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66.“她也必在火中被烧尽;因为审判她的主神是强而有力的”表示他们将仇恨主及其天堂和教会,因为那时他们看到,唯独主统治并掌管天上和地上的一切,根本不是凭着自己的任何人。那必烧尽她的“火”表示对主及其天堂和教会的仇恨;对此,可参看下文。“因为审判她的主是强而有力的”表示那时,也就是在他们死后所进入的灵界,他们会看到,唯独主统治并掌管天上和地上的一切,根本不是凭着自己的任何人。“审判她的主是强而有力的”就表示这些事,因为主不会审判任何人下地狱,而是他们自己如此行;事实上,当感觉到天使的气场由主那里从天堂流下来时,他们就会逃跑,把自己扔进地狱,这可从前面的说明清楚看出来(AR 233, 325, 339, 340, 387, 502节)。
“火”表示两种意义上的爱,即:天堂之爱,也就是对主之爱,和地狱之爱,也就是自我之爱(可参看AR 468, 494节)。地狱之火是仇恨,因为自我之爱充满仇恨;事实上,凡处于这种爱的人都照它的程度而怒火中烧,对反对者充满仇恨和报复;那些属于巴比伦的人就如此反对那些否认他们应当被敬拜和崇拜为神圣的人。因此,当他们听说,在天上,唯独主被敬拜和崇拜,敬拜任何人以取代主,就是亵渎时,对主的崇拜在他们里面就变成对祂的仇恨,为叫他们可以被敬拜而对圣言的玷污就变成亵渎。因此,这就是“巴比伦必在火中被烧尽”所表示的。从前面(AR 748节)可以看到,“在火中被烧尽”是指对亵渎圣物的惩罚。耶利米书中的这些话具有同样的含义:
巴别,你这行毁灭的山哪,就是毁灭全地的,我和你作对;我要使你从岩石上滚下来,使你成为烧毁的山。巴别的城墙必全然倾倒,她高大的城门必被火焚烧。(耶利米书51:25, 58)
1165.“说,祸哉,祸哉,这大城”表示对他们的教义和宗教或宗教说服的哀悼。这从前面对类似的话的解释(1134节)清楚可知。当经上说“祸哉,这城”时,“祸哉,祸哉”表示哀悼,但当经上说“这城有祸了”时,它表示咒诅。
(续)
经历能进一步证明这个主题。所有从地上进入灵界的人,其品质从他们能或不能貌似出于自己抵制邪恶就可以得知。那些能如此行的人就得救了,而那些不能如此行的人不能得救。原因在于,人不能凭自己抵制邪恶,只能靠主来抵制;因为是主在人里面抵制邪恶,并使他感觉并感知到,就好像是他出于自己如此行。因此,那些在世上承认主,承认一切良善和真理都来自祂,没有任何东西来自人,因而对抗邪恶的能力来自主,而非来自他们自己的人,便貌似出于自己抵制邪恶。但那些在世上没有作出这种承认的人,不能貌似出于自己抵制邪恶,因为他们处于邪恶之中,并出于爱而处于邪恶的快乐之中;抵制爱的快乐就是抵制他们自己,抵制他们自己的本性和自己的生命。曾经做过一个试验,看看当向这些人描述地狱的惩罚时,甚至当这些惩罚被看见并感受到时,他们能否抵制邪恶;但这一切都是徒劳的。他们硬着心说:“随它去吧,随它来吧,但只要我在这里,就只管享受内心的快乐和喜悦;我只知道当下,根本不考虑未来;我不会遭受比许多人更多的邪恶。”但经过一段时间后,或说当他们的日期满了时,他们就被扔进地狱;在那里,他们通过惩罚被迫停止作恶;但惩罚不会除去邪恶的意愿、意图和随之而来的思维;它们只阻止或除去行为。这一切清楚表明,对那些承认主的人来说,抵制邪恶的能力不是源于人,而是源于主;主使它看起来就像是人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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