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78.“酒,油,细面,麦子”表他们不再拥有出于属天良善和真理的敬拜,因为他们敬拜的内在里面丝毫没有与此处所提及的事物相对应之物。这些事物类似于刚才(上一节)和前面所提及的事物,唯一不同的是:此处的事物表示属天的良善和真理。至于何为属天的良善与真理,何为属灵的良善与真理,可参看前文(773节);由于他们没有这些良善与真理,故其敬拜中也没有。因为如前所述,教义的良善与真理在敬拜里面,犹如灵魂在身体里面;因此,没有它们的敬拜就是没有生命的敬拜。这样的敬拜外在是神圣的,而内在没有任何神圣可言。“酒”表示源于爱之良善的真理(参看316节)。“油”表示爱之良善,这一点可见于下一节。“细面”表示属天的真理,“麦子”表示属天的良善。
“酒”、“油”、“细面”、“麦子”之所以表示敬拜的真理与良善,是因为与其它祭物一同献在坛上的奠祭和素祭就是由它们制作的;献在坛上的祭物和供物表示敬拜,因为敬拜的主要部分就在于它们。奠祭,也就是酒,与其它祭物一同献在坛上(参看出埃及记29:40;利未记23:12,13,18,19;民数记15:2-15; 28:11-15,18-31; 29:1-7等;以赛亚书57:6; 65:11;耶利米书7:18; 44:17-19;以西结书20:28;约珥书1:9;诗篇16:4;申命记32:38)。“油”也与其它祭物一同献在坛上(出埃及记29:40;民数记15:2-15;28:1-31)。用细面粉制作的素祭与其它祭物一同献在坛上(出埃及记29:40;利未记2:1-13; 5:11-13; 6:14-21;7:9-13; 23:12-13, 17;民数记6:14-21; 15:2-15; 18:8-20; 28:1-15; 29:1-7;耶利米书33:18;以西结书16:13-19;约珥书1:9;玛拉基书1:10,11;诗篇141:2)。会幕桌子上的陈设饼也是由细面粉制作的(利未记23:17; 24:5-9)。由此可见,这四样事物,即酒、油、细面和麦子,是敬拜的神圣和属天之物。
1025.“众山也不见了”表示不再有任何爱之良善。这从“山”的含义清楚可知,“山”是指爱之良善方面的教会(对此,参看AE 405, 510, 850a节)。“山”之所以表示爱之良善方面的教会,是因为“地”表示教会,而在灵界,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天使都住在山地上。因此,“山”表示对主之爱的良善方面的教会。在灵界,这些天使都住在山上,因为他们是内层天使;在灵界,内层事物对应于高层事物,也实际上变成高层事物。这就是为何主因在至内层而被称为“至高者”,经上说祂“住在至高处”。
(关于总体上的诫命续)
从下面的概要解释可以进一步看出十诫的这三层意义是何性质:
第一诫,即“除我以外不可拜别神”在属灵-道德的意义上涉及不可拜其它任何事物或任何人为神性;不可拜其它任何事物,也就是说不可通过将某种神性事物本身归于自然而拜自然;也不可拜其他任何人,也就是主的任何牧师或任何圣徒。它在属天-属灵的意义上涉及要承认唯一的神,而不是像古人和如今的一些异教徒那样照其品质而承认多神,也不是像如今立了一个创造的神,一个救赎的神和一个光照的神的基督徒那样照各自的作为而承认三个神。
这条诫命在神性-属天的意义上涉及唯独承认并敬拜主,三位一体在祂里面,即:父所指的来自永恒的神性本身;神的儿子所指的生在时间中的神性人身,圣灵所指的从这两者发出的神性。这些是按次序排列的第一诫的三层意义。从以其三重意义来看待的这条诫命清楚可知,它以概括的形式包含和囊括了关于本质上的神性的一切。
第二条诫命,即“不可亵渎神的名”,在其三层意义上包含和囊括了关于品质上的神性的一切,因为“神的名”表示神的品质。在其第一层或首要意义上,神的名是指圣言,取自圣言的教义,以及基于教义的口唇和生活的敬拜;在其第二层意义上,它是指主在地上的国度和主在天上的国度;在其第三层意义,它是指主的神性人身,因为这人身是神性本身的品质。主的神性人身在至高意义上就是神的名(可参看AE 224节)。其余的诫命同样有适合三层天堂的三层内义。主若愿意,我们将在别处论述这些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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