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67.启18:9.“地上的君王,素来与她行淫一同奢华的,看见烧她的烟,就必为她哭泣哀号”表那些通过将被歪曲和玷污的圣言真理变成教会神圣事物而拥有更大统治权及其快乐的人,当发现这些事物沦为亵渎之物时所遭受的更内在的悲伤。本节和下一节论述了“地上君王”的悲哀,他们表示那些教阶中级别最高者,也就是所谓的权贵和大主教;11-16节论述了“地上客商”的悲哀,他们表示教阶中级别低者,就是所谓的修道士;17-19节论述了“船主和水手”的悲哀,他们表示那些捐献的人,也就是所谓的平信徒。此处论述的是“地上的君王”,他们表示教阶中级别最高者。“君王”不是指君王,而是指那些处于源自良善的真理之人,在反面意义上是指那些陷入源自邪恶的虚假之人(参看483, 704, 720, 737, 740节)。故此处“与淫妇行淫并一同奢华”的“地上的君王”表示那些通过被歪曲和玷污的圣言真理,尤其通过他们所歪曲和玷污的真理,就是主对保罗所说的话而享有统治权及其快乐的人;对此,接下来会解释。“行淫”表示歪曲和玷污圣言的真理(134,632,635节);“一同奢华”表示享受统治的快乐,同时享受财富的快乐(759节)。他们的“哭泣哀号”表示他们更为内在的悲伤。经上之所以说“哭泣哀号”,是因为“哭泣”是出于统治被推翻的悲伤,“哀号”是出于对丧失财富的悲伤。由于这些人的悲伤比那些“地上的客商”更内在,故经上论及表示教阶中级别高者的“地上的君王”说,他们“哭泣哀号”,而论及表示教阶中级别低者的“地上的客商”则说他们“哭泣悲哀”。“看见烧她的烟”表示当他们发现其宗教的虚假,也就是对圣言真理的歪曲和玷污,沦为亵渎之物时。“烟”表示这些虚假(422, 452节),“烧”表示亵渎之物(766节)。从这些事,以及前面所解释的那些事(766节)明显可知,“地上的君王,素来与她行淫一同奢华的,看见烧她的烟,就必为她哭泣哀号”表示那些利用被歪曲和玷污的圣言真理而拥有更大统治权及其快乐的人,当发现这些事物沦为亵渎之物时所遭受的更内在的悲伤。
989.“兽的国就黑暗了”表示教会由此处于纯粹或绝对而密集的虚假。这从“国”和“黑暗”的含义清楚可知:“国”是指真理方面的教会(参看AE 48, 683—685节);“黑暗”是指虚假(参看AE 526a,b节),在此是指纯粹或绝对而密集的虚假,因为经上补充说:“他们因痛苦和疮就咬自己的舌头,亵渎天上的神。”前面各个地方已经说明,通过唯信,也就是通过与善行分离之信,他们驱逐了教会的一切真理,并带来了纯粹或绝对的虚假以取代之。当生活与信仰分离,从而被关在宗教信仰的大门之外时,情况不可能不是这样。
(关于第六诫续)
前面说明,天堂来自婚姻,地狱来自通奸。现在要阐明当如何理解这句话。一个人与生俱来的遗传之恶不是来自吃了知识树的亚当,而是来自玷污良善、歪曲真理的父母,因而来自邪恶与虚假的婚姻,通奸之爱从该婚姻中存在。父母的主导爱衍生并转录到后代身上,并成为其性质的一部分。如果父母的爱是通奸之爱,那么它也是邪恶对虚假的爱,并虚假对邪恶的爱。人从这个源头中获得所有邪恶,并通过邪恶受制于地狱。这一切清楚表明,一个人通过通奸受制于地狱,除非他被主通过真理和照之的生活改造。任何人都不能被改造,除非他避开通奸如同地狱的,热爱婚姻如同天堂的。只有通过这种方式,遗传之恶才能被打破,并在后代身上变得更温和。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尽管人从通奸的父母那里出生为一个地狱,但他仍不是为地狱,而是为天堂而生的。因为主规定,没有人因遗传之恶,只因这个人通过自己的生活而实际变成自己的邪恶而被判下地狱,这从死后的婴儿明显看出来:他们都被主收养,在祂的看顾之下在天堂接受教育,并得救了。这清楚表明,每个人都是为天堂,而不是为地狱而生的,尽管他因与生俱来的邪恶而是一个地狱。从通奸中出生的每个人都是这种情况,只要他自己没有成为一个通奸者。成为通奸者是指通过出于其中的快乐思想邪恶和虚假,并出于对它们的爱实行它们而生活在邪恶和虚假的婚姻之中。凡如此行的人都成为通奸者。根据神性公义,没有人因父母的邪恶受惩罚,人只因自己的邪恶受惩罚;因此,主规定,死后,一个人的遗传之恶不会返回或重现,但他自己的邪恶会返回或重现;正因这些邪恶返回或重现,那时人才会受到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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