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66.“她也必在火中被烧尽;因为审判她的主神是强而有力的”表示他们将仇恨主及其天堂和教会,因为那时他们看到,唯独主统治并掌管天上和地上的一切,根本不是凭着自己的任何人。那必烧尽她的“火”表示对主及其天堂和教会的仇恨;对此,可参看下文。“因为审判她的主是强而有力的”表示那时,也就是在他们死后所进入的灵界,他们会看到,唯独主统治并掌管天上和地上的一切,根本不是凭着自己的任何人。“审判她的主是强而有力的”就表示这些事,因为主不会审判任何人下地狱,而是他们自己如此行;事实上,当感觉到天使的气场由主那里从天堂流下来时,他们就会逃跑,把自己扔进地狱,这可从前面的说明清楚看出来(AR 233, 325, 339, 340, 387, 502节)。
“火”表示两种意义上的爱,即:天堂之爱,也就是对主之爱,和地狱之爱,也就是自我之爱(可参看AR 468, 494节)。地狱之火是仇恨,因为自我之爱充满仇恨;事实上,凡处于这种爱的人都照它的程度而怒火中烧,对反对者充满仇恨和报复;那些属于巴比伦的人就如此反对那些否认他们应当被敬拜和崇拜为神圣的人。因此,当他们听说,在天上,唯独主被敬拜和崇拜,敬拜任何人以取代主,就是亵渎时,对主的崇拜在他们里面就变成对祂的仇恨,为叫他们可以被敬拜而对圣言的玷污就变成亵渎。因此,这就是“巴比伦必在火中被烧尽”所表示的。从前面(AR 748节)可以看到,“在火中被烧尽”是指对亵渎圣物的惩罚。耶利米书中的这些话具有同样的含义:
巴别,你这行毁灭的山哪,就是毁灭全地的,我和你作对;我要使你从岩石上滚下来,使你成为烧毁的山。巴别的城墙必全然倾倒,她高大的城门必被火焚烧。(耶利米书51:25, 58)
1109.“受她所受的灾殃”表示并由此陷入邪恶之虚假,从而陷入毁灭。这从“灾殃”的含义清楚可知,“灾殃”是指诸如毁灭人的属灵生命的那类事物(参看AE 584节),在此是指来自邪恶的虚假,因为这些毁灭属灵生命。表面上看,似乎是邪恶本身毁灭人的属灵生命,但它们凭自己无法毁灭它,而是通过虚假才能毁灭。原因在于,没有虚假的邪恶不会进入思维,因为它们只属于意愿,那些只属于意愿,同时不属于思维的事物无法进行毁灭,因为它们是非理性的。那时,人也不知道它们是邪恶。但当人通过思维确认邪恶时,它们就会进行毁灭,因为那时它们是人的。通过思维对邪恶的确认就是虚假。“灾殃”在此表示虚假,因为刚才所提到的“罪”是指对自我和世界的爱之邪恶;在圣言中,凡论述邪恶的地方,也论述虚假。由于邪恶通过虚假毁灭属灵生命,而“灾殃”表示来自邪恶的虚假,所以“灾殃”表示毁灭。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
关于三位一体和主,亚他那修教义在其一切细节上都是真理,是一致的,只要理解为一个位格,三位一体在祂里面,而不是理解为三个位格,并且相信主就是那个位格。这种情况是出于圣治,因为那时,他们若不接受位格的三位一体,就要么会成为阿里乌派的人,要么会成为苏西尼派的人,因此主只会被承认为一个人,而不会被承认为神;基督教会就会由此灭亡,天堂也向教会之人关闭。事实上,没有人与天堂结合,并且死后被允许进入天堂,除非他在思维观念上视神为人,同时相信神在本质和位格上都为一,因为外邦人通过这种方式得救;也除非他承认主,承认祂的神性和人性,因为基督教会的人通过这种方式得救,只要他同时过着基督徒的生活。
亚他那修如此设想关于神和主的教义,也就是所有教义中的首要教义,是出于神性许可。因为主预见到,罗马天主教徒不会以其它方式承认主的神性;出于同样的原因,甚至直到今天,他们仍将祂的神性与人性分离。改革宗教徒在主的人性中也看不到神性,因为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看不到这一点;但这两类人都承认在位格的三位一体中的主之神性。然而,被称为《亚他那修信经》的这个教义,是按主的圣治以这种方式来写的:只要理解为一个位格,三位一体在祂里面,而不是理解为三个位格,并且相信主就是那个位格,其中所包含的一切都是真理。此外,他们被称为位格,也是出于圣治,因为一个位格就是一个人,一个神性位格就是作为一个人的神。如今,这一事实为了被称为圣耶路撒冷的新教会的缘故而被揭示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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