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74.“各样香木、各样象牙的器皿”表示他们不再拥有这些东西,因为他们没有与这类东西相对应的属世良善和真理。这些事物与前面所阐述的那些事物很相似(AR 772, 773节);唯一区别在于,首先提到的事物是指属灵的良善和真理,如前所述(AR 722节);其次提到的事物是指属天的良善和真理,如刚才所解释的(AR 773节);现在提到的事物,即“香木”和“象牙的器皿”是指属世的良善和真理。
事实上,智慧和爱有三个层级,因而真理和良善也有三个层级。第一个层级被称为属天的,第二个层级被称为属灵的,第三个层级被称为属世的。这三个层级自出生时就存在于每个人里面;一般来说,它们也存在于天堂和教会中;这就是天堂有三层的原因,即最高层,中间层和最低层,并照着这些层级而彼此完全不同;主在地上的教会也是如此。但这不是解释教会在那些处于属天层级的人中间,在那些处于属灵层级的人中间,以及在那些处于属世层级的人中间各是何性质或品质的地方;但相关内容可参看《圣爱与圣智》的第三部分,那里论述了这些层级。此处只说明,对那些属于巴比伦的人来说,既没有属灵的良善和真理,也没有属天的良善和真理,甚至没有属世的良善和真理。首先提到的是属灵事物,这是因为他们当中的许多人能成为属灵的,只要他们心里像嘴上说的那样视圣言为神圣;但他们不能变成属天的,因为他们不靠近主,而是靠近活人和死人,并敬拜他们。这就是属天事物其次被提到的原因。
“香木”表示属世良善,因为在圣言中,“木”表示良善,“石”表示真理;“香木”从意思是“二”的一个词那里获得它的名字,“二”也表示良善。这良善是属世良善,因为木头不像金、银、宝石、珍珠、细麻布、紫色料、朱红色料那样,是珍贵材料;这同样适用于石头。表示属世真理的“象牙”也是如此。“象牙”表示属世真理,因为它是白色的,并且能被抛光,还因为它是从大象嘴里突出来的,也构成大象的力量。为让“象牙”可以成为“香木”所表示的良善之属世真理,经上说“象牙的器皿”,因为“器皿”表示盛东西的,在此表示盛良善的真理。
“木”表示良善,这一点从以下经文在某种程度上看出来;出埃及记:
玛拉的苦水因丢进来的木头而变甜。(出埃及记15:25)
又:
写有律法的石版被放在皂荚木制成的柜子里。(出埃及记25:10-16)
列王纪:
耶路撒冷的圣殿外面用木头遮盖,里面用木头贴上。(列王纪上6:9, 15)
出埃及记:
旷野中的祭坛是用木头做的。(出埃及记27:1, 6)
此外还有以下经文;哈巴谷书:
石头必从墙里呼叫,梁木必应声。(哈巴谷书2:11)
以西结书:
他们必掳去你的财富,以你的货财为掠物,将你的石头、木头都抛在海中间。(以西结书26:12)
有话对先知说:
他要取一根木杖,上面写上犹大和以色列人的名字;还写上约瑟和以法莲的名字;我要使它们成为一根。(以西结书37:16, 19)
耶利米哀歌:
我们出银钱才得水喝,我们的木柴也是付代价而来的。(耶利米哀歌5:4)
申命记:
若有人与同伴同入森林,斧头从木柄脱落到同伴身上,以致于他死了,他要逃往一座避难城或逃城。(申命记19:5)
这是因为“木”表示良善;因此,他不是出于邪恶,或怀着邪恶的意图,而是因失误而将同伴致死,因为他处于良善;此外还有其它地方。
但“木”在反面意义上表示邪恶和受诅咒之物;如他们制作木头雕像,并崇拜它们(申命记4:23-28; 以赛亚书37:19; 40:20; 耶利米书10:3, 8; 以西结书20:32);还有,挂在木头上是一种诅咒(申命记21:22, 23)。“象牙”表示属世真理,这一点可从提到象牙的经文(如以西结书27:6, 15; 阿摩司书3:15; 6:4; 诗篇45:8)明显看出来。
1162.启18:15.“这些物件的客商,借着她发了财”表示所有从这种宗教或宗教说服中获得名誉和财富,由此获得富裕和显赫或地位的美物之人,这些事物是吉祥和壮丽的。这从“客商”和“发了财”的含义清楚可知:“客商”是指那些为自己获得在圣言中,由“财富”所表示的那些事物的人,因为经上说:“这些物件的客商。”“客商”就具有这种含义(参看AE 1138节)。“发了财”是指获得这些事物并通过它们获取利益。此处所指的是由肥美辉煌之物所表示的富裕和显赫,或地位和财富,这些都是与内在事物分离的享乐或满足和壮丽的外在事物,因而是与天堂的良善分离的世界的良善。那些属巴比伦的人不知道什么叫内在享乐或满足,因为他们不阅读圣言,不仰望主,只知道什么叫外在享乐或满足,也只以这些事物为快乐。他们不接受内在享乐或满足。那些被邀请赴大筵席之人的回答具有相同的含义:
其中一个人说,他买了一块田,必须去看看,另一个人说,他买了牛,必须去试一试,第三个人说,他才娶了妻。(路加福音14:18–20)
这一切事物都是指世界的良善,或没有内在良善的外在良善。主在马太福音中的话也表示类似事物:
他们吃喝嫁娶,他们懵然不知,直到洪水来把他们全冲走了。(马太福音24:38–39)
这些话是主论到最后的审判时所说的;“吃喝嫁娶”与这一节中“肥美辉煌的事物”具有相同的含义,即表示外在的满足和享乐,它们被称为身体和世界的享乐,而不是灵魂和天堂的享乐。这一切清楚表明,本章所列举的各种货物是指同时不是内在的外在良善和满足或享乐;因此,通过这些手段“发了财”的“客商”是指那些处于其中的人。
(续)
(8)圣治的第八条律法是,主不断使人退出邪恶,只要人出于自由愿意退出;人能退出邪恶到何等程度,主就能在何等程度上把他引入良善,从而引入天堂;但人不能退出邪恶到何等程度,主就在何等程度上不能把他引入良善,从而引入天堂;因为人退出邪恶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从主行本身为良善的良善,但他不退出邪恶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从自己行有邪恶在里面的良善。就其言语和身体行为而言,人在自然界;但就其理解力的思维和意愿的情感而言,他在灵界。灵界是指天堂和地狱,两者都以最完美的秩序、照着情感和源于它们的思维的一切种类而被划分为无数社群。人在这些社群中间,与它们如此紧密相连,以至于他根本没有思考或意愿的能力,除非与它们联系在一起;这种联系如此紧密,以至于如果他与它们分离,或它们与他分离,他就会倒下死亡,只剩下在其至内层的生命,他凭这至内层而为人,不是野兽,从而活到永远。人不知道,就其生命而言,他处于这种不可分离的结合中。他之所以不知道这一切,是因为他不与灵人交谈,很长一段时间对这种状态一无所知。但为使这种状态不会永远向他隐藏,看哪,它被揭示出来了。在理解圣治的这条律法之前,必须详细说明这种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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