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769

769.启18:10

769.启18:10.“因怕她的痛苦,就远远地站着说,祸哉,祸哉,巴比伦大城,大有势力的城阿,一时之间你的审判就来到了”表他们对惩罚的恐惧,以及那时对如此坚固的天主教竟突然之间被彻底推翻,并且他们会灭亡的极度悲伤。“因怕她的痛苦,就远远地站着”表示距离那些受罚之人的状态尚为遥远的一种状态,因为他们害怕受痛苦,这一点将在下文予以解释。“祸哉,祸哉”表示极度悲伤。“祸哉”表示对灾难、不幸或受罚的悲伤(参看416节);因此,“祸哉,祸哉”表示极度悲伤悲哀。“巴比伦大城”表示天主教;在此和前面一样(751节),“巴比伦”之所以为妇人或淫妇,是因为所论述的是“她的痛苦”。“大有势力的城”表示如此坚固的宗教。“一时之间你的审判就来到了”表示它如此突然被彻底推翻,并且他们会灭亡。“一时之间”表示如此突然;“审判”表示推翻和毁灭那些与此处所论述的淫妇“行淫并一同奢华”的人。他们因最后的审判而灭亡,这一事实可见于1758年于伦敦出版的《最后的审判》这本小书。那里说到有关他们毁灭的事。
“因怕她的痛苦,就远远地站着说”之所以表示因害怕痛苦而距离那些受罚之人的状态尚为遥远的一种状态,是因为“远远地”不是指空间距离上的遥远,而是指当人害怕惩罚时的状态上的遥远;事实上,只要人处于害怕的状态,他就会观望、权衡和悲伤。圣言别处的“远”也表示状态的遥远,也就是灵义上的遥远;如以下经文:
你们远方的人当听我所要行的;你们近处的人当知道我的大能。(以赛亚书 33:13)
我岂为近处的神呢?不也为远处的神吗?(耶利米书 23:23)
他曾在旷野蒙恩,以色列说,从远方,耶和华向我显现。(耶利米书31:2,3)
将我的众子从远方带来。(以赛亚书43:6)
远方的众民啊,留心而听。(以赛亚书49:1,2)
从远方之地而来的众百姓和民族。(以赛亚书5:26)
此外还有其它地方(如耶利米书4:16; 6:15;撒迦利亚书6:15);那里所说的“从远方来的民族和百姓”表示那些距离教会的真理和良善更为遥远的人。在日常用语中,关系亲密也被说成“近”,关系疏离则被说成“远”。

诠释启示录 #846

846.“因为这是人

846.“因为这是人的数字”表示它的品质或性质,就好像它来自对真理的理解,就是教会之人必须拥有的那种理解。这从“数字”和“人”的含义清楚可知:“数字”是指信的品质或性质(参看AE 841节);“人”是指教会之人在信的问题上所拥有的对真理的理解(参看AE 280, 546—547节),在这种情况下,它好像来自这种理解。因为与生活分离之信是对虚假的信,因而没有真理和对真理的理解。因此,这里的情况和“人”的含义一样,与前面(AE 844节)“智慧”的含义也一样,这智慧好像是指智慧,尽管它是疯狂。

此外,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禁止使用理解力,坚持服从一种不理解的信,而理解的信是人自己的信,因而是属世的,不是属灵的。不过,要告知理智的信(intellectual faith)是何品质或性质。在圣言的许多经文中,圣言在灵义上都论述了对圣言中的神性真理的理解;在描述教会荒凉的地方,它也论述了对来自圣言的神性真理的理解的毁坏。从所收集的关于这个主题的经文,以及对它们内义的仔细研究中清楚看出,对真理的理解在教会中灭亡到何等程度,教会就在何等程度上灭亡。此外,在许多经文中,对圣言的理解由“埃及”、“亚述”、“以色列”和“以法莲”来表示;“埃及”表示对圣言的属世理解,“亚述”表示理性理解;“以色列”表示属灵理解,“以法莲”表示教会对圣言的实际理解或理解本身。但这三个理解层级,即属世的、理性的和属灵的,必须为一,这样才能使一个人从光照中看见并感知到圣言的真正真理。因为属世理解是最低的,不能被自己的光光照,必须被理性人的光光照;理性人的光在中间,这光被属灵之光光照。因为属灵理解处于天堂之光,并凭这光看见;理性层是属灵层与属世层之间的媒介,接收属灵之光,把它传给属世层,并光照它。这清楚表明,属世理解若没有从属灵层经由理性层而来的光,就不是理解,因为它没有来自天堂的光;教会的真理,也就是天堂的真理,只有通过天堂之光才能被看见。原因在于,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就是天堂之光,主只以祂自己的光,也就是属灵之光光照人。

由此清楚可知,主既渴望人知道祂教会的真理,也渴望他理解它们,但不是凭与属灵之光分离的属世之光来理解;因为与属灵之光分离的属世之光在天堂事物或属灵事物上不是光,而是黑暗。事实上,人从与属灵之光分离的属世之光来看待教会的事物,就是从自我,而不是从主来看待;因此,他只能从表象和谬误来看它们;从这些来看它们,或说从后者的角度来看待前者,就是看虚假,而不是看真理,看邪恶,而不是看良善。发出并点燃这光的火是自我之爱和由此而来的自我聪明的骄傲。从这火及其光来思考的人在何等程度上擅长独创,由此拥有随心所欲证实一切的能力,他在何等程度上就能如此证实虚假和邪恶,以至于使它们看似真理和良善,甚至能在一种灿烂的属世之光中展示虚假和邪恶;但这是一种被技艺如此抬高的幻光,或说被人为增加的幻光。然而,凭这光来理解教会事物就是不理解它们,而是误解它们,因为只凭这光,人就会视真理为虚假,视虚假为真理。当某个公义信条被假定为真理本身,没有事先调查它是不是真的,或即便调查了,也只是通过来自属世人的推理,或来自没有理解的圣言经文的确认所证实的东西来调查时,情况尤其如此,当一个人以这种方式来看待其宗教的一切信条时,他可以将他喜欢的任何东西都视为一个原则,并如此赋予它确认之光,以至于使它看似来自天堂的真理,尽管它是来自地狱的虚假。

由此可以得出以下结论:对教会真理的理解是指当被天堂之光,因而被主光照时,对它们的理解。处于这种光照的人在世时能理性地看见教会的真理,死后则能属灵地看见它们。但从与属灵之光,也就是来自主的天堂之光分离的属世之光进入内在属灵和属天的教会事物是按照一种颠倒的秩序进行的,因为属世之物不能进入属灵之物,但属灵之物能进入属世之物。也被称为物质流注的属世流注进入一个人的灵的思维和意图是不可能的;然而,属灵流注,也就是灵的思维和意图的流注进入身体,也进入其行为和感觉是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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