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68.此处要说一说主对彼得所说的关于“天国的钥匙”,以及“捆绑和释放的权柄”的真理(马太福音16:15-20)。他们声称,这权柄被赐给彼得,并且已经转移给作为彼得的继任者的他们;主就这样把祂的一切权柄留给彼得,在彼得之后又留给他们;他理应担任主在地上的代牧。然而,从主的话本身很明显地看出,祂根本没有给彼得丝毫权柄,因为主说“我要把我的教会建造在这磐石上”(马太福音16:18)。“磐石”表示在其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在主说这些话之前,那里的神性真理,即磐石,就是彼得所承认的;而这是彼得所承认的:
耶稣对门徒说,你们说我是谁?西门彼得回答说,你是基督,永生神的儿子。(马太福音16:15, 16)
这就是主把教会建立于其上的真理,那时,彼得代表这真理。由此明显可知,主把祂的教会建立在对祂的承认上,即承认祂是永生神的儿子,拥有统治天地的权柄(马太福音28:18),因此是建立在祂自己身上,而不是建立在彼得身上。在教会,众所周知,“磐石”是指主。
在灵界,我曾与巴比伦民族谈论赐给彼得的钥匙,问他们是否相信主将统治天地的权柄转给了彼得。由于这是他们的宗教之首,或说主要信条,所以他们强烈坚持这一点,声称这是毫无疑问的,因为经上说得很清楚。但当我问他们是否知道,圣言的每个细节里面都有一个灵义,也就是圣言在天上的意义时,他们起初说不知道,但后来又说他们会问一下。当他们询问时,被教导说,圣言的每个细节里面都有一个灵义,这灵义不同于字义,就像属灵之物不同于属世之物;他们被进一步教导说,在圣言中取了名字的人在天上都没有如此取名,相反,天使们在名字中会理解某种属灵事物。最后,他们被告知,在圣言中,“彼得”是指源于良善的教会真理,与“彼得”一同被提及的“磐石”也是这个意思。由此可知,任何权柄都没有被赐给彼得,而是被赐给了源于良善的真理,因为天上的一切权柄都属于源于良善的真理,或属于通过真理而来的良善。由于一切良善和一切真理都来自主,丝毫不来自人,所以一切权柄都属于主。一听到这些话,他们愤怒地说,他们想知道这些话里面有没有灵义。于是,天上的圣言被赐给他们,在这圣言里面没有属世意义,只有属灵意义,即灵义;因为它是给天使的,而天使是属灵的。他们在阅读这圣言时,清楚地看到,那里没有提到彼得,取而代之的是“来自主的源于良善的真理”。看到这圣言,他们愤怒地弃绝了它,若不是在那一刻,它从他们那里被拿走了,他们几乎要用牙齿把它撕成碎片。因此,他们虽不愿意,但还是确信,这权柄唯独属于主,一丁点也不属于任何人,因为它是一种神性权柄。
1108.“免得有分于她的罪”表示免得陷入他们那来自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的邪恶。这从“有分”和“罪”的含义清楚可知:“有分”当论及罪时,是指陷入它们,因而变得有罪。“罪”在此是指源于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的邪恶。此处所指的,是这些邪恶,因为巴比伦民族处于这些爱,从而处于源于它们的邪恶。巴比伦民族处于这些邪恶,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巴比伦民族的人把他们的统治不仅延伸到教会的一切事物上,还延伸到天堂;而且他们还不满足于此,甚至将自己的统治延伸到主自己身上,因为他们将主拯救人类灵魂的能力或权柄转给自己,而这种能力或权柄是主的神性能力本身;主为此目的降世,并荣耀了祂的人身,也就是把它变成神性,以便通过这种方式可以拯救人类。巴比伦人将自己的统治延伸到主自己身上,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因为他们将主的神性能力或权柄,也就是拯救人类的能力或权柄转给了自己,认为主会做他们所意愿的事,却不认为他们应当做主所意愿的事;因此,他们的意愿掌权,主的意愿服务。总之,他们把主从祂的宝座上拽下来,自己却坐了上去,像路西弗一样从心里说:
你心里曾说,我要升到诸天,我要高举我的宝座在天上的众星以上,我要升到高云之上,我要与至高者同等。(以赛亚书14:13–14)
“路西弗”在此是指巴比伦(可参看AE 1029d节)。但现代巴比伦不仅使自己与至高者同等,甚至还高于或超越至高者。由于“巴比伦”所指的那些人处于对自我和世界的爱,超过全世界其他所有人,而一切邪恶都源于这两种爱,最坏的邪恶来自对统治的爱,所以此处才有一个劝诫,就是劝他们从这些人当中出来,或离开他们,“免得有分于她的罪。”一切邪恶都源于这两种爱,即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65–83节);这些爱在地狱掌权作王(《天堂与地狱》,551–565节)。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
关于亚他那修教义与这一真理的一致性,即:主的人性是来自自成孕时就在祂里面的神性的神性。主的人性是神性,这一点似乎并未出现在亚他那修教义中,但其实出现了,这从教义中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我等之主耶稣基督,神的儿子,为神,又为人;彼虽为神,亦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合为一,乃由于位格为一(其它的,因为它们是一位格)。如理性之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由于灵魂与身体为一,因而是一个人,灵魂如何,身体就如此,所以可推知,既然祂那来自父的灵魂是神性,那么祂的身体,也就是祂的人性或人身,亦是神性。诚然,祂从母亲那里取了一个身体,或一个人身,但祂在世上脱去了这人身,并从父那里披上了一个人身,这个人身是神性人身。该教义说:“依其为神,与父同等,依其为人,少逊于父。”当所指的,是来自母亲的人身或人性时,如此处,这句话也与真理一致。该教义又说:“神与人成为一基督,非由于变神性为人性,乃由于使其人性进入于神性。合为一,非由二性相混,乃由于位格为一。”这些话也与真理一致,因为灵魂不会变成身体,也不会与身体相混,以至于成为身体,而是给自己取得一个身体。因此,灵魂与身体这两者虽然不同,但仍是一人;就主而言,它们是一基督,也就是一个作为神的人。下文会详述主的神性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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