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774

774.“各样香木、

774.“各样香木、各样象牙的器皿”表示他们不再拥有这些东西,因为他们没有与这类东西相对应的属世良善和真理。这些事物与前面所阐述的那些事物很相似(AR 772, 773节);唯一区别在于,首先提到的事物是指属灵的良善和真理,如前所述(AR 722节);其次提到的事物是指属天的良善和真理,如刚才所解释的(AR 773节);现在提到的事物,即“香木”和“象牙的器皿”是指属世的良善和真理。
事实上,智慧和爱有三个层级,因而真理和良善也有三个层级。第一个层级被称为属天的,第二个层级被称为属灵的,第三个层级被称为属世的。这三个层级自出生时就存在于每个人里面;一般来说,它们也存在于天堂和教会中;这就是天堂有三层的原因,即最高层,中间层和最低层,并照着这些层级而彼此完全不同;主在地上的教会也是如此。但这不是解释教会在那些处于属天层级的人中间,在那些处于属灵层级的人中间,以及在那些处于属世层级的人中间各是何性质或品质的地方;但相关内容可参看《圣爱与圣智》的第三部分,那里论述了这些层级。此处只说明,对那些属于巴比伦的人来说,既没有属灵的良善和真理,也没有属天的良善和真理,甚至没有属世的良善和真理。首先提到的是属灵事物,这是因为他们当中的许多人能成为属灵的,只要他们心里像嘴上说的那样视圣言为神圣;但他们不能变成属天的,因为他们不靠近主,而是靠近活人和死人,并敬拜他们。这就是属天事物其次被提到的原因。
“香木”表示属世良善,因为在圣言中,“木”表示良善,“石”表示真理;“香木”从意思是“二”的一个词那里获得它的名字,“二”也表示良善。这良善是属世良善,因为木头不像金、银、宝石、珍珠、细麻布、紫色料、朱红色料那样,是珍贵材料;这同样适用于石头。表示属世真理的“象牙”也是如此。“象牙”表示属世真理,因为它是白色的,并且能被抛光,还因为它是从大象嘴里突出来的,也构成大象的力量。为让“象牙”可以成为“香木”所表示的良善之属世真理,经上说“象牙的器皿”,因为“器皿”表示盛东西的,在此表示盛良善的真理。
“木”表示良善,这一点从以下经文在某种程度上看出来;出埃及记:
玛拉的苦水因丢进来的木头而变甜。(出埃及记15:25)
又:
写有律法的石版被放在皂荚木制成的柜子里。(出埃及记25:10-16)
列王纪:
耶路撒冷的圣殿外面用木头遮盖,里面用木头贴上。(列王纪上6:9, 15)
出埃及记:
旷野中的祭坛是用木头做的。(出埃及记27:1, 6)
此外还有以下经文;哈巴谷书:
石头必从墙里呼叫,梁木必应声。(哈巴谷书2:11)
以西结书:
他们必掳去你的财富,以你的货财为掠物,将你的石头、木头都抛在海中间。(以西结书26:12)
有话对先知说:
他要取一根木杖,上面写上犹大和以色列人的名字;还写上约瑟和以法莲的名字;我要使它们成为一根。(以西结书37:16, 19)
耶利米哀歌:
我们出银钱才得水喝,我们的木柴也是付代价而来的。(耶利米哀歌5:4)
申命记:
若有人与同伴同入森林,斧头从木柄脱落到同伴身上,以致于他死了,他要逃往一座避难城或逃城。(申命记19:5)
这是因为“木”表示良善;因此,他不是出于邪恶,或怀着邪恶的意图,而是因失误而将同伴致死,因为他处于良善;此外还有其它地方。
但“木”在反面意义上表示邪恶和受诅咒之物;如他们制作木头雕像,并崇拜它们(申命记4:23-28; 以赛亚书37:19; 40:20; 耶利米书10:3, 8; 以西结书20:32);还有,挂在木头上是一种诅咒(申命记21:22, 23)。“象牙”表示属世真理,这一点可从提到象牙的经文(如以西结书27:6, 15; 阿摩司书3:15; 6:4; 诗篇45:8)明显看出来。

诠释启示录 #1082

1082.“又要吃她

1082.“又要吃她的肉”表示弃绝它的邪恶,也就是被玷污的良善,那时表明他们没有任何良善或缺乏一切良善。这从“肉”和“吃”的含义清楚可知:“肉”是指圣言和教会的良善,在反面意义上是指其邪恶;此处“肉”是指邪恶,也就是被玷污的良善。“吃”是指吞噬,但在此是指完全弃绝,因为这话论及弃绝巴比伦的作为或良善的改革宗教徒,巴比伦的作为或良善主要在于为了各种赎罪而向他们圣徒的偶像和坟墓,以及修道院和修道士们自己献上的礼物。由此可知,这些话也是指表明他们没有任何良善,或缺乏一切良善,因为当他们要吃的“肉”所表示的虚假和邀功的良善被弃绝时,就表明他们没有任何良善,或缺乏一切良善。
在圣言中,“肉”具有各种含义。它表示人的自我,因而要么表示他的良善,要么表示他的邪恶,由此表示整个人。但在至高意义上,它表示主的神性人身,尤表从祂发出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肉”表示爱之良善方面的神性人身,这一点明显可见于约翰福音:
我就是从天上降下来生命的粮;人若吃这粮,必永远活着;我所要赐的粮,就是我的肉,为世人之生命所赐的。因此,犹太人彼此争论说,这个人怎能把他的肉给我们吃呢?因此,耶稣对他们说,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你们若不吃人子的肉,不喝人子的血,就没有生命在你们里面。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在末日我要叫他复活;因为我的肉真是真正的食物,我的血是真正的喝的。吃我肉、喝我血的人,住在我里面,我也住在他里面。这就是从天上降下来的粮。(约翰福音6:51–58)
很明显,“肉”在此是指主的神性人身的自我,这自我就是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在圣餐中被称为祂的身体。在那里,“身体”,也就是“肉”,是指神性良善,“血”是指神性真理(可参看AE 329b节)。由于“饼和酒”与“肉和血”具有相同的含义,“饼”是指神性良善,“酒”是指神性真理,所以经上吩咐用这些取代肉和血。
亚伦,他的儿子,那些献祭的人和其他洁净的人可以吃的祭牲的肉也表示来自主的神性良善。这肉是圣的(可参看出埃及记12:7–9; 29:31–34; 利未记7:15–21; 8:31; 申命记12:27; 16:4);因此,一个不洁净的人若吃了那肉,必从他民中被剪除(利未记7:21);这些祭物被称为食物(利未记22:6–7);这肉被称为圣肉(耶利米书11:15; 哈该书2:12);在主国的桌子上有献祭的肉(以西结书40:43)。在约翰福音,主的神性人身也被称为“肉身”:
圣言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我们也见过祂的荣耀,正是父独生子的荣耀。(约翰福音1:14)
“肉(或肉体、肉身)”也表示与人同在的良善,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以西结书:
我必赐给他们一颗心,也要将新灵放在你们中间,又从他们肉体中除掉石心,赐给他们肉心。(以西结书11:19; 36:26)
“肉心”是指对良善的意愿和爱。诗篇:
神啊,你是我的神,我早晨寻求你;我灵魂渴求你;在干旱疲乏无水之地,我的肉体切慕你。(诗篇63:1)
又:
我的灵魂渴想耶和华的院宇;我的内心,我的肉体向永生神欢呼。(诗篇84:2)
渴望耶和华,向永生神欢呼的“肉体”表示在意愿的良善方面的人,因为人的“肉”对应于其意愿的良善或邪恶,“血”对应于其理解力的真理或虚假;此处“肉体”表示意愿的良善,因为它渴望耶和华,向神欢呼。
约伯记:
我知道我的救赎主活着,末后他必起来,立在尘土之上;后来这些事物必被我的皮肤包围,我必从我的肉看见神。(约伯记19:25–27)
从一个人的肉看见神表示从被主变新的他自愿的自我,因而从良善。以西结书:
我必在山谷中间所看见的骸骨上加上筋,使肉长在他们身上,又将皮遮蔽他们,赐灵给他们,叫他们活过来。(以西结书37:6, 8)
此处“肉”也表示从主,因而从良善变新的意愿的自我。至于“骸骨”和其余的表示什么,可参看前文(AE 418b, 419, 665节)。启示录:
你们来,聚集来赴神的大筵席,可以吃君王的肉,千夫长的肉,勇士的肉,马和骑马者的肉,并自由的和为奴的、小的和大的,所有人的肉。(启示录19:17–18; 以西结书39:17–19)
此处“肉”不是指肉,而是指各种良善,这是很明显的。
而另一方面,“肉”表示人自愿的自我,就本身来说,这自我是邪恶,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以赛亚书:
他们各人要吃自己膀臂上的肉。(以赛亚书9:20)
同一先知书:
我必使那欺压你的吃自己的肉。(以赛亚书49:26)
耶利米书:
我必使他们吃他们儿子的肉和女儿的肉;他们各人必吃自己同伴的肉。(耶利米书19:9)
撒迦利亚书:
余剩的,各人必吃另一人的肉。(撒迦利亚书11:9)
摩西五经:
我因你们的罪必惩罚你们七倍,并且你们要吃儿子的肉,也要吃女儿的肉。(利未记26:28–29)
耶利米书:
倚靠人,以肉为膀臂的,那人该受诅咒!(耶利米书17:5)
此处“肉”表示人的自我,这自我本身是邪恶,吃它和使人吃它表示将这邪恶归给人自己。同样在马太福音,“肉”表示人的自我:
耶稣说,西门,你是有福的,因为这不是肉和血启示给你的。(马太福音16:17)
约翰福音:
凡接受祂的,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子,这等人不是从血生的,不是从肉欲生的,乃是从神生的。(约翰福音1:12, 13)
以西结书:
耶路撒冷与她那肉体肥大的邻邦埃及人行淫。(以西结书16:26)
以赛亚书:
埃及是人,并不是神,他的马匹是肉,并不是灵。(以赛亚书31:3)
约翰福音:
叫人活着的乃是灵,肉体是无益的。(约翰福音6:63)
同一福音书:
从肉身生的,就是肉身;从灵生的,就是灵。(约翰福音3:6)
诗篇:
神想起他们不过是肉体,是去而不返的气息。(诗篇78:39)
人意愿的邪恶,也就是自出生时起他的自我,由这些经文中的“肉(或肉体、肉身)”来表示,也由以色列人在旷野所贪求的肉来表示,他们因此被大灾祸击打,那地方由此被称为贪欲之坟墓(民数记11:4–34)。此外,在圣言中,经上经常提到“一切肉体”,“一切肉体”是指每个人(如创世记6:12, 13, 17, 19; 以赛亚书40:5, 6; 49:26; 66:16, 23, 24; 耶利米书25:31; 32:27; 45:5; 以西结书20:48; 21:4, 5; 以及别处)。
(关于圣言续)
属灵之物通过流注在属世之物中呈现出与它自己相对应的东西,是为了目的可以成为原因,原因可以成为结果,因此目的通过原因可以在结果中将自己呈现为可见的和可感觉的。这三位一体,即目的,原因和结果,自创造时就存在于每一个天堂中。目的是爱之良善,原因是来自这良善的真理,结果是功用。因此,爱是那产生者,由此而来的产物属于通过真理从良善而来的爱。在我们世界的最终产物是各种各样的,与自然界三个王国,即动物界、植物界和矿物界中的物体一样多。一切产物都是对应。
由于这三位一体,即目的,原因和结果,都存在于每个天堂中,所以每个天堂里面都必有产物,也就是对应,这些产物或对应在形式和样子上就像我们地上三个王国中的物体;由此清楚可知,每个天堂在外表上就像我们的地球,仅照着层级而不同。为叫圣言是完全的,也就是说,由包含原因和目的的结果构成,或由功用构成,在功用中,真理是原因,良善是目的,爱是那产生者,它必须由对应构成;由此可推知,每个天堂的圣言都像我们世界的圣言,仅照着层级而在卓越和美丽上而不同。我们将在其它地方解释这种不同是何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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