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69.启18:10.“因怕她所受的折磨,就远远地站着说,祸哉,祸哉,巴比伦大城,强大的城啊;一时之间你的审判就来到了”表示他们对惩罚的恐惧,以及那时他们对如此坚固的这种宗教说服竟能如此突然被彻底推翻,并且他们竟能灭亡的深切哀悼。“因怕折磨,就远远地站着”表示一种距离那些处于定罪或诅咒之人的状态还很遥远的状态,因为他们处于对折磨的恐惧,如下文所解释的。“祸哉,祸哉”表示深切的哀悼。“祸哉”表示对灾难、不幸、定罪或诅咒的哀悼(可参看AR 416节);因此,“祸哉,祸哉”表示深切的哀悼。“大城巴比伦”表示这种宗教说服;和前面一样(AR 751节),这里的“巴比伦”是一个女人或淫妇,因为经上说的是“她受的折磨”。“强大的城”表示如此坚固的宗教说服。“一时之间你的审判就来到了”表示它竟能如此突然被彻底推翻,并且他们竟能灭亡。“一时之间”表示如此突然;“审判”表示它的推翻,和此处所论述的那些与淫妇“行淫一同奢华生活”之人的毁灭。他们因最后的审判而灭亡,这一点可见于1758年于伦敦出版的《最后的审判》这本小著。这些话论及这种毁灭。
“因怕她所受的折磨,就远远地站着”之所以表示一种因处于对折磨的恐惧而距离那些处于定罪或诅咒之人的状态还很遥远的状态,是因为“远远地”不是指空间的遥远,而是指当一个人处于对惩罚的恐惧时,状态的遥远;事实上,只要一个人处于一种恐惧状态,他就会观看、权衡和哀叹。在圣言的其它地方,“远”也表示状态的遥远,即灵义上的遥远;如以下经文,以赛亚书:
你们远方的人当听我所要行的;你们近处的人当知道我的大能。(以赛亚书33:13)
耶利米书:
我岂为近处的神呢?不也为远处的神吗?(耶利米书23:23)
又:
他曾在旷野蒙恩,以色列说,耶和华从远方向我显现。(耶利米书31:2, 3)
以赛亚书:
将我的众子从远方带来。(以赛亚书43:6)
又:
远方的众民哪,听从吧。(以赛亚书49:1, 2)
又:
从远地而来的列民和列族。(以赛亚书5:26)
此外还有其它地方(如耶利米书4:16; 6:15; 撒迦利亚书6:15);在那里,“从远方来的民族和人民”是指那些距离教会的真理和良善更为遥远的人。在日常用语中,人们也说有些亲戚是近的,关系更远的亲戚是远的。
497.只需留意自己的思维过程,人人都能知道,他在属灵事物上享有自由意志。谁不能自由思想神、三位一体、仁爱和邻舍、信及其作工、圣言及其一切教导?倘若学过神学,还能知道有关这些主题的细节。为支持或反对这些事,谁不能去思考,甚至得出结论,并进行教导和著述呢?哪怕这自由仅被剥夺片刻,他还能继续思考吗?他的舌头岂不会哑,手岂不会无力?所以,我的朋友,要是愿意,你只需留意自己的思维,就会拒绝和憎恶这些荒诞害人的异端邪说。如今,在关于仁与信、从而得救,以及永生的天堂教义上,这些异端邪说已将整个基督教界催眠得昏昏欲睡。
自由意志居于人的意愿和理解力,理由如下:
⑴这两种官能必须先被教导和改造,然后使人能说话和行动的外在人的这两种官能才能藉着它们被教导和改造。
⑵内在人的这两种官能构成他死后活着的灵,这灵只受制于神性律法;而神性律法的总纲是,人当思想律法,凭自己(然而却是靠着主)践行并服从它。
⑶人的灵在天堂与地狱的中间,因而在善与恶的中间,故处于平衡,他由此获得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关于该平衡,参看475节)。但只要人尚在人世,他的灵就处于天堂与尘世之间的平衡,并且那时他几乎意识不到,他越远离天堂,趋近尘世,就越靠近地狱。对此,他既能意识到,也意识不到,以便他在这方面处于自由,能被改造。
⑷意愿与理解力这两种官能是主的两个容器,意愿是爱与仁的容器,理解力是智与信的容器;每种官能都是在人完全自由的状态下被主激活,以便他们之间(主与人、人与主)存在相互结合,从而实现救赎。
⑸死后,一切审判都照着人对属灵事物上自由意志的使用来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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