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79.由于此处提到的“油”在敬拜的圣物当中,并表示属天良善,所以此处要说一说“膏油”,古人使用这种油,后来以色列人也被吩咐用它。在古代,他们膏抹立作雕像的石头,这一点从创世记(28:18, 19, 22)明显看出来。他们还膏抹战争武器,如盾牌和护盾(撒母耳记下1:21; 以赛亚书21:5)。经上吩咐他们要预备圣油,用来膏抹教会的一切圣物;还用来膏抹祭坛及其一切器具,以及帐幕和其中的一切事物(出埃及记30:22-33; 40:9-11; 利未记8:10-12; 民数记7:1)。他们用油膏抹那些履行祭司职分的人及其衣服(出埃及记29:7, 29; 30:30; 40:13-15; 利未记8:12; 诗篇133:1-3);用油膏抹先知(列王纪上19:15, 16);用油膏抹君王,君王因此被称为“耶和华的受膏者”(撒母耳记上10:1; 15:1; 16:3, 6, 12-13; 24:6, 10; 26:9, 11, 16, 23; 撒母耳记下1:16; 2:4, 7; 5:17; 19:21; 列王纪上1:34-35; 19:15,16; 列王纪下9:3; 11:12; 23:30; 耶利米哀歌4:20; 哈巴谷书3:13; 诗篇2:2, 6; 20:6; 28:8; 45:7; 84:9; 89:20, 38, 51; 132:17)。
经上之所以吩咐用圣油膏抹,是因为“油”表示爱之良善,并代表主,而在其人身方面的主是耶和华真正唯一的受膏者,但祂不是用“油”来膏抹的,而是用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本身来膏抹的;因此,祂在旧约也被称为“弥赛亚”,在新约被称为“基督”(约翰福音1:41; 4:25);“弥赛亚”和“基督”表示受膏者。正因如此,祭司、君王和教会的一切事物都要膏抹,膏抹之后就被称为神圣;并不是说他们本身是神圣的,而是因为他们由此代表神性人身方面的主。因此,伤害君王就是亵圣,因为他是“耶和华的受膏者”(撒母耳记上24:6, 10; 26:9; 撒母耳记下1:16; 19:21)。
此外,膏抹自己和他人,以证明心智的喜悦和仁慈,是一种公认的习俗;但要用普通的油,或其它贵重的油,而不是圣油(马太福音6:17; 马可福音6:13; 路加福音7:46; 以赛亚书61:3; 阿摩司书6:6; 弥迦书6:15; 诗篇92:10; 104:15; 但以理书10:3; 申命记28:40)。用圣油膏自己或他人是不允许的(出埃及记30:31-33)。
576.重生由主通过仁与信实现,这一点从关于仁与信那两章的阐述可推知,特别是其中的以下内容:主、仁与信合为一体,就像人的生命、意愿与理解力合为一体;若它们分开,各自会像珍珠化为粉末一样消失。仁与信这二者就是所谓的方法,因为它们将人与主联结起来,使得仁成为仁,信成为信。若人不参与自己的重生,这种结合无法实现;这就是为何我们说要加上人的合作。前几章数次提及人与主的合作,但由于人类心智就是这样的构成,以致它只会觉得这种行为是这个人凭自己的能力实现的,故有必要再次说明这个主题。
一切动作,因而一切行为皆有一个主动者和一个被动者;也就是说,主动者起作用,被动者通过主动者起作用,因此一个行为由这二者产生,好比磨面机被轮子驱动,马车被马拉动,还好比动作来自努力,结果来自原因,死的力量来自活的力量,大体上好比工具受原理驱动(as the instrument is moved by the principal)。众所周知,这二者一起产生一个行为。至于仁与信,主起作用,人通过主起作用,因为主的主动就在人的被动里面;因此行动正确的能力来自主,由此行动的意愿好像是人的,因为人享有自由意志,能凭自由意志与主行如一体,从而与主结合,或凭地狱的力量,也就是外来的力量行动,从而与主分离。此处的合作就是指人的行动与主的行动和谐一致。为了更清楚地理解这一点,我将通过如下对比进一步说明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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