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777

777.启18:13

777.启18:13.“并肉桂,香料,香膏,乳香”表他们不再拥有出于属灵良善和真理的敬拜,因为他们敬拜的内在里面丝毫没有与此处所提及的事物相对应之物。上一节论述了属教会教义的一切事物,而这一节论述的是属教会敬拜的一切事物。之所以先论述属教义的事物,接着论述属敬拜的事物,是因为敬拜的性质源自教义的良善和真理;事实上,敬拜无非是属教义的内在事物应在其中的外在行为。没有这些内在事物,敬拜就没有其本质、生命和灵魂。由于属教义的一切事物皆关乎属爱与仁的良善,以及属智慧与信仰的真理,而这些良善与真理照其次序层级分为属天的,属灵的和属世的,故敬拜的一切事物也是这种情形。由于上一节首先提及教义的属灵之物,故此处也首先提及敬拜的属灵之物,这些事物就是“肉桂”、“香料”、“香膏”、“乳香”。其次提及敬拜的属天之物,就是“酒”、“油”、“细面”、“麦子”;再次提及敬拜的属世之物,这些事物是“牲口”和“羊”。敬拜的所有这些良善和真理必源于圣言,这一点由“马”、“车”、“身体”和“人的灵魂”来表示。这就是本节灵义上的一系列事物。
不过,本节列举的所有这些事物,与上一节列举的事物所表相同;也就是说,他们没有这些良善与真理,因为他们没有诸如与它们相对应的那类事物在里面。这一点从之前的经文明显看出来,那里有这些话:“巴比伦城要被火烧尽,没有人再买她的货物了”(18:8-11);也可从接下来的经文明显看出来,那里有这些话“一切的珍馐肥甘,和华美的物件,也离开你,决不能再见了” (18:14);它们都被毁灭了(18:16,19)。
不过,现在有必要说一说所列举的这些事物,即:肉桂、香料、香膏、乳香。之所以提及这些事物,是因为它们都是用来制香祭的那类事物。“香祭”(incense-offerings)表示出于属灵良善和真理而对主的敬拜(参看277,392节);“香祭”之所以蒙悦纳,是因为它们是由相对应的芳香构成的(n.394)。用来预备制香的所有芳香之物都以“肉桂、香料、香膏”来表示,“乳香”表示他们根本性质。这一点从摩西五经所列举制香祭的香料明显看出来:
耶和华对摩西说,你要取香料,就是拿他弗(没药),施喜列(香螺),喜利比拿(白松香),和净乳香;各样要一般大的分量、你要用这些加上盐、按做香之法做成清净圣洁的香,就是膏油。(出埃及记 30:34-37)
香祭就是用这些事物制成的,如前所述,这些事物表示出于属灵良善和真理的敬拜。此处提及“肉桂”,以取代那里的所有香料。至于这些香料分别表示什么,可参看《天堂的奥秘》中有关《出埃及记》的解读,那里逐一解释了它们的含义。

诠释启示录 #907

907.“头上戴着金

907.“头上戴着金冠冕”表示为审判作准备的神性良善。这从头上的“金冠冕”的含义清楚可知,头上的“金冠冕”在此是指为审判作准备的神性良善,因为接下来论述的主题是善人与恶人的分离,这种分离先于最后的审判到来;因此,它论述了“人子”,“人子”是指神性真理或圣言方面的主,祂为善人与恶人的分离作准备,后来为施行审判作准备。这就是“人子头上戴着金冠冕”的意思,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在以色列人和古人当中,代表主的君王当为战争并在战斗中作准备时,就戴上金冠冕(对此,可参看AE 553节)。原因在于,王代表神性真理方面的主,从主发出的这神性真理与神性良善结合。因此,为了可以代表神性真理,王戴上金冠冕,因为“金”表示良善(参看AE 242a,c节)。“金冠冕”表示良善和由此而来的智慧,真理就是那加冕的(也可参看AE 272节)。

隐藏在这一事实中的奥秘是,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审判人的,是神性真理。原因在于,神性良善爱所有人,只要人跟随,它就把他吸引到天堂;但与良善分离的神性真理定所有人的罪,并判所有人下地狱。因此,为免得所有人被定罪,并被判下地狱,也为了神性良善尽可能地缓和,并提升到天堂,头上就有了一个金冠冕,以表示为审判,也就是为缓和作准备的神性良善。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审判人的,是神性真理,这就是主的这些话的意思:

父不审判任何人,而是把一切审判都交给子。(约翰福音5:22)

 “父”是指神性良善,“子”是指神性真理。“父”是指神性良善(可参看AE 200, 254节),“子”是指神性真理(AE 63, 151, 724节)。这同样是这些话的意思:

父赐给祂施行审判的权柄,因为祂是人子。(约翰福音5:27)

“人子”表示神性真理(参看AE 778b节)。

尽管如此,必须认识到,主不通过神性真理审判任何人;而是神性真理本身审判那不接受它,反而弃绝它的人,这从主的话很清楚地看出来:

耶稣说,若有人听见我的话不相信,我不审判他,因为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弃绝我,不领受我话的人,有审判他的;就是我所说的话,这话在末日要审判他。(约翰福音12:47, 48; 3:17)

“话”是指神性真理,因为这神性真理在圣言里面,就是圣言。神性真理本身要审判人,而不是主自己通过它审判人,这一点是非常明显的,因为主说:“我不审判他,因为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主自己不审判,因为祂是神性之爱,也是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这一个不能与那一个分离,因为它们为一;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而是拯救人,如前所述。从主发出、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的神性真理也是如此。约翰福音中说“子被赐给施行审判的权柄”,这句话必须按经上论到祂说,“祂发怒”、“发烈怒”、“把人投入地狱”等等的地方的意义来理解;而事实上,主不向任何人发怒,也不把人投入地狱,而是人把自己扔到那里(对此,可参看《天堂与地狱》,545–550节)。所以审判人的,是对神性真理的蔑视和弃绝,因而是来自邪恶的虚假;因此,是人审判他自己。

还要解释一下神性真理本身如何审判人。因蔑视和弃绝神性真理而处于来自邪恶的虚假之人仇恨神性真理,并怒火中烧地摧毁凡处于来自主的神性真理之人里面的神性真理。当他试图这样做时,就像一个人把自己扔进火里,或把脸猛撞到岩石上;其原因不在于火,也不在于岩石,而在于这样做的那个人自己。因为真相是,神性真理从不与来自邪恶的虚假争战,而是虚假与真理争战;因此,天堂不与地狱争战,而是地狱与天堂争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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