界之爱的人,当进入灵界时(死后即发生),只渴望统治和由此产生的心智的愉悦,以及由财富产生的身体的愉悦;因为主导爱及其情感或欲望和渴望,死后仍留在每个人身上。但出于自我之爱对统治教会和天堂的圣物(这些圣物都是主的神性事物)的爱是可憎的,所以一段时间后,他们就与自己的同伴分离,被扔进地狱。尽管如此,他们因出于其宗教说服而处于外在的神性敬拜,所以首先被教导天堂是什么,是何品质,永生的幸福又是什么,是何品质;他们被教导,它们是照着他们对良善和真理的天堂情感的品质而从主那里流入天上的每个人的纯粹祝福。但他们因没有靠近主,因而没有与祂结合,也没有处于对良善和真理的任何这种情感,所以就厌恶它们,转身离去,然后渴望对自我和世界的爱之愉悦,而这些愉悦纯粹是属世和肉体的。然而,由于作恶,尤其向那些敬拜主的人、因而向天上的天使作恶是这些愉悦中所固有的,所以他们也被剥夺了这些愉悦,然后被推到同伴当中,这些同伴在地狱的劳工房中处于可鄙和悲惨的状态。不过,这些事照着他们对统治主的神性事物的爱的程度临到他们,他们也照着这个程度弃绝主。
由此明显可知,“你的灵魂所贪爱的果子离开了你;一切肥甘和华美的物件,也离开你,你决不能再见了”表示天上的一切祝福和幸福,包括他们所渴望的外在祝福和幸福,将完全逃离,不再出现,因为他们对良善和真理没有任何情感。“肥甘”(或脂肪、脂油、肥美等)表示属天良善及其情感,以及这些情感的享受或快乐,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以赛亚书:
你们要留意听从我,就能吃那美物,使你们的灵魂以肥甘为乐。(以赛亚书55:2)
耶利米书:
我要使祭司的灵魂充满肥甘,我的百姓也要因美物满足。(耶利米书31:14)
诗篇:
我的灵魂就饱足了脂油肥甘,我的口要以欢乐的嘴唇赞美你。(诗篇63:5)
又:
他们必饱享你家里的肥甘,你也必叫他们喝你快乐的河。(诗篇36:8)
以赛亚书:
在这山上,耶和华必为所有人民用肥甘、用满髓的肥甘设摆筵席。(以赛亚书25:6 )
诗篇:
他们年老的时候仍要出产,他们必肥美青翠,好显明耶和华是正直的。(诗篇92:14, 15)
以西结书:
在耶和华所设的祭筵中,他们必吃脂肪直到饱足,喝血直到醉。(以西结书39:19)
诗篇:
耶和华必使你的燔祭肥美。(诗篇20:3)
由于“肥甘”(或脂肪、脂油、肥美等)表示属天良善,所以有这样一条律例:
祭牲的一切脂肪都要烧在坛上。(出埃及记29:13, 22; 利未记1:8; 3:3-16; 4:8-35; 7:3-4, 30-31; 17:6; 民数记18:17,18)
“肥甘”(或脂肪、脂油、肥美等)在反面意义上表示那些对良善感到恶心,因它极其丰盛而鄙视和弃绝它的人(申命记32:13; 耶利米书5:28; 50:11; 诗篇17:10; 20:3; 78:31; 119:70; 以及别的地方)。

真实的基督教 #497

497.只需留意自己

497.只需留意自己的思维过程,人人都能知道,他在属灵事物上享有自由意志。谁不能自由思想神、三位一体、仁爱和邻舍、信及其作工、圣言及其一切教导?倘若学过神学,还能知道有关这些主题的细节。为支持或反对这些事,谁不能去思考,甚至得出结论,并进行教导和著述呢?哪怕这自由仅被剥夺片刻,他还能继续思考吗?他的舌头岂不会哑,手岂不会无力?所以,我的朋友,要是愿意,你只需留意自己的思维,就会拒绝和憎恶这些荒诞害人的异端邪说。如今,在关于仁与信、从而得救,以及永生的天堂教义上,这些异端邪说已将整个基督教界催眠得昏昏欲睡。
自由意志居于人的意愿和理解力,理由如下:
⑴这两种官能必须先被教导和改造,然后使人能说话和行动的外在人的这两种官能才能藉着它们被教导和改造。
⑵内在人的这两种官能构成他死后活着的灵,这灵只受制于神性律法;而神性律法的总纲是,人当思想律法,凭自己(然而却是靠着主)践行并服从它。
⑶人的灵在天堂与地狱的中间,因而在善与恶的中间,故处于平衡,他由此获得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关于该平衡,参看475节)。但只要人尚在人世,他的灵就处于天堂与尘世之间的平衡,并且那时他几乎意识不到,他越远离天堂,趋近尘世,就越靠近地狱。对此,他既能意识到,也意识不到,以便他在这方面处于自由,能被改造。
⑷意愿与理解力这两种官能是主的两个容器,意愿是爱与仁的容器,理解力是智与信的容器;每种官能都是在人完全自由的状态下被主激活,以便他们之间(主与人、人与主)存在相互结合,从而实现救赎。
⑸死后,一切审判都照着人对属灵事物上自由意志的使用来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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