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66.“她又要被火烧尽了。因为审判她的主神大有能力”表他们会仇恨主及其天堂和教会,因为那时他们发现,唯独主统治并掌管天上和地上的一切事物,而根本不是靠着自己的任何人。那要烧尽她的“火”表示对主及其天堂和教会的仇恨,对此,参看下文。“因为审判她的主(神)大有能力”表示那时,也就是在他们死后所进入的灵界,他们发现唯独主统治并掌管天上和地上的一切事物,而根本不是靠着自己的任何人。“审判她的主神大有能力”之所以表示这一点,是因为主不将任何人判入地狱,而是他们自己将自己判入地狱;因为他们一感觉到天使气场由主那里从天流下,就逃之夭夭,将自己投入地狱,这一点从前面所说明的事可以得到证实(233,325,339,340,387,502节)。
“火”表示正反两方面意义上的爱,即:天堂之爱,也就是对主之爱,和地狱之爱,也就是自我之爱(参看468,494节)。地狱之爱就是仇恨,因为自我之爱充满仇恨;因为凡陷入此爱的人皆照其程度而爆发忿怒,对那些反对者充满仇恨和报复;而属巴比伦的人则仇恨和报复那些否认他们当被敬拜和尊崇为神圣的人。因此,当他们听说,唯独主在天上被敬拜和尊崇,无论敬拜任何人而不敬拜主,就是亵渎时,对主的崇拜在他们里面变成对祂的仇恨,旨在让他们可以被敬拜的对圣言的玷污就变成亵渎。因此,这就是“巴比伦要被火烧尽了”所表示的。“被火烧尽了”是指对亵渎神圣事物的惩罚(参看748节)。耶利米书中的这些话所表相同:
巴比伦,你这行毁灭的山哪,就是毁灭全地的,我与你反对;我必使你从山岩滚下去,使你成为烧毁的山。巴比伦的城墙必全然倾倒,她高大的城门必被火焚烧。(耶利米书51:25,58)
221.凭借前面所说的,我们可在此揭示两个进入理解范畴的奥秘。第一个奥秘是,圣言以其完全和能力存在于字义中。因为圣言照着三个层级含有三层意义,即属天意义、属灵意义和属世意义。由于这三层意义照三个高度层级存在于圣言中,并且它们的结合通过对应实现,所以最表层的意义,就是被称为字义的属世意义,不仅是相对应的内在意义的复合物、容器和基础;而且圣言以其完全和能力存在于最表层的意义中。《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27—69节)详细说明并证明了这一点。
第二个奥秘是,主降世并取得人身,是为了给自己披上征服地狱,并将一切事务,无论天上的还是地上的,都纳入秩序的能力。祂所披的这个人身胜过祂先前的人身。祂在世所披的人身就像世人的人身。然而,这两种人身(先前的人身和在世所披的人身)都是神性,因而无限超越天使和世人的有限人身。此外,祂因完全荣耀了祂的属世人身,直至它的最表层,故与整个身体一同复活,这一点不同于其他任何人。主通过获得这个人身而披上神性全能,不仅是为了征服地狱,使众天堂井然有序,还为了使地狱保持顺服,直到永远,并拯救人类。“祂坐在那权能者和神大能的右边”就表示这种能力。
主通过获得一个属世人身而使自己成为最表层的神性真理,故被称为“道(即圣言)”,并且经上说“道成肉身”。 此外,最表层的神性真理就是字义上的圣言。主通过应验摩西五经和先知书,即旧约中关于祂自己的圣言的一切预言而使自己成为这神性真理。因为每个人都是自己的良善和自己的真理,人之为人唯独在此。然而,对主来说,祂通过获得一个属世人身既在初也在末中成为神性良善本身和神性真理本身,或也可说,成为神性之爱本身和神性智慧本身。因此,主在天使天堂所显的那轮太阳自主降世后比祂降世前,光芒更加强烈,也更加辉煌。这是一个奥秘,这个奥秘只有通过层级的教义才能进入理解范畴。我们将在下文说一说主降世前的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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