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768

768.此处有必要说

768.此处有必要说一下主对彼得所说关于“天国的钥匙”和“捆绑和释放的权柄”的真理(马太福音16:15-20)。他们声称,这权柄被赐给彼得,又赐给作为其继任者的他们,因此主将其一切权柄留给彼得,在彼得之后又留给他们,教皇作为主的代理人在地上行事。然而,从主的这几句话很明显地看出来,祂根本没有将任何权柄赐给彼得,因为主说“我要把我的教会建造在这磐石上”(马太福音16:18)。“磐石”表示主的神性真理,而作为“磐石”神性真理就是在主说这番话之前彼得所表白的。表白如下:
耶稣对门徒说,你们说我是谁,西门彼得回答说,你是基督,永生神的儿子。(马太福音16:15,16)
这就是主建立教会于其上的真理,而那时的彼得就代表该真理。由此明显可知,主将其教会建立对祂的承认上,即承认祂是永生神的儿子,拥有天上地上所有的权柄(马太福音28:18),因而建立在祂自己身上,而不是彼得身上。在教会,众所周知,“磐石”表示主。
有一次,我在灵界与巴比伦一族谈论赐给彼得的钥匙,问他们是否相信天上地上的权柄从主转到彼得那里。由于这是他们宗教的来源,所以他们强烈坚持这一点,声称这是不容质疑的,经上说得很明显。但对于他们是否知道圣言的细节里面有一个灵义,也就是圣言在天上的意义这个问题,他们先是说不知道,但后来又说他们要调查一下。他们在调查时,被教导说,圣言的细节里面有一个灵义,这灵义不同于字义,犹如属灵之物不同于属世之物。此外,他们被教导说,圣言中的人名到了天上就不再是人名了,取而代之的是天使所理解的某种属灵之物。最后,他们被告知,天使将圣言中的“彼得”理解为教会源自良善的真理,而不是“彼得”,对与“彼得”一同提及的“磐石”的理解也一样。由此可知,彼得根本没有被赐予任何权柄,权柄只属于源自良善的真理,因为天上的一切权柄皆属于源自良善的真理,或属于藉着真理的良善。由于一切良善和真理皆源于主,丝毫不源于人,故主拥有一切权柄。一听到这些话,他们愤怒地说,他们想知道这些话里面有没有灵义。于是,天上的圣言被赐予他们,天上的圣言里面没有属世之义,只有属灵之义,因为天上的圣言适合属灵的天使。他们阅读此圣言时,清楚看到那里根本没有提及彼得,取而代之的是 “来自主源于良善的真理”。看到这一切,他们怒气冲冲地拒绝这圣言。若不及时拿走它,恐怕他们会将它撕成碎片。结果,他们尽管不愿意,还是信服唯独主拥有这权柄,而根本不是任何人,因为这是神性的权柄。

诠释启示录 #976

976.“你给他们血

976.“你给他们血喝”表示因此,他们处于邪恶之虚假。这从“喝血”的含义清楚可知,“喝血”是指吸收或接受虚假,因为“血”表示被歪曲的真理,“喝”表示吸收或接受。由于被歪曲的真理就是邪恶之虚假,所以此处“喝血”表示处于邪恶之虚假。被歪曲的真理就是邪恶之虚假,因为邪恶歪曲真理。他们处于邪恶之虚假在此被归因于主;因为经上说“你给他们血喝”,好像是主出于复仇这么做的,尽管主从不因人向祂所行的邪恶而报仇。这清楚表明,内义就隐藏在这些话里面,当字义,也就是表面真理的意义被脱去时,这内义就显现出来。当字义被脱去时,灵义就显现,也就是说,主没有给他们血喝,而是人给自己血喝;换句话说,人因他所处的邪恶而歪曲了圣言,因此,他处于邪恶之虚假。

(关于第五诫续)

为证实前面所说的,以法官为例:所有因热爱审判的职能是为了从判决中获利,而不是为了对自己国家的功用而将正义变成贪赃枉法的法官都是盗贼,他们的判决是盗窃。同样,如果他们根据友情和偏袒来审判,那么这些判决也是盗窃,因为友情和偏袒也是好处和利益。只要这些东西被视为目的,审判被视为达到目的的手段,那么他们所做的一切都是邪恶,就是圣言中的恶行,不行公平和公义,侵害穷人、穷乏人、孤儿、寡妇和无辜者权益的意思。事实上,即便他们行公义,却视利益为目的,他们的确做了善行,但就他们而言,这不是良善;因为公义,也就是神性,对他们来说是一种手段,这种利益是目的;被视为目的东西就是一切,或全部中的全部,而成为手段的东西什么都不是,除非它服务于目的。因此,死后,这些法官继续既爱公义,又爱不公义,作为盗贼被判下地狱。我根据我所看到的这样说。他们就是那些避免邪恶不是因为它们是罪,只是因为他们害怕世间法律的惩罚,害怕失去名声、荣誉和职位,由此失去利益的法官。

而那些避开邪恶是因为邪恶是罪,避开它们是因为它们违背神性律法,因而违背神的法官则不然。这些法官视公义为目的,将其作为神性来崇敬、珍视和热爱。可以说,他们在公义中看到神,因为一切公义,就像一切良善和真理一样,都来自神。他们总是将公义与公平,公平与公义联在一起,知道公义若要成为公义,就必属于公平,公平若要成为公平,就必属于公义,就像真理属于良善,良善属于真理一样。由于这些法官视公义为自己的目的,所以对他们来说,给予判决就是在做善行。然而,就他们而言,这些作为,也就是判决,照着他们的判决或多或少关注友情、偏袒或利益,也照着它们里面或多或少为了公众利益,也就是说,为了让公义可以在同胞当中掌权,让那些依法生活的人可以拥有安全而对公义的爱而或多或少是良善。这些法官在与他们的作为相一致的程度上而拥有永生;因为他们受审判,就像他们自己审判人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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