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69.启18:10.“因怕她的痛苦,就远远地站着说,祸哉,祸哉,巴比伦大城,大有势力的城阿,一时之间你的审判就来到了”表他们对惩罚的恐惧,以及那时对如此坚固的天主教竟突然之间被彻底推翻,并且他们会灭亡的极度悲伤。“因怕她的痛苦,就远远地站着”表示距离那些受罚之人的状态尚为遥远的一种状态,因为他们害怕受痛苦,这一点将在下文予以解释。“祸哉,祸哉”表示极度悲伤。“祸哉”表示对灾难、不幸或受罚的悲伤(参看416节);因此,“祸哉,祸哉”表示极度悲伤悲哀。“巴比伦大城”表示天主教;在此和前面一样(751节),“巴比伦”之所以为妇人或淫妇,是因为所论述的是“她的痛苦”。“大有势力的城”表示如此坚固的宗教。“一时之间你的审判就来到了”表示它如此突然被彻底推翻,并且他们会灭亡。“一时之间”表示如此突然;“审判”表示推翻和毁灭那些与此处所论述的淫妇“行淫并一同奢华”的人。他们因最后的审判而灭亡,这一事实可见于1758年于伦敦出版的《最后的审判》这本小书。那里说到有关他们毁灭的事。
“因怕她的痛苦,就远远地站着说”之所以表示因害怕痛苦而距离那些受罚之人的状态尚为遥远的一种状态,是因为“远远地”不是指空间距离上的遥远,而是指当人害怕惩罚时的状态上的遥远;事实上,只要人处于害怕的状态,他就会观望、权衡和悲伤。圣言别处的“远”也表示状态的遥远,也就是灵义上的遥远;如以下经文:
你们远方的人当听我所要行的;你们近处的人当知道我的大能。(以赛亚书 33:13)
我岂为近处的神呢?不也为远处的神吗?(耶利米书 23:23)
他曾在旷野蒙恩,以色列说,从远方,耶和华向我显现。(耶利米书31:2,3)
将我的众子从远方带来。(以赛亚书43:6)
远方的众民啊,留心而听。(以赛亚书49:1,2)
从远方之地而来的众百姓和民族。(以赛亚书5:26)
此外还有其它地方(如耶利米书4:16; 6:15;撒迦利亚书6:15);那里所说的“从远方来的民族和百姓”表示那些距离教会的真理和良善更为遥远的人。在日常用语中,关系亲密也被说成“近”,关系疏离则被说成“远”。
887.启14:10.“他也必喝神烈怒的酒,此酒在神愤怒的杯中与纯一不杂的酒掺杂”表示与被歪曲的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结合的虚假及其邪恶的归给或采用。这从“喝”、“酒”、“烈怒”、“与纯一不杂的酒掺杂”和“杯”的含义清楚可知:“喝”是指吸收和采用或归给自己(参看AE 617a,c-e节);“酒”是指来自良善的真理,在反面意义上是指来自邪恶的虚假(参看AE 376节);“烈怒”是指邪恶,因为邪恶向良善发怒,想要摧毁它(对此,参看AE 693, 754节)。经上虽说神的愤怒,但所指的是对神的愤怒,如许多经文把愤怒和烈怒,以及总体上的邪恶归于神(参看AE 481节末尾, 647节)那样;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喝神烈怒的酒”表示吸收并采用虚假及其邪恶。吸收并采用邪恶是通过与善行分离的信实现的,因为当生活的良善,也就是善行,因被视为没有称义的价值,因而不是拯救人的而被搁置一边时,邪恶就会取代它们。事实上,良善退后到何等程度,邪恶就进入到何等程度,“因为没有人能侍奉两个主”,即同时侍奉邪恶和良善。“与纯一不杂的酒掺杂”是指与被歪曲的真理结合(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杯”是指真理的外在容器,因而是指字义上的圣言,因为当“酒”表示真理时,“杯”表示包含它的,而圣言的字义就是那包含真理的,无论属世的还是属灵的。“杯”与“酒”,也就是它所包含之物具有相同的含义,它表示容器,这一点可从圣言中提到“杯”、“圣杯”、“高脚杯”、“小瓶”的经文明显看出来;等到解释接下来的第16和17章时,我们将引用这些经文。由于“杯”表示真理的外在或容器,因而表示圣言的字义,而这字义被那些处于教义,同时处于分离之信的生活之人歪曲,所以它被称为“神愤怒的杯”。此处如在圣言的其它许多经文中那样提到神的“烈怒”(wrath)和“愤怒”(anger或indignation);“烈怒”表示人里面对邪恶的爱和渴望;“愤怒”表示人里面对虚假的爱和渴望,因为“烈怒”论及邪恶,“愤怒”论及虚假(参看AE 481节末尾)。这一切清楚表明,“此酒在神愤怒的杯中与纯一不杂的酒掺杂”表示与被歪曲的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结合。
“与纯一不杂的酒掺杂”之所以表示与被歪曲的圣言真理结合,是因为“纯一不杂的酒”是指致醉的酒,因而是指醉酒,因此在灵义上是指在虚假引发的真理方面的神志不清,因为在虚假引发的真理方面的神志不清就是属灵的醉酒。此外,在原文译作“纯一不杂的酒”的这个词源自一个表示喝醉的词。由于这就是“纯一不杂的酒”的含义,而那些歪曲圣言的人属灵地喝醉了,也就是说,在真理方面处于一种神志不清的状态,所以在圣言中,提到“纯一不杂或未掺杂的酒”的这两段经文论述了对真理的歪曲;如在以赛亚书和何西阿书。
以赛亚书:
忠信的城怎会变成妓女;她从前充满了公平,公义居在其中,现今却有凶手居住。你的银子变为渣滓;你未掺杂的酒用水搀杂。(以赛亚书1:21, 22)
在圣言的各个地方,“妓女”都表示被歪曲的真理(参看AE 141, 161节);“城”表示教义;因此,“忠信的城变成妓女”表示以前曾为纯正真理之教义的教义已经变成被歪曲的真理之教义。“她从前充满了公平,公义居在其中”表示那里有丰盛的教义之真理和爱之良善,因为在圣言中,“公平”论及教义之真理,并论及理解力;“公义”论及爱之良善,并论及意愿;“现今却有凶手居住”表示这歪曲灭绝了对真理的理解和对良善的感知。这就是“凶手”(murderer)的含义(可参看AE 589节)。“你的银子变为渣滓”表示纯正真理变成了虚假;“你未掺杂的酒用水搀杂”表示真理因对它的歪曲而变得卑鄙并毁灭。
何西阿书:
以法莲和偶像连在一起,任凭他吧。他们的酒不见了;他们时常行淫,他们贪恋。(何西阿书4:17, 18)
“以法莲”表示对教会真理的理解,“偶像”表示宗教的虚假。这清楚表明“以法莲和偶像连在一起”表示什么。“任凭他吧”表示教会对这宗教虚假的弃绝。“他们的酒不见了”表示圣言的真理灭亡了;“他们时常行淫”表示对这真理的歪曲;“他们贪恋”表示对虚假的爱。这一切清楚表明,“纯一不杂或未掺杂的酒”具体表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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