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64.“因她心里说,我坐着作皇后,并不是寡妇,决不会看见悲哀”表他们拥有这些事物,因为出于内心对统治的欢喜雀悦,以及心智对财富的得意忘形,他们对自己将永远拥有统治权,必能自我保护,永无可能丧失这些事物充满信任和信心。“她心里说”表示出于内心对统治的欢喜雀悦而充满自信,出于心智对财富的得意忘形而信心满满。“我坐着作皇后”表示他们将拥有统治权,在此是指永远拥有,因为接下来经上说“决不会看见悲哀”。“并不是寡妇”表示他们会自我保护。“寡妇”表示缺乏保护的人,因为没有男人。经上之所以说“皇后”和“寡妇”,而不说“国王”和“男人”,是因为所指的是作为教会的巴比伦。“我决不会看见悲哀”表示他们决不会丧失这两样东西。他们死后会拥有由此产生的悲哀(参看763节)。
在以赛亚书,几乎一样的话论及巴比伦:
你不再称为列国的主母;你心里说,我必永为主母。你心中说,惟有我,还有谁能像我;我必不坐着作寡妇,也不知道丧子之事;哪知,丧子、寡居这两件事在一日之间必临到你。正在你多行邪术、广施符咒的时候,这两件事必全然临到你身上。你素来倚仗自己的恶行说,无人看见我;你的智慧使你偏邪,并且你心里说,惟有我,还有谁能像我;因此,毁灭也必突然临到你身。(以赛亚书 47:5, 7, 8-11)
在圣言中,“寡妇”表示缺乏保护的人,因为“寡妇”在灵义上表示处于良善,未处于真理的人。“男人”表示真理,他的“妻子”表示良善;因此,“寡妇”表示没有真理的良善,没有真理的良善缺乏保护;因为真理保护良善。圣言所提及的“寡妇”就表示这一点(如以赛亚书9:14-15, 17; 10:1-2;耶利米书22:3; 49:10-11;耶利米哀歌5:2-3;以西结书22:6-7;玛拉基书3:5;诗篇68:5; 146:7-9;出埃及记22:21-24;申命记10:18; 27:19;马太福音23:14;路加福音4:25; 20:37)。
228.“这些事是阿们,忠信真实的见证人说的”表示一切真理和信的一切都来自祂。这从“阿们”和“忠信真实的见证人”的含义清楚可知:“阿们”是指真实或真理(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忠信真实的见证人”当论及主时,是指来自祂的信的一切;“见证”当论及主时,表示来自祂的神性真理,因而表示信的一切,因为信属于真理,真理属于信。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被称为“见证人”,是因为它就是主在天堂和教会里的神性,祂就在这神性中,这神性就是那里的祂自己;事实上,这神性从祂的神性人身发出,充满整个天堂,形成并构成它;这就是为何天堂整体上类似一个人。神性真理因在源头和品质上是这种情况,故在此被称为“见证人”,因为它为主的神性人身作见证,并把它显明给所有从主接受神性真理的人。正因如此,高层天堂的天使对其它任何神性都没有感知,也不可能有任何感知,只对主的神性人身有感知;这是由于整个天堂进入他们心智的流注。由此可见为何当论及主时,“见证人”表示在天堂和教会里的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又为何当论及那些从主接受神性真理的人时,“作见证”表示从心里承认主在其人身中的神性(参看AE 27节)。天堂无论整体还是每个部分都类似一个人,这是由于主的神性人身(参看《天堂与地狱》,59–86等节,101节);从主发出的神性形成天堂,并将天使塑造成天堂的形像;这神性就是神性真理(HH 13, 133, 139–140节)。
这神性真理被主称为“保惠师,真理的灵”;对此,经上说它要“为祂作见证”,它来自祂;它为祂作见证,这一点在约翰福音已经声明了:
当保惠师,真理的灵来到时,祂要为我作见证。(约翰福音15:26)
它从祂发出,这一点也在约翰福音声明了:
保惠师,真理的灵要引导你们进入一切的真理;因为祂不是凭自己说的,乃是把祂所听见的都说出来。祂要荣耀我,因为祂必从我领受,而传告你们。凡父所有的,都是我的,所以我说,祂要将受于我的,传告你们。(约翰福音16:13–15)
“祂不是凭自己说的,祂必从我领受,而传告你们”表示神性真理来自主;“凡父所有的,都是我的,所以我说,祂要将受于我的,传告你们”表示神性真理来自主的神性人身;“祂要荣耀我”表示神性真理显明主的神性人身;“荣耀”是指使主的神性人身被认识。当论及主时,“荣耀”就是这个意思(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94节)。
主的这些话所表相同:
我将真理告诉你们;我去是与你们有益的;我若去,就差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到你们这里来。(约翰福音16:7)
由此清楚可知,神性真理来自主的神性人身。主自称“阿们”,是因为“阿们”表示真实,因而表示主自己;祂在世时就是神性真实本身,或神性真理本身;这也是为何祂经常说“阿们”,和“阿们,阿们,或实实在在”(如在马太福音5:18, 26; 6:16; 10:23, 42; 17:20; 18:3, 13, 18; 24:2; 28:20; 约翰福音1:51; 3:11; 5:19, 24, 25; 6:26, 32, 47, 53; 8:34, 51, 58; 10:1, 7; 12:24; 13:16, 20, 21; 21:18, 25)。
主在世时就是神性真理本身,祂在约翰福音教导了这一点: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约翰福音14:6)
同一福音书:
我为他们的缘故,使自己分别为圣,叫他们也因真理成圣。(约翰福音17:19)
在圣言中,“圣”论及神性真理,“分别为圣,或成圣”论及那些接受神性真理的人(参看AE 204节);因此,主使自己分别为圣,或成圣是指使祂的人身或人性成为神性。关于这些事,详情可参看《属天的奥秘》一书的说明,以及《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303–306节)从《属天的奥秘》摘录的相关内容。此外,“阿们”表示神性确认(参看AE 34节);在旧约也是(申命记27:15–26; 列王纪上1:36; 以赛亚书65:16; 耶利米书11:5; 28:6; 诗篇41:13; 72:19; 89:52; 106:48)。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