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77.启18:13.“并肉桂、香料、香膏、乳香”表示他们不再拥有出于属灵良善和真理的敬拜,因为他们的敬拜里面没有对应于上述所列之物的任何东西。上一节论述的是属于教会教义的一切,但本节论述的是属于教会敬拜的一切。属于教义的事物在先,属于敬拜的事物随后,因为敬拜的品质来自教义的良善和真理;事实上,敬拜只是一种外在行为,其中要有属于教义的内在。没有这些内在,敬拜就没有其本质、生命和灵魂。由于属于教义的一切都与属于爱和仁的良善,并属于智慧和信仰的真理有关,这些良善和真理照其秩序的层级分为属天的,属灵的和属世的,所以敬拜的一切也是如此。由于上一节首先提到教义的属灵事物,所以此处同样首先提到敬拜的属灵事物,即“肉桂”、“香料”、“香膏”、“乳香”;其次提到敬拜的属天事物,即“酒”、“油”、“细面”、“麦子”;再次提到敬拜的属世事物,即“役畜”和“羊”。它们是“马、车、人们的灵魂和身体”的货物表示敬拜的这一切良善和真理都必须来自圣言。这就是本节在灵义上的一系列事物。但本节列举的这一切事物,与上一节列举的事物是一个意思;也就是说,这些良善和真理不与他们同在,因为他们没有诸如对应于它们的那类事物与他们自己同在。这一点从前面的经文明显看出来,那里有这些话:“巴比伦城必在火中被烧尽,没有人再买她的货物了”(启18:8-11);这一点从接下来的经文也明显看出来,那里有这些话:“一切肥甘和华美的物件,也离开你,你决不能再见了”(启18:14);它们都被摧毁了(启18:16, 19)。
但现在要说一说所提到的这些事物,即:肉桂、香料、香膏和乳香。之所以提到这些事物,是因为它们都是诸如用来制香的那类事物。“香”表示出于属灵良善和真理而对主的敬拜(参看AR 277, 392节);香是令人愉悦的,因为香来自相对应的芳香物质(AR 394节)。肉桂、香料、香膏是指用来制备香的所有芳香物质,而乳香是指它们的本质。这一点从摩西五经中所列举的合成香的香料明显看出来;出埃及记:
耶和华对摩西说,你要取香料,就是拿他弗、施喜列、喜利比拿和纯乳香;你要照着香膏配制师的手工,加上盐把它们作成香,就是一种香膏,纯净又神圣。(出埃及记30:34-37)
香就是用这些原料制成的,香表示出于属灵良善和真理的敬拜,如前所述。此处提到“肉桂”来取代那里的所有香料。至于每一种香料在灵义上表示什么,可参看《属天的奥秘》中关于《出埃及记》的内容,那里分别解释了它们。
718.启12:4.“他的尾巴拖拉着天上星辰的第三部分”表示对圣言的一切真理的歪曲和玷污。这从“用尾巴拖拉”、“第三部分”和“天上星辰”的含义清楚可知:“用尾巴拖拉”当论及“龙”时,是指歪曲和玷污(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第三部分”表示全部或所有,论及真理(参看AE 384, 506节);“天上星辰”是指来自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也可参看AE 72, 402节),因而也指真理,因为真理和良善的知识就是属世人的真理,理性和属灵人由此拥有聪明。由此明显可知,“尾巴拖拉着天上星辰的第三部分”当论及龙时,表示歪曲和玷污圣言的真理。
这就是含义,因为“龙”一般表示所有承认并阅读圣言,却不照之生活的人,这是因为他们将生活,也就是仁爱与信仰分离了,以为只思想圣言中的那些事物,说服自己相信他们通过以信靠和信心从圣言思想并谈论某些东西就会得救,相信使人称义并得救的,是唯信,而不是生活或行为的任何东西,就足够了;这些人由“龙”来表示(可参看AE 714节)。为了从圣言确认自己的教条,这些人提出了一些提到信并论述信的经文;而提到仁与爱,并谈到行为的经文,他们却通过把它们用于唯信而败坏了,从而歪曲了圣言,而圣言从头到尾都是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的教义。“尾巴拖拉着天上星辰的第三部分”就表示对圣言真理的这种歪曲和玷污。这就是这些话的意思,因为尾巴是大脑经由背部脊柱的延续,是背部脊柱的附属物;因此,它会根据属世人的渴望和欲望被头部和身体移动。因此,尾巴的动作是从感官人所处的爱之快乐流出的结果,感官人的爱歪曲并玷污圣言的真理。“尾巴”表示感官层,也就是属世人的终端(可参看AE 559节)。无论是说感官人的爱歪曲并玷污圣言的真理,还是说感官层如此行,都一样,因为感官层喜欢为身体和世界、因而照着自己的秉性生活;它感知这种生活,却不感知内在生活,所以否认内在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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