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769

769.启18:10

769.启18:10.“因怕她所受的折磨,就远远地站着说,祸哉,祸哉,巴比伦大城,强大的城啊;一时之间你的审判就来到了”表示他们对惩罚的恐惧,以及那时他们对如此坚固的这种宗教说服竟能如此突然被彻底推翻,并且他们竟能灭亡的深切哀悼。“因怕折磨,就远远地站着”表示一种距离那些处于定罪或诅咒之人的状态还很遥远的状态,因为他们处于对折磨的恐惧,如下文所解释的。“祸哉,祸哉”表示深切的哀悼。“祸哉”表示对灾难、不幸、定罪或诅咒的哀悼(可参看AR 416节);因此,“祸哉,祸哉”表示深切的哀悼。“大城巴比伦”表示这种宗教说服;和前面一样(AR 751节),这里的“巴比伦”是一个女人或淫妇,因为经上说的是“她受的折磨”。“强大的城”表示如此坚固的宗教说服。“一时之间你的审判就来到了”表示它竟能如此突然被彻底推翻,并且他们竟能灭亡。“一时之间”表示如此突然;“审判”表示它的推翻,和此处所论述的那些与淫妇“行淫一同奢华生活”之人的毁灭。他们因最后的审判而灭亡,这一点可见于1758年于伦敦出版的《最后的审判》这本小著。这些话论及这种毁灭。
“因怕她所受的折磨,就远远地站着”之所以表示一种因处于对折磨的恐惧而距离那些处于定罪或诅咒之人的状态还很遥远的状态,是因为“远远地”不是指空间的遥远,而是指当一个人处于对惩罚的恐惧时,状态的遥远;事实上,只要一个人处于一种恐惧状态,他就会观看、权衡和哀叹。在圣言的其它地方,“远”也表示状态的遥远,即灵义上的遥远;如以下经文,以赛亚书:
你们远方的人当听我所要行的;你们近处的人当知道我的大能。(以赛亚书33:13)
耶利米书:
我岂为近处的神呢?不也为远处的神吗?(耶利米书23:23)
又:
他曾在旷野蒙恩,以色列说,耶和华从远方向我显现。(耶利米书31:2, 3)
以赛亚书:
将我的众子从远方带来。(以赛亚书43:6)
又:
远方的众民哪,听从吧。(以赛亚书49:1, 2)
又:
从远地而来的列民和列族。(以赛亚书5:26)
此外还有其它地方(如耶利米书4:16; 6:15; 撒迦利亚书6:15);在那里,“从远方来的民族和人民”是指那些距离教会的真理和良善更为遥远的人。在日常用语中,人们也说有些亲戚是近的,关系更远的亲戚是远的。

诠释启示录 #718

718.启12:4.

718.启12:4.“他的尾巴拖拉着天上星辰的第三部分”表示对圣言的一切真理的歪曲和玷污。这从“用尾巴拖拉”、“第三部分”和“天上星辰”的含义清楚可知:“用尾巴拖拉”当论及“龙”时,是指歪曲和玷污(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第三部分”表示全部或所有,论及真理(参看AE 384, 506节);“天上星辰”是指来自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也可参看AE 72, 402节),因而也指真理,因为真理和良善的知识就是属世人的真理,理性和属灵人由此拥有聪明。由此明显可知,“尾巴拖拉着天上星辰的第三部分”当论及龙时,表示歪曲和玷污圣言的真理。
这就是含义,因为“龙”一般表示所有承认并阅读圣言,却不照之生活的人,这是因为他们将生活,也就是仁爱与信仰分离了,以为只思想圣言中的那些事物,说服自己相信他们通过以信靠和信心从圣言思想并谈论某些东西就会得救,相信使人称义并得救的,是唯信,而不是生活或行为的任何东西,就足够了;这些人由“龙”来表示(可参看AE 714节)。为了从圣言确认自己的教条,这些人提出了一些提到信并论述信的经文;而提到仁与爱,并谈到行为的经文,他们却通过把它们用于唯信而败坏了,从而歪曲了圣言,而圣言从头到尾都是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的教义。“尾巴拖拉着天上星辰的第三部分”就表示对圣言真理的这种歪曲和玷污。这就是这些话的意思,因为尾巴是大脑经由背部脊柱的延续,是背部脊柱的附属物;因此,它会根据属世人的渴望和欲望被头部和身体移动。因此,尾巴的动作是从感官人所处的爱之快乐流出的结果,感官人的爱歪曲并玷污圣言的真理。“尾巴”表示感官层,也就是属世人的终端(可参看AE 559节)。无论是说感官人的爱歪曲并玷污圣言的真理,还是说感官层如此行,都一样,因为感官层喜欢为身体和世界、因而照着自己的秉性生活;它感知这种生活,却不感知内在生活,所以否认内在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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