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65.启18:8.“为此,在一天之内,她的灾殃要一齐来到,就是死亡,悲哀,饥荒”表因此缘故,在最后审判之时,他们所行邪恶的惩罚会报应到他们身上,这惩罚就是死亡,死亡就是地狱的生命,和因着统治被推翻而遭受的内在悲伤;悲哀就是因贫苦和悲惨取代富有导致的内在悲伤;饥荒就是丧失对一切真理的理解。之所以说“为此”,是因为“她心里说,我坐着作皇后,并不是寡妇,决不会看见悲哀”,正如前文所述(764节)。“一天之内”表示最后审判之时,也就是所谓的“审判日”。“灾殃”表示对他们在世所行邪恶的惩罚,那时,这些邪恶会报应他们。“死亡”表示地狱的生命,和因着统治被推翻而遭受的内在悲伤,也就是上面所说的痛苦(763节);对此,下文很快有所说明。“悲哀”表示因贫苦和悲惨取代富有导致的内在悲伤(764节)。“饥荒”表示丧失对一切真理的理解。天主教中那些出于自我之爱进行统治,只为自己不爱功用的人就陷入这三样灾,或惩罚。这些人内心其实是无神论者,因为他们将一切归给自己的智谋和自然界。这个族群中其他具有如此性质,但没有深入思考的人是偶像崇拜者。灾殃或惩罚,也就是所谓的“饥荒”表示丧失对一切真理的理解(参看323节)。诚然,每个人只要活在人世,都拥有理性,也就是理解真理的官能;这种官能在每个人死后仍保留。然而,那些在世时出于自我之爱和对自己聪明的骄傲而充满宗教虚假的人死后不愿理解真理;不愿仿佛就不能。出于不愿的这种不能就在所有这类人当中,并由此不断增长,以致出于为了统治而渴望虚假的快乐,他们不断吸收新确认虚假,从而在理解或认知上变成纯粹的虚假,并永远保持下去。耶利米书中有关巴比伦的这些话也表示类似的事:
你们的母巴比伦就极其抱愧,生你们的必然蒙羞;看哪,她要列在诸国之末,成为旷野,旱地,沙漠;因耶和华的忿怒,必无人居住,要全然荒凉;凡经过巴比伦的要受惊骇,又因她所遭的灾殃嗤笑。(以赛亚书50:12,13)
981.启16:8.“第四位天使把他的小瓶倒在日头上”表示在对神,因而对主的爱方面所显现的教会状态。这从“倒小瓶的天使”和“日头”的含义清楚可知:“倒小瓶的天使”是指所显现的教会状态,如前所述(AE 969节);“日头”是指对神,因而对主的爱(参看AE 401, 412b, 422a, 525, 527, 708节)。“日头”之所以表示对神,因而对主的爱,是因为在天堂,主在天使面前显为一轮太阳,祂显为一轮太阳是由于神性之爱。在灵界,一切爱都对应于火和火焰,它因对应,所以也代表性地显现为火和火焰;因此,主的神性之爱显为一轮太阳。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日头”表示在对所有在天上和世上之人的爱方面的主,在一种相互意义上表示对主的爱。对主的爱是指对实行祂诫命的爱或情感,因而对遵守十诫的爱。因为人出于爱或情感遵守并实行它们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爱主。原因在于,它们就是与人同在的主。
(续:第六诫)
到目前为止,我们已经解释了五条诫命,现在必须解释第六条诫命,即:不可通奸。如今有谁能相信通奸的快乐就是与人同在的地狱;婚姻的快乐是与人同在的天堂;因此,人在何等程度上处于这一种快乐,就在何等程度上不处于那一种快乐,因为一个人在何等程度上处于地狱,就在何等程度上不处于天堂呢?如今有谁能相信通奸之爱是所有地狱和魔鬼之爱中最基本的爱,而贞洁的婚姻之爱是所有天堂和神性之爱中最基本的爱;因此,人在何等程度上处于通奸之爱,就在何等程度上处于一切邪恶之爱,即便不是在行动之中,也是在努力之中;而另一方面,人在何等程度上处于贞洁的婚姻之爱,就在何等程度上处于一切良善之爱,即便不是在行动之中,也是在努力之中呢?如今有谁能相信处于通奸之爱的人根本不相信圣言,因而不相信教会,甚至从心里否认神;而另一方面,处于贞洁的婚姻之爱的人处于仁和信,也处于对神的爱呢?或谁能相信婚姻的贞洁与宗教信仰构成一体,而通奸的淫乱与自然主义构成一体呢?
如今这一切都不为人知,因为教会已经走到尽头,在真理和良善上被摧毁了;当教会是这种状况时,教会之人就因来自地狱的流注而陷入这样的说服,通奸既不可恶也不可憎,从而相信婚姻和通奸在本质上没有区别,只是在秩序上不同;然而,它们之间的区别就像天堂与地狱之间的区别。下文会看到,它们之间有这种区别。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婚礼和婚姻在灵义上表示天堂和教会;通奸和淫行在灵义上表示地狱和对教会的一切事物的弃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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