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74.“各样香木,各样象牙的器皿”表他们不再拥有这些事物,因为他们没有与这类事物相对应的属世良善和真理。这些事物类似于前面所阐述的事物(772, 773节),唯一区别在于,首先提及的事物表示属灵的良善和真理,如前所述(722节),其次所提及的事物表示属天的良善和真理,如刚才所述(723节),现在所提及的事物,也就是“香木”和“象牙的器皿”表示属世的良善和真理。
智慧与爱有三个层级,因而真理和良善也有三个层级。第一层被属天的,第二层被称为属灵的,第三层被称为属世的。每个人自出生时就具有这三个层级;它们还总体上存在于天堂和教会中。这就是为何天堂有三层,即最高层,中间层和最低层,并照着这些层级而完全不同;主在地上的教会同样如此。至于它在那些处于属天层之人,处于属灵层之人,以及处于属世层之人当中各是何性质,则无需在此阐述。不过,相关内容可参看《圣爱与圣智》一书的第三部分,那里论述了这些层级。此处仅说明那些属巴比伦的人既没有属灵的良善和真理,也没有属天的良善和真理,甚至没有属世的良善和真理就足够了。之所以首先提及属灵之物,是因为他们当中有许多人只要发自内心视圣言为神圣,就像他们嘴上说的那样,就能变得属灵。然而,他们无法变得属天,因为他们不靠近主,反而靠近死人或活人,并敬拜他们。这就是为何其次提及属天之物。
“香木”之所以表示属世良善,是因为在圣言中,“木”表示良善,“石”表示真理;“香木”之名源于“二”,“二”也表示良善。木是一种属世良善,因为木不像金、银、宝石、珍珠、细麻布、紫色料、朱红色料那样是珍贵材料。石头也不是珍贵材料。表示属世真理的“象牙”也一样。“象牙”之所以表示属世真理,是因为它是白色且能被抛光,还因为它取自大象之口,也构成它的力量。为了让“象牙”可以成为“香木”所表示的良善之属世真理,经上提到“象牙的器皿”,因为“器皿”表示某种盛纳之物,在此表示盛良善的真理。
“木”表示良善,这一点从下列经文在某种程度上得以证实:
在玛拉的苦水因为丢进木头而变甜。(出埃及记15:25)
刻有诫命的石版被放在皂荚木制成的柜子里。(出埃及记25:10-16)
耶路撒冷圣殿外面用香柏木板遮顶,里面用香柏木贴墙。(列王纪上6:9,15)
在旷野用荚木做坛。(出埃及记27:1,6)
此外还能从以下经文得以证实:
墙里的石头必呼叫,木梁必应声。(哈巴谷书2:11)
他们必以你的财宝为掳物,以你的货财为掠物,将你的石头、木头都抛在海中。(以西结书 26:12)
对先知说:
你要取一根木杖,在其上写犹大和以色列人之名,在另一根木杖上写约瑟和以法莲之名;我要使它们(两根木杖)成为一根木杖。(以西结书37:16,19)
我们出银子才得水喝,我们的木柴是作价来的。(耶利米哀歌5:4)
就如人与同伴同入森林,斧头从木把脱落到同伴身上,以致他死,这人要逃到一座逃城。(申命记 19:5)
这是因为“木(把)”表示良善,因而他不是出于邪恶或恶意,而是出于失误将同伴致死,因他处于良善;此外还有其它地方。
但“木”在反面意义上表示邪恶和可诅咒之物,如他们用木头雕刻偶像并崇拜它们(申命记4:23-28;以赛亚书37:19;40:20;耶利米书10:3,8;以西结书20:32);还有,被挂在木头上就是一种诅咒(申命记21:22,23)。
“象牙”表示属世真理,这一点从提及象牙的经文明显看出来(以西结书27:6, 15;阿摩司书3:15; 6:4;诗篇45:8)。
1012.启16:17.“第七位天使把他的小瓶倒在空气中”表示在思维的一切事物方面所显现的教会状态。这从“倒小瓶的天使”和“空气”的含义清楚可知:“倒小瓶的天使”是指所显现的教会状态,如前所述;“空气”是指思维,在此是指思维的一切,因为此处描述的是教会的最后状态;因此,当这种状态显现时,经上就说“成了”,也就是完结了。“空气”之所以表示思维,是因为通过空气进行的呼吸对应于理解力的思维,就像心跳对应于意愿的情感一样。肺呼吸对应于思维,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很清楚地看出来:它们的运作是同时和同步的,因为人怎样思考,就怎样呼吸。他若静静地思考,就静静地呼吸;相反,他若强行思考,就强行呼吸。他若在自己里面强烈而内在地思考,就会逐渐控制呼吸,还会屏住呼吸。因此,人会改变他的呼吸状态,以适应他思维的一切状态。原因在于,人有两种生命,即理解力的生命和意愿的生命;身体的一切都对应于心智的这两种生命。因此,一般来说,呼吸的生命对应于理解力的生命和由此而来的思维的生命;心跳的生命对应于意愿的生命和由此而来的爱的生命。在圣言中,“灵魂”和“心”就是指这两种生命;在圣言中,经上说“用整个灵魂和整颗心,或用全灵魂和全心”,这句话表示用整个理解力和整个意愿,或用信的一切思维和爱的一切情感。说这些话是为了让人们知道,“空气”表示思维,因为呼吸通过空气进行。
这最后一个小瓶之所以被倒在空气中,是因为人的一切都终止于他的思维。因为一个人在教会,教会的良善和真理,以及爱方面,总之,就是在其属灵、道德和文明生活方面如何,他在思维方面就如何。这一点在灵界尤其明显;当有天使从自己的社群出来,进入不是自己的社群时,他呼吸就会费力,因为他不是出于类似情感来思考。这也是为何当一个地狱灵上升到一个天使社群时,他会呼吸困难,从而陷入痛苦,或陷入幻想和思维的盲目;这清楚表明,一个人如何,他的思维就如何。
(第七诫)
接下来要说一说第七诫,就是“不可杀人”。十诫的所有诫命,和圣言中的一切事物一样,除了至高意义,就是第三层意义外,还涉及两层内义;一层内义近似字义,被称为属灵-道德的意义;另一层意义则较远,被称为属天-属灵的意义。“不可杀人”这条诫命最近似的意义,也就是属灵-道德的意义是,不可恨弟兄或邻舍,因而不可诽谤或诋毁他,或说不可蔑视和羞辱他;因为这样你就会损害和摧毁或扼杀他的好名声和尊敬,这是他在弟兄中间生活的源头,这种生活被称为文明生活。因此,后来他在社会上会活得像一个死人,因为他会被归入卑鄙的恶人之列,没有人与他交往。当这种事是出于敌意、仇恨或报复来做的时,就是谋杀。此外,世上的许多人都将这种生命算作并视为与肉体生命同等重要。在天上的天使面前,摧毁这种生命的人是有罪的,就好像他摧毁了弟兄的肉体生命一样。因为敌意,仇恨和报复呼出谋杀并意愿它;但它们因惧怕法律、抵抗和丧失名声而受到约束和抑制。然而,这三者却是朝向谋杀的努力;每一种努力都像一个行动,因为当惧怕消除时,它就会付诸行动。这些事就是主在马太福音中所教导的:
你们听见有话对古人说,不可杀人;凡杀人的,难免受审判。只是我告诉你们,凡贸然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受审判;凡骂弟兄拉加的,难免公会的审断;凡骂弟兄你这蠢货的,难免地狱或欣嫩子谷的火。(马太福音5:21–26)
但“不可杀人”这条诫命被称为属天-属灵意义的更远意义是,不可夺走人对神的信和爱,从而夺走他的属灵生命,这是谋杀本身,因为人凭这种生命而为人,身体的生命服务于这种生命,如同工具因服务它的主因。此外,道德的谋杀就源于这属灵的谋杀。因此,处于这一个的人也处于那一个;渴望夺走一个人的属灵生命的人若不能夺走它,就会恨他,因为他恨此人的信和爱,因而恨这个人自己。这三者,即属于信和爱的属灵谋杀,属于好名声和尊敬的道德谋杀,以及属于身体的属世谋杀,就像原因和结果那样在一个系列中一个接着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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