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66.“她又要被火烧尽了。因为审判她的主神大有能力”表他们会仇恨主及其天堂和教会,因为那时他们发现,唯独主统治并掌管天上和地上的一切事物,而根本不是靠着自己的任何人。那要烧尽她的“火”表示对主及其天堂和教会的仇恨,对此,参看下文。“因为审判她的主(神)大有能力”表示那时,也就是在他们死后所进入的灵界,他们发现唯独主统治并掌管天上和地上的一切事物,而根本不是靠着自己的任何人。“审判她的主神大有能力”之所以表示这一点,是因为主不将任何人判入地狱,而是他们自己将自己判入地狱;因为他们一感觉到天使气场由主那里从天流下,就逃之夭夭,将自己投入地狱,这一点从前面所说明的事可以得到证实(233,325,339,340,387,502节)。
“火”表示正反两方面意义上的爱,即:天堂之爱,也就是对主之爱,和地狱之爱,也就是自我之爱(参看468,494节)。地狱之爱就是仇恨,因为自我之爱充满仇恨;因为凡陷入此爱的人皆照其程度而爆发忿怒,对那些反对者充满仇恨和报复;而属巴比伦的人则仇恨和报复那些否认他们当被敬拜和尊崇为神圣的人。因此,当他们听说,唯独主在天上被敬拜和尊崇,无论敬拜任何人而不敬拜主,就是亵渎时,对主的崇拜在他们里面变成对祂的仇恨,旨在让他们可以被敬拜的对圣言的玷污就变成亵渎。因此,这就是“巴比伦要被火烧尽了”所表示的。“被火烧尽了”是指对亵渎神圣事物的惩罚(参看748节)。耶利米书中的这些话所表相同:
巴比伦,你这行毁灭的山哪,就是毁灭全地的,我与你反对;我必使你从山岩滚下去,使你成为烧毁的山。巴比伦的城墙必全然倾倒,她高大的城门必被火焚烧。(耶利米书51:25,58)
295.我通过以下经历得知天使的思维和世人的思维之间存在这种不同:我请天使以属灵的方式思想一些事,然后告诉我他们所思想的。他们照做了,但当他们想要告诉我时,却怎么也做不到;他们说,这些事无法用话语来表达。他们的属灵语言和著作也是如此;其属灵语言的每一个字都和属世语言的不一样,其属灵著作的每一个部分也都和属世著作的不同,除了字母外,其中每一个字母都包含一个完整的含义。但令人惊奇的是,他们说,他们觉得自己在属灵状态下思考、说话、写作的方式和世人在属世状态下所作的一样;而事实上,没有任何相似之处。由此明显可知,属世事物和属灵事物因高度层级的不同而不同,它们只通过对应互相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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