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76.人若不知道“金、银、宝石、珍珠、细麻布、紫色料、丝绸、朱红色料、香木、铜、铁、大理石、器皿”分别表示什么,可能对列举这类事物感到奇怪,以为累积这些词语是为了升华主题。但从解释明显可知,没有一个词是没有意义的,通过它们充分描述,那些确认天主教信条的人没有一个真理;如果没有一个真理,他们就没有一个为教会良善的良善。
我曾与那些确认天主教的人交谈过,甚至与尼西亚会议、拉特兰会议、特兰托会议的一些与会代表交谈过。一开始,他们以为自己所颁布的内容是纯洁和神圣的真理,但一番指教并被赐予天上来的启示后,他们承认自己没有看见一个真理。不过,由于那时他们比其他人更确认这些信条,所以他们自己熄灭了启示后,又回到先前的信仰中。他们尤其相信他们所认可有关洗礼和称义的信条是真理。然而,他们处于启示状态时,却发现,并且由于被启示的视觉承认,没有人拥有源于亚当的原罪,只有源于历代祖辈的遗传之恶,这恶不可能在洗礼中通过主功德的转稼和运用而被拿走。他们还发现,主功德的转稼和运用是人的臆想,因为这是不可能的事;并且信绝无可能被注入任何吃奶的婴儿里面,因为信需要思考。
他们进一步发现,洗礼之所以是神圣的,是一项圣礼,是因为它是人能被主藉着源于圣言的真理重生的一个记号和纪念,对天堂来说是一个记号,对此人来说是一个纪念。还有,人通过受洗被引入教会,如同以色列人通过跨过约旦河被引入迦南地,又如同耶路撒冷的居民通过约翰的洗预备接受主;事实上,若没有天上在诸天使面前的这个记号,犹太人不可能继续存在,并在耶和华,也就是道成肉身的主降临时还能存活。他们所认可关于称义的信条与此类似。主功德的归算既不存在,也没有被赐予,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18节)。被称为“原罪”的遗传之恶并非来自亚当,而是来自历代祖辈,对此,可参看《圣治》(277节)一书。至于在圣言中,“亚当”表示什么,可参看该书241节。
1049.启17:6.“我又看见那女人喝醉了圣徒的血”表示因邪恶之虚假而疯狂的一种宗教说服,暴行就是出于这邪恶之虚假而向神性真理施行的。这从“女人”、“喝醉”和“圣徒的血”的含义清楚可知:“女人”是指“巴比伦”在一般意义上所指的宗教说服,如前所述(AE 1042节);“喝醉”是指因邪恶之虚假而在属灵事物上的疯狂(对此,参看AE 376f, 1035节);“圣徒的血”是指神性真理,在此是指向它们所施的暴行,因为它暗示着流血。“血”表示神性真理(可参看AE 30, 328a—329, 476, 748节),“流血”表示向神性真理所施的暴行(AE 329f,g节)。经上说“圣徒的血”,是因为那被称为神圣的,是圣言的神性真理,还因为“圣徒”在灵义上不是指圣徒,而是指圣物;圣言的属灵意义,即灵义没有人、地方或时间的观念;但圣言的属世意义则不同。
至于这两种意义如何彼此不同,这清楚可见于圣言的许多经文,如此处,经上说:“他看见那女人喝醉了圣徒的血,和为耶稣作见证之人的血。”这些话在属世意义上的意思是,巴比伦流了圣徒的血和那些为主作见证之人的血;然而,这些话在属灵意义上的意思是,巴比伦向神性真理施暴,还向对主的见证施暴。这层意义就包含在这些话里面,这一点也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或推断出来:现代巴比伦并没有杀害圣徒或主的见证人,因为它崇拜圣徒,甚至直到偶像崇拜,主虽具有至高无上的外在神圣性,但教皇具有内在神圣性。这清楚表明,这不是所理解的东西,相反,有某种更内在的东西隐藏在这些话里面;也就是说,他们向神性真理施暴,也向主的神性权柄施暴;因为他们通过歪曲、玷污和亵渎圣言而向神性真理施暴;众所周知,他们通过将主的神性权柄转移到自己身上而向这权柄施暴。
(关于亵渎续)
前面说过,最严重的那种亵渎,就是当圣言的真理在信仰上被承认,并在生活上被确认,后来人又因邪恶从信仰和生活中退出,或即便他没有从信仰中退出,却仍生活邪恶时。然而,一个从童年时期到青春期都处于信仰和照之的生活,后来成年时从信仰和信仰的生活中退出的人没有犯亵渎罪。原因在于,童年时期的信仰只是记忆的信仰,是老师在这个孩子里面的信仰;而成年的信仰是理解力的信仰,因而是人自己的信仰。人若从这种信仰中退出,并过着违背它的生活,就能亵渎它,但不能亵渎前者。因为除了进入理解力,并由此进入意愿的东西外,没有什么东西能进入并影响人的生活;在成年之前,人不会出于自己的理解力来思考,也不会出于自己的意愿来行动。在此之前,他只是出于知识思考,并且只是出于服从行动;这些不会成为他生命的一部分,因而不能被亵渎。
总之,凡一个人出于理解力所思、所说、所行的,加上意愿的同意,就都属于他的生命,或成为他生命的一部分;它若是神圣的,就会因他的退出而被亵渎。但这种亵渎是更重还是更轻,则取决于真理的品质和由此而来的信仰的品质,也取决于从它们当中退出的品质;因此,这种亵渎有许多具体的区别。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