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777

777.启18:13

777.启18:13.“并肉桂,香料,香膏,乳香”表他们不再拥有出于属灵良善和真理的敬拜,因为他们敬拜的内在里面丝毫没有与此处所提及的事物相对应之物。上一节论述了属教会教义的一切事物,而这一节论述的是属教会敬拜的一切事物。之所以先论述属教义的事物,接着论述属敬拜的事物,是因为敬拜的性质源自教义的良善和真理;事实上,敬拜无非是属教义的内在事物应在其中的外在行为。没有这些内在事物,敬拜就没有其本质、生命和灵魂。由于属教义的一切事物皆关乎属爱与仁的良善,以及属智慧与信仰的真理,而这些良善与真理照其次序层级分为属天的,属灵的和属世的,故敬拜的一切事物也是这种情形。由于上一节首先提及教义的属灵之物,故此处也首先提及敬拜的属灵之物,这些事物就是“肉桂”、“香料”、“香膏”、“乳香”。其次提及敬拜的属天之物,就是“酒”、“油”、“细面”、“麦子”;再次提及敬拜的属世之物,这些事物是“牲口”和“羊”。敬拜的所有这些良善和真理必源于圣言,这一点由“马”、“车”、“身体”和“人的灵魂”来表示。这就是本节灵义上的一系列事物。
不过,本节列举的所有这些事物,与上一节列举的事物所表相同;也就是说,他们没有这些良善与真理,因为他们没有诸如与它们相对应的那类事物在里面。这一点从之前的经文明显看出来,那里有这些话:“巴比伦城要被火烧尽,没有人再买她的货物了”(18:8-11);也可从接下来的经文明显看出来,那里有这些话“一切的珍馐肥甘,和华美的物件,也离开你,决不能再见了” (18:14);它们都被毁灭了(18:16,19)。
不过,现在有必要说一说所列举的这些事物,即:肉桂、香料、香膏、乳香。之所以提及这些事物,是因为它们都是用来制香祭的那类事物。“香祭”(incense-offerings)表示出于属灵良善和真理而对主的敬拜(参看277,392节);“香祭”之所以蒙悦纳,是因为它们是由相对应的芳香构成的(n.394)。用来预备制香的所有芳香之物都以“肉桂、香料、香膏”来表示,“乳香”表示他们根本性质。这一点从摩西五经所列举制香祭的香料明显看出来:
耶和华对摩西说,你要取香料,就是拿他弗(没药),施喜列(香螺),喜利比拿(白松香),和净乳香;各样要一般大的分量、你要用这些加上盐、按做香之法做成清净圣洁的香,就是膏油。(出埃及记 30:34-37)
香祭就是用这些事物制成的,如前所述,这些事物表示出于属灵良善和真理的敬拜。此处提及“肉桂”,以取代那里的所有香料。至于这些香料分别表示什么,可参看《天堂的奥秘》中有关《出埃及记》的解读,那里逐一解释了它们的含义。

诠释启示录 #1069

1069.启17:1

1069.启17:12.“你所看见的那十角,就是十王”表示在能力方面的圣言真理,或圣言真理的能力。这从“角”和“十王”的含义清楚可知:“角”是指真理的能力(对此,参看AE 316, 567, 776, 1041节);之所以有“十角”,是因为“十”表示许多人和许多事物,同样表示所有人和所有事物(可参看AE 675节);因此,“十角”当论及圣言的真理时,表示一切能力。“十王”是指圣言的真理,因而是指教会的真理,对此,我们前面经常提到。在这三节经文,以及第16和17节经文中,我们解释了“兽的十角”的含义,即:它们是那些被巴比伦民族亵渎了的神性真理,这些神性真理主要是:主拥有掌管天地的权柄,唯独圣言是神圣的,是神性;因为这两个真理构成主在地上的教会本身;教会凭敬拜主和阅读圣言而为一个教会。因为主改造人,而圣言教导人必须如何生活,才能被主改造;因此,如果这两个真理不被承认和接受,教会本身就会灭亡,因为教会就建立在这两个真理上。正因如此,按照主的圣治,一些教会与巴比伦教会分离;这些教会承认主掌管天地的神性权柄等同于父神的权柄,也将神性的神圣性唯独归于圣言。主规定这一切,是为了避免欧洲的基督教会彻底倾覆。这就是“十角,就是十王”的含义,这一点从接下来的内容明显看出来。

(关于圣言续)

既然圣言是神性真理,这神性真理从主的神性存在发出,就像光从太阳发出,那么可推知,主就是圣言,因为祂是神性真理。主是圣言,因为祂是神性真理,这神性真理从祂的神性存在,也就是神性之爱发出,因为当主在世时,神性之爱在祂里面,就像灵魂在身体里面。由于神性真理从神性之爱发出,就像光从太阳发出,如前所述,所以主在世上的人身是从在祂里面的神性之爱发出的神性真理。被称为“耶和华”和“父”,系神性之爱的神性本身自成孕时就在主里面,这一点明显可见于马太福音和路加福音。在马太福音中,从这些话明显看出来:

耶稣的母亲马利亚已经许配了约瑟,他们还没有同房,马利亚就被发现从圣灵怀了孩子。有主的使者在梦中对约瑟说,不要怕,只管娶过你的妻子马利亚来,因那在她内受生的是从圣灵来的。这一切的事成就,是要应验主藉先知所说的话,看哪,必有童女怀孩子,并生儿子。约瑟不亲近她,直到她生了头胎的儿子;就给他起名叫耶稣。(马太福音1:18–25)

在路加福音,从这些话明显看出来:

天使对马利亚说,看哪,你要在子宫里怀孕,生出一个儿子,要给祂起名叫耶稣;祂将要为大,称为至高者的儿子。马利亚对天使说,我没有和男人亲近,怎么会有这事呢?天使回答她说,圣灵要临到你身上,至高者的能力要荫庇你;因此你所要生的圣物必称为神的儿子。(路加福音1:30–35)

正因祂从耶和华成孕,所以在圣言中,祂经常被称为“神的儿子”,耶和华被称为“祂的父”。就其存在而言,耶和华是神性之爱,就其实存或显现而言,耶和华是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

由此可见,圣言与神同在,就是神,是照亮一切世人的光(约翰福音1:1–10)是什么意思,即:它是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因而是在其实存或显现方面的主。在其实存或显现方面的主就是神性真理,这神性真理是祂的神性人身,这神性真理是祂的神性人身,因为它凭祂的神性存在而存在,就像身体凭它的灵魂而存在一样,约翰福音中的这些话清楚证明了这一点:

圣言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我们也见过祂的荣耀,正是父独生子的荣耀。(约翰福音1:14)

“圣言”就是神性真理,也就是“荣耀”;“肉身”是指神性人身,“父的独生子”是指来自祂里面的神性存在的实存(或显现)或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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