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75.“各样极宝贵的木头和铜,铁,大理石的器皿”表他们不再拥有这些事物,因为他们没有与这类事物相对应的在教会事物上的科学良善和真理。这些类似于上述事物(772-774节),不同之处在于,这些事物表示知识,知识是人属世心智的终端或最表层。因为这些在品质上不同于它们里面的本质,故它们被称为“极宝贵的木头和铜,铁,大理石的器皿”。事实上,“器皿”表示知识,在此表示在教会事物上的知识,因为知识是盛纳良善与真理的容器,就像器皿是盛纳油和酒的容器。知识多种多样,它们的容器是记忆。它们之所以具有多样性,是因为人的内在事物在它们里面。它们还要么通过脑力思考,要么通过聆听或阅读,照着当时出于理性不断变化的觉察而被引入记忆。所有这些事内在地存于知识之中,当它们再现时,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当此人说话或思考时,它们就会再现。
在此简要说明“各样极宝贵的木头和铜,铁,大理石的器皿”表示什么。“极宝贵木头的器皿”表示源于理性良善和真理的知识;“铜的器皿”表示源于属世良善的知识;“铁的器皿”表示源于属世真理的知识;“大理石的器皿”表示源于良善和真理的表象的知识。“木”表示良善(参看774节)。“极宝贵的木头”在此表示理性的良善和真理,因为“木”表示良善,“宝贵”论及真理;事实上,橄榄树的木头表示一种良善,香柏树、无花果树、杉树、杨树和橡树的木头表示另一种良善。“铜与铁的器皿”表示源于属世良善和真理的知识,因为在圣言中,一切金属,如金、银、铜、铁、锡、铅等,表示良善和真理。它们之所以表示,是因为它们对应;并且由于对应,所以它们也存在于天上,事实上,天上的一切事物都是对应。
不过,此处不宜通过圣言来证实每种金属由于对应表示什么,只通过一些经文来证实,“铜”表示属世良善,因而“铁”表示属世真理;这一点从以经文可以看出来:
人子的脚好像在炉中锻炼发光的铜。(启示录1:15)
但以理见有一人脚如抛光的铜。(但以理书10:5,6)
基路伯的脚灿烂如抛光的铜。(以西结书1:7)
“脚”表示属世之物(参看49, 468, 470, 510节)。
有一位天使形状如铜。(以西结书40:3)
尼布甲尼撒梦见的大像,头是精金的,胸膛和膀臂是银的,肚腹和腰是铜的,腿是铁的。(但以理书2:32,33)
这个像代表教会的相继状态,这些状态被古人称为“黄金、白银、青铜和黑铁”时代。由于“铜”表示属世之物,而以色列人是纯属世的,故主的属世层以“铜蛇”来代表,凡被蛇咬的,只要望一望铜蛇便可痊愈(民数记21: 6, 8, 9;约翰福音3:14,15)。“铜”表示属世良善,这一点也可见于其它地方(如以赛亚书60:17;耶利米书15:20,21;以西结书27:13;申命记8:7,9;33:24,25)。
1049.启17:6.“我又看见那女人喝醉了圣徒的血”表示因邪恶之虚假而疯狂的一种宗教说服,暴行就是出于这邪恶之虚假而向神性真理施行的。这从“女人”、“喝醉”和“圣徒的血”的含义清楚可知:“女人”是指“巴比伦”在一般意义上所指的宗教说服,如前所述(AE 1042节);“喝醉”是指因邪恶之虚假而在属灵事物上的疯狂(对此,参看AE 376f, 1035节);“圣徒的血”是指神性真理,在此是指向它们所施的暴行,因为它暗示着流血。“血”表示神性真理(可参看AE 30, 328a—329, 476, 748节),“流血”表示向神性真理所施的暴行(AE 329f,g节)。经上说“圣徒的血”,是因为那被称为神圣的,是圣言的神性真理,还因为“圣徒”在灵义上不是指圣徒,而是指圣物;圣言的属灵意义,即灵义没有人、地方或时间的观念;但圣言的属世意义则不同。
至于这两种意义如何彼此不同,这清楚可见于圣言的许多经文,如此处,经上说:“他看见那女人喝醉了圣徒的血,和为耶稣作见证之人的血。”这些话在属世意义上的意思是,巴比伦流了圣徒的血和那些为主作见证之人的血;然而,这些话在属灵意义上的意思是,巴比伦向神性真理施暴,还向对主的见证施暴。这层意义就包含在这些话里面,这一点也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或推断出来:现代巴比伦并没有杀害圣徒或主的见证人,因为它崇拜圣徒,甚至直到偶像崇拜,主虽具有至高无上的外在神圣性,但教皇具有内在神圣性。这清楚表明,这不是所理解的东西,相反,有某种更内在的东西隐藏在这些话里面;也就是说,他们向神性真理施暴,也向主的神性权柄施暴;因为他们通过歪曲、玷污和亵渎圣言而向神性真理施暴;众所周知,他们通过将主的神性权柄转移到自己身上而向这权柄施暴。
(关于亵渎续)
前面说过,最严重的那种亵渎,就是当圣言的真理在信仰上被承认,并在生活上被确认,后来人又因邪恶从信仰和生活中退出,或即便他没有从信仰中退出,却仍生活邪恶时。然而,一个从童年时期到青春期都处于信仰和照之的生活,后来成年时从信仰和信仰的生活中退出的人没有犯亵渎罪。原因在于,童年时期的信仰只是记忆的信仰,是老师在这个孩子里面的信仰;而成年的信仰是理解力的信仰,因而是人自己的信仰。人若从这种信仰中退出,并过着违背它的生活,就能亵渎它,但不能亵渎前者。因为除了进入理解力,并由此进入意愿的东西外,没有什么东西能进入并影响人的生活;在成年之前,人不会出于自己的理解力来思考,也不会出于自己的意愿来行动。在此之前,他只是出于知识思考,并且只是出于服从行动;这些不会成为他生命的一部分,因而不能被亵渎。
总之,凡一个人出于理解力所思、所说、所行的,加上意愿的同意,就都属于他的生命,或成为他生命的一部分;它若是神圣的,就会因他的退出而被亵渎。但这种亵渎是更重还是更轻,则取决于真理的品质和由此而来的信仰的品质,也取决于从它们当中退出的品质;因此,这种亵渎有许多具体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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