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768

768.此处有必要说

768.此处有必要说一下主对彼得所说关于“天国的钥匙”和“捆绑和释放的权柄”的真理(马太福音16:15-20)。他们声称,这权柄被赐给彼得,又赐给作为其继任者的他们,因此主将其一切权柄留给彼得,在彼得之后又留给他们,教皇作为主的代理人在地上行事。然而,从主的这几句话很明显地看出来,祂根本没有将任何权柄赐给彼得,因为主说“我要把我的教会建造在这磐石上”(马太福音16:18)。“磐石”表示主的神性真理,而作为“磐石”神性真理就是在主说这番话之前彼得所表白的。表白如下:
耶稣对门徒说,你们说我是谁,西门彼得回答说,你是基督,永生神的儿子。(马太福音16:15,16)
这就是主建立教会于其上的真理,而那时的彼得就代表该真理。由此明显可知,主将其教会建立对祂的承认上,即承认祂是永生神的儿子,拥有天上地上所有的权柄(马太福音28:18),因而建立在祂自己身上,而不是彼得身上。在教会,众所周知,“磐石”表示主。
有一次,我在灵界与巴比伦一族谈论赐给彼得的钥匙,问他们是否相信天上地上的权柄从主转到彼得那里。由于这是他们宗教的来源,所以他们强烈坚持这一点,声称这是不容质疑的,经上说得很明显。但对于他们是否知道圣言的细节里面有一个灵义,也就是圣言在天上的意义这个问题,他们先是说不知道,但后来又说他们要调查一下。他们在调查时,被教导说,圣言的细节里面有一个灵义,这灵义不同于字义,犹如属灵之物不同于属世之物。此外,他们被教导说,圣言中的人名到了天上就不再是人名了,取而代之的是天使所理解的某种属灵之物。最后,他们被告知,天使将圣言中的“彼得”理解为教会源自良善的真理,而不是“彼得”,对与“彼得”一同提及的“磐石”的理解也一样。由此可知,彼得根本没有被赐予任何权柄,权柄只属于源自良善的真理,因为天上的一切权柄皆属于源自良善的真理,或属于藉着真理的良善。由于一切良善和真理皆源于主,丝毫不源于人,故主拥有一切权柄。一听到这些话,他们愤怒地说,他们想知道这些话里面有没有灵义。于是,天上的圣言被赐予他们,天上的圣言里面没有属世之义,只有属灵之义,因为天上的圣言适合属灵的天使。他们阅读此圣言时,清楚看到那里根本没有提及彼得,取而代之的是 “来自主源于良善的真理”。看到这一切,他们怒气冲冲地拒绝这圣言。若不及时拿走它,恐怕他们会将它撕成碎片。结果,他们尽管不愿意,还是信服唯独主拥有这权柄,而根本不是任何人,因为这是神性的权柄。

诠释启示录 #846

846.“因为这是人

846.“因为这是人的数字”表示它的品质或性质,就好像它来自对真理的理解,就是教会之人必须拥有的那种理解。这从“数字”和“人”的含义清楚可知:“数字”是指信的品质或性质(参看AE 841节);“人”是指教会之人在信的问题上所拥有的对真理的理解(参看AE 280, 546—547节),在这种情况下,它好像来自这种理解。因为与生活分离之信是对虚假的信,因而没有真理和对真理的理解。因此,这里的情况和“人”的含义一样,与前面(AE 844节)“智慧”的含义也一样,这智慧好像是指智慧,尽管它是疯狂。

此外,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禁止使用理解力,坚持服从一种不理解的信,而理解的信是人自己的信,因而是属世的,不是属灵的。不过,要告知理智的信(intellectual faith)是何品质或性质。在圣言的许多经文中,圣言在灵义上都论述了对圣言中的神性真理的理解;在描述教会荒凉的地方,它也论述了对来自圣言的神性真理的理解的毁坏。从所收集的关于这个主题的经文,以及对它们内义的仔细研究中清楚看出,对真理的理解在教会中灭亡到何等程度,教会就在何等程度上灭亡。此外,在许多经文中,对圣言的理解由“埃及”、“亚述”、“以色列”和“以法莲”来表示;“埃及”表示对圣言的属世理解,“亚述”表示理性理解;“以色列”表示属灵理解,“以法莲”表示教会对圣言的实际理解或理解本身。但这三个理解层级,即属世的、理性的和属灵的,必须为一,这样才能使一个人从光照中看见并感知到圣言的真正真理。因为属世理解是最低的,不能被自己的光光照,必须被理性人的光光照;理性人的光在中间,这光被属灵之光光照。因为属灵理解处于天堂之光,并凭这光看见;理性层是属灵层与属世层之间的媒介,接收属灵之光,把它传给属世层,并光照它。这清楚表明,属世理解若没有从属灵层经由理性层而来的光,就不是理解,因为它没有来自天堂的光;教会的真理,也就是天堂的真理,只有通过天堂之光才能被看见。原因在于,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就是天堂之光,主只以祂自己的光,也就是属灵之光光照人。

由此清楚可知,主既渴望人知道祂教会的真理,也渴望他理解它们,但不是凭与属灵之光分离的属世之光来理解;因为与属灵之光分离的属世之光在天堂事物或属灵事物上不是光,而是黑暗。事实上,人从与属灵之光分离的属世之光来看待教会的事物,就是从自我,而不是从主来看待;因此,他只能从表象和谬误来看它们;从这些来看它们,或说从后者的角度来看待前者,就是看虚假,而不是看真理,看邪恶,而不是看良善。发出并点燃这光的火是自我之爱和由此而来的自我聪明的骄傲。从这火及其光来思考的人在何等程度上擅长独创,由此拥有随心所欲证实一切的能力,他在何等程度上就能如此证实虚假和邪恶,以至于使它们看似真理和良善,甚至能在一种灿烂的属世之光中展示虚假和邪恶;但这是一种被技艺如此抬高的幻光,或说被人为增加的幻光。然而,凭这光来理解教会事物就是不理解它们,而是误解它们,因为只凭这光,人就会视真理为虚假,视虚假为真理。当某个公义信条被假定为真理本身,没有事先调查它是不是真的,或即便调查了,也只是通过来自属世人的推理,或来自没有理解的圣言经文的确认所证实的东西来调查时,情况尤其如此,当一个人以这种方式来看待其宗教的一切信条时,他可以将他喜欢的任何东西都视为一个原则,并如此赋予它确认之光,以至于使它看似来自天堂的真理,尽管它是来自地狱的虚假。

由此可以得出以下结论:对教会真理的理解是指当被天堂之光,因而被主光照时,对它们的理解。处于这种光照的人在世时能理性地看见教会的真理,死后则能属灵地看见它们。但从与属灵之光,也就是来自主的天堂之光分离的属世之光进入内在属灵和属天的教会事物是按照一种颠倒的秩序进行的,因为属世之物不能进入属灵之物,但属灵之物能进入属世之物。也被称为物质流注的属世流注进入一个人的灵的思维和意图是不可能的;然而,属灵流注,也就是灵的思维和意图的流注进入身体,也进入其行为和感觉是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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