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66.“她也必在火中被烧尽;因为审判她的主神是强而有力的”表示他们将仇恨主及其天堂和教会,因为那时他们看到,唯独主统治并掌管天上和地上的一切,根本不是凭着自己的任何人。那必烧尽她的“火”表示对主及其天堂和教会的仇恨;对此,可参看下文。“因为审判她的主是强而有力的”表示那时,也就是在他们死后所进入的灵界,他们会看到,唯独主统治并掌管天上和地上的一切,根本不是凭着自己的任何人。“审判她的主是强而有力的”就表示这些事,因为主不会审判任何人下地狱,而是他们自己如此行;事实上,当感觉到天使的气场由主那里从天堂流下来时,他们就会逃跑,把自己扔进地狱,这可从前面的说明清楚看出来(AR 233, 325, 339, 340, 387, 502节)。
“火”表示两种意义上的爱,即:天堂之爱,也就是对主之爱,和地狱之爱,也就是自我之爱(可参看AR 468, 494节)。地狱之火是仇恨,因为自我之爱充满仇恨;事实上,凡处于这种爱的人都照它的程度而怒火中烧,对反对者充满仇恨和报复;那些属于巴比伦的人就如此反对那些否认他们应当被敬拜和崇拜为神圣的人。因此,当他们听说,在天上,唯独主被敬拜和崇拜,敬拜任何人以取代主,就是亵渎时,对主的崇拜在他们里面就变成对祂的仇恨,为叫他们可以被敬拜而对圣言的玷污就变成亵渎。因此,这就是“巴比伦必在火中被烧尽”所表示的。从前面(AR 748节)可以看到,“在火中被烧尽”是指对亵渎圣物的惩罚。耶利米书中的这些话具有同样的含义:
巴别,你这行毁灭的山哪,就是毁灭全地的,我和你作对;我要使你从岩石上滚下来,使你成为烧毁的山。巴别的城墙必全然倾倒,她高大的城门必被火焚烧。(耶利米书51:25, 58)
1164.“哭泣悲哀”表示灵魂和内心的悲伤。这从“哭泣”和“悲哀”的含义清楚可知:“哭泣”是指灵魂的悲伤;“悲哀”是指内心的悲伤。灵魂的悲伤与内心的悲伤之间的区别就像良善与真理之间的区别,因为在圣言中,“灵魂”论及属于信的真理,“内心”论及属于爱的良善。这就是为何出于灵魂和内心这种说法经常出现在圣言中。它们也像人的意愿与理解力,以及肺呼吸与心跳那样不同。由于圣言里面有一种婚姻,就像真理与良善的婚姻,或信与爱的婚姻,或理解力与意愿的婚姻,所以此处“哭泣悲哀”也是如此,“哭泣”是出于灵魂的悲伤,“悲哀”是出于内心的悲伤。
(续)
为叫人可以被主从地狱中领出来,并被引入天堂,他必须貌似出于自己抵制地狱,也就是抵制邪恶。他若不貌似出于自己抵制,就仍留在地狱中,地狱则在他里面,他永远不会与它分离。这一点从前面所阐述和解释的圣治律法可推知。此外,经历教导我们,事实就是这样。邪恶要么通过惩罚,试探和由此产生的厌恶,要么通过对真理和良善的情感而从人那里被移除。对那些没有被改造的人来说,邪恶通过惩罚被移除;对那些即将被改造的人来说,邪恶通过试探和由此产生的厌恶被移除;对重生之人来说,邪恶通过对真理和良善的情感被移除。经历如下:当一个没有被改造的人或一个恶人受到惩罚时,如地狱里所发生的情形,他被保持在惩罚中,不会被释放,直到看到他自己不意愿邪恶;他就这样被迫移除邪恶。如果这种惩罚没有延伸到意图和意愿,他就会继续留在他的邪恶中。然而,甚至那时邪恶也没有被根除,因为他没有强迫自己。邪恶仍留在里面,并且当恐惧消失时,邪恶就会返回。对那些即将被改造的人来说,邪恶通过试探被移除,试探不是惩罚,而是争战。这种人不是被迫抵制邪恶,而是他们自己强迫自己,并祈求主,由此从他们所抵制的邪恶中被释放出来。后来,他们停止邪恶,不是出于对惩罚的任何恐惧而停止,而是出于对邪恶的厌恶而停止;最终,对邪恶的这种厌恶就成了他们的抵制。但对重生之人来说,没有试探,也没有争战,而是对真理和良善的情感使邪恶离他们远远的;因为他们完全与地狱,也就是邪恶的源头分离,并与主结合。
与邪恶分离,并远离邪恶,无非是与地狱社群分离,并远离这些社群。主能使祂所愿意的任何人与地狱社群,也就是邪恶分离,并远离它们,能将任何人转到天堂社群,从而转向良善;但这种变化只能维持几个小时,之后,邪恶就会返回。我经常看到这种情况发生,发现恶人仍和以前一样邪恶。在整个灵界,人不通过貌似出于自己的争战或抵制就能远离邪恶,或人不唯独靠主如此远离的例子一个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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