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768

768.此处要说一说

768.此处要说一说主对彼得所说的关于“天国的钥匙”,以及“捆绑和释放的权柄”的真理(马太福音16:15-20)。他们声称,这权柄被赐给彼得,并且已经转移给作为彼得的继任者的他们;主就这样把祂的一切权柄留给彼得,在彼得之后又留给他们;他理应担任主在地上的代牧。然而,从主的话本身很明显地看出,祂根本没有给彼得丝毫权柄,因为主说“我要把我的教会建造在这磐石上”(马太福音16:18)。“磐石”表示在其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在主说这些话之前,那里的神性真理,即磐石,就是彼得所承认的;而这是彼得所承认的:
耶稣对门徒说,你们说我是谁?西门彼得回答说,你是基督,永生神的儿子。(马太福音16:15, 16)
这就是主把教会建立于其上的真理,那时,彼得代表这真理。由此明显可知,主把祂的教会建立在对祂的承认上,即承认祂是永生神的儿子,拥有统治天地的权柄(马太福音28:18),因此是建立在祂自己身上,而不是建立在彼得身上。在教会,众所周知,“磐石”是指主。
在灵界,我曾与巴比伦民族谈论赐给彼得的钥匙,问他们是否相信主将统治天地的权柄转给了彼得。由于这是他们的宗教之首,或说主要信条,所以他们强烈坚持这一点,声称这是毫无疑问的,因为经上说得很清楚。但当我问他们是否知道,圣言的每个细节里面都有一个灵义,也就是圣言在天上的意义时,他们起初说不知道,但后来又说他们会问一下。当他们询问时,被教导说,圣言的每个细节里面都有一个灵义,这灵义不同于字义,就像属灵之物不同于属世之物;他们被进一步教导说,在圣言中取了名字的人在天上都没有如此取名,相反,天使们在名字中会理解某种属灵事物。最后,他们被告知,在圣言中,“彼得”是指源于良善的教会真理,与“彼得”一同被提及的“磐石”也是这个意思。由此可知,任何权柄都没有被赐给彼得,而是被赐给了源于良善的真理,因为天上的一切权柄都属于源于良善的真理,或属于通过真理而来的良善。由于一切良善和一切真理都来自主,丝毫不来自人,所以一切权柄都属于主。一听到这些话,他们愤怒地说,他们想知道这些话里面有没有灵义。于是,天上的圣言被赐给他们,在这圣言里面没有属世意义,只有属灵意义,即灵义;因为它是给天使的,而天使是属灵的。他们在阅读这圣言时,清楚地看到,那里没有提到彼得,取而代之的是“来自主的源于良善的真理”。看到这圣言,他们愤怒地弃绝了它,若不是在那一刻,它从他们那里被拿走了,他们几乎要用牙齿把它撕成碎片。因此,他们虽不愿意,但还是确信,这权柄唯独属于主,一丁点也不属于任何人,因为它是一种神性权柄。

诠释启示录 #1151

1151.“香膏、乳

1151.“香膏、乳香”表示被亵渎的出于属灵之爱的敬拜。这从“香膏”和“乳香”的含义清楚可知:“香膏”是指属灵之爱的良善(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乳香”是指属灵之爱的真理(对此,参看AE 491节)。“香膏、乳香”之所以表示属灵之爱,是因为香祭就是用这些来制成的;香祭因从香炉中升上来的香烟而表示属灵之爱。属灵之爱是对邻之爱,这爱与对功用的爱构成一体。有两种爱属于天堂,由此属于教会,对主的敬拜就出于这两种爱,即属天之爱,也就是对主之爱,和属灵之爱,也就是对邻之爱;前一种爱由“肉桂和香料”来表示,后一种爱由“香膏和乳香”来表示。此外,一切敬拜都出于爱;凡不出于这些爱中的任意一种爱的敬拜都不是敬拜,只是一种外在行为,这种外在行为内在没有任何教会事物。香祭或焚香表示出于属灵之爱的敬拜(参看AE 324b,e, 491–492, 494, 567节)。香膏是一种复合香料,用于香祭或焚香,这可从摩西五经中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

你要取馨香的香料,就是拿他弗、施喜列、喜利比拿,馨香的香料和纯乳香。你要照着香膏配制师的手工把它作成香,就是一种香膏,纯净又神圣;你要把这香取点捣得极细,把它放在会幕内法柜前,我要到那里与你相会;你们要以这香为至圣。(出埃及记30:34–37)

此处这一切事物都被称为“香膏配制师的香膏”。《属天的奥秘》(10289–10308节)详细解释了这些事物。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

既有地狱的自由,也有天堂的自由。地狱的自由是人从父母出生所进入的自由,天堂的自由是他通过被主改造所进入的自由。人从地狱的自由中获得对邪恶的意愿,对邪恶的爱和邪恶的生活,但从天堂的自由中获得对良善的意愿,对良善的爱和良善的生活;因为如前所述,人的意愿,爱、生活与他的自由构成一体。这两种自由彼此对立,但对立面不会出现,除非人在这一种自由中,不在那一种自由中。但人无法从地狱的自由中出来进入天堂的自由,除非他强迫自己。强迫自己就是抵制邪恶,貌似凭自己与它争战,但仍要祈求主的帮助。因此,人出于来自主、从内层在他自己里面的自由,与来自地狱、从外层在他自己里面的自由争战。当他处于争战时,在他看来,他似乎不是出于自由,而是出于一种强迫在争战,因为它在对抗他与生俱来的自由;然而,它是自由,否则他不会貌似凭自己争战。

他出于内在自由争战,这种内在自由看起来像是强迫,但后来却被感觉为自由,因为它变得像是无意识的、自发的,可以说是与生俱来的,比较像一个人强迫自己的手写字、工作、演奏乐器,或在游戏中竞争,因为过了一段时间,手和手臂做这些事就好像是自动的,或自发的;在这种情况下,人处于良善,因为这时他脱离了邪恶,并被主引导。当一个人强迫自己反对地狱的自由时,他就看见并感知到,地狱的自由是奴役,天堂的自由是自由本身,因为它来自主。事情的本质是这样:人通过抵制邪恶强迫自己到何等程度,与他行如一体的地狱社群就远离他到何等程度,他也在何等程度上被主引入天堂社群,以便与它们行如一体。另一方面,一个人若不强迫自己抵制邪恶,就会留在其中。情况就是这样,我已经通过灵界的大量经历得知这一点,并进一步得知,邪恶不会因来自惩罚的任何强迫,或后来对惩罚的恐惧而退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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