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72.启18:12.“这货物就是金、银、宝石、珍珠”表示他们不再拥有这些东西,因为他们没有与这些东西相对应的属灵良善和真理。他们的“货物”无非表示此处所列举的事物;因为众所周知,他们拥有大量金、银、宝石和珍珠,他们利用他们使之为神圣和神性的宗教事物来获取这些东西。在最后的审判之前,那些属于巴比伦的人就拥有这些东西;因为那时,他们被允许为自己可以说形成天堂,并通过各种艺术从天上为自己获取这些东西,事实上像在世上那样堆满他们的地下室。但在最后的审判之后,当他们虚构的天堂被摧毁时,所有这些东西都化为尘土和灰烬,被东风吹走,像被亵渎的尘土一样被撒在他们的地狱上。关于这个主题,可阅读1758年于伦敦出版的《最后的审判》这本小著中被目睹和描述的事。
这种宗教说服被推翻,其信徒被扔进地狱之后,他们处于如此悲惨的状态,以至于不知道金、银、宝石和珍珠是什么。原因在于,“金”、“银”和“宝石”对应于属灵的良善和真理,“珍珠”对应于它们的知识或认知;由于他们没有任何真理和良善,也没有它们的知识或认知,而是有邪恶和虚假,以及它们的知识或认知,所以他们无法拥有这些宝物,只能拥有诸如对应于他们状态的那类东西,这些东西都是又廉价,颜色又丑陋的材料;他们也有一些海贝壳,他们把心放在它们上面,就像他们以前把心放在上述宝物上一样。
要知道,自然界中的一切事物,灵界都有;唯一不同的是:灵界的一切事物都是对应,因为它们对应于灵界居民的内层。那些处于从通过圣言来自主的神性真理和良善中所获得的智慧之人,拥有辉煌壮丽的事物,而那些处于源于虚假和邪恶的疯狂之人,则拥有对立的事物。这种对应关系自创造时,就是当心智的属灵之物下降到身体的感官之物时,就存在了;因此,在灵界,只要别人进入自己的房间,每个人都知道他的品质。
由此明显可知,“这货物就是金、银、宝石、珍珠”表示他们不再拥有这些东西,因为他们没有与这些东西相对应的属灵良善和真理,以及良善和真理的知识或认知。由于对应关系,“金”表示良善,“银”表示真理(可参看AR 211, 726节)。“宝石”表示属灵真理(AR 231, 540, 726节)。“珍珠”表示良善和真理的知识或认知(AR 727节)。
523.有人断言,没有人能守全律法,这是十分困难的,因为人若犯了十诫中的一条,就犯了全部。但这种说法的意思和它听上去的不一样。因为这句话必须这样来理解:人若故意或蓄意犯一条诫命,也就犯了其余的。这是因为故意或蓄意违犯就是彻底否认它是罪,若有人说它是罪,他会将这话弃如敝履。人若这样否认、不考虑罪,就不会思想所谓罪的问题。那些不愿听闻悔改之人就逐渐获得这样一种固执心态;而另一方面,那些通过悔改移除了某些为罪的邪恶之人,则逐渐获得一种信主爱邻的坚定意志。主保守他们决心避免进一步犯罪;因此,若他们由于无知或某种无法抗拒的欲望犯了罪,这罪也不会归给他们,因为他们不是故意犯罪,也不认为它是可容许的。
我可通过以下经历来证实这一点:在灵界,我曾遇见过很多其在世生活与其他人并无二致的人;他们衣着华丽,饮食精致,和其他人一样做生意赚钱,也去剧院看戏,貌似出于放荡与情侣开玩笑等等。然而天使却认为有些人犯了罪,有些人没有犯罪,声称后者是无辜的,而前者是有罪的。当被问及原由时—因为他们做的事都是一样的,他们回答说,他们通过其动机、意图与目的看待这一切,并作出相应的区分;所以,他们宽恕或谴责那些从其目的来看当被宽恕或谴责之人。因为天堂的一切皆以良善为目的,地狱的一切皆以邪恶为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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