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64.“因她心里说,我坐着作皇后,并不是寡妇,必不见悲哀”表示他们拥有这些东西,因为出于内心因统治的欢喜,以及心智因财富的得意,他们处于倚靠和信心,即:他们将永远拥有统治权,并保护自己;他们永远不会失去这些东西。“她心里说”表示由于内心对统治的欢喜而拥有自信,由于心智对财富的得意而拥有信心。“我坐着作皇后”表示他们将拥有统治权,在此是永远拥有,因为经上接着说“必不见悲哀”。“并不是寡妇”表示他们会保护自己。“寡妇”因没有男人而表示缺乏保护的人。经上说“皇后”和“寡妇”,而不说“君王”和“男人”,是因为所指的是作为教会的巴比伦。“我必不见悲哀”表示他们永远不会失去这两样东西。他们死后就会拥有由此而来的悲哀(可参看AR 763节)。
在以赛亚书,几乎同样的话论及巴别:
你必不再称自己为列国的主母;你心里说,我必永为主母,心中说,惟有我,再没有别人像我;我必不坐着为寡妇,也不知道丧子之痛;但丧子、寡居这两件事在一日之间必临到你。只因你的众多邪术和大量法术,它们必全然临到你身上。你素来倚靠自己的邪恶,说,无人看见我;当你心里说,惟有我,没有别人像我时,你的智慧就迷惑了你;因此,毁灭必突然临到你身上。(以赛亚书47:5, 7-11)
在圣言中,“寡妇”表示缺乏保护的人,因为“寡妇”在灵义上表示一个处于良善,没有处于真理的人。事实上,“男人或人”表示真理,他的“妻子”表示良善;因此,“寡妇”表示没有真理的良善,没有真理的良善缺乏保护;因为真理保护良善。“寡妇”当在圣言中被提到时,就表示这一点(如以赛亚书9:14-15, 17; 10:1-2; 耶利米书22:3; 49:10-11; 耶利米哀歌5:2-3; 以西结书22:6-7; 玛拉基书3:5; 诗篇68:5; 146:7-9; 出埃及记22:21-24; 申命记10:18; 27:19; 马太福音23:14; 路加福音4:25; 20:37)。
1152.“酒、油”表示被亵渎的出于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和良善的敬拜。这从“酒”和“油”的含义清楚可知:“酒”是指真理(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油”是指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良善(对此,参看AE 375节)。“酒”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因为它在此与油连在一起,而油表示来自属天源头的良善。因为与前一节经文一样,这一节经文也有成双成对的事物,其中一种事物表示属于真理的东西,另一种事物表示属于良善的东西,这两者都来自同一个源头;由此可推知,“酒”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因为“油”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良善。在圣言中,“酒”表示真理或属灵良善(参看AE 376节);因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与属灵良善是一致的。油也一样;当所指的是圣膏油时,“油”表示属天之爱的良善,但当所指的是他们在节日用来膏抹自己的油时,“油”表示属灵之爱的良善。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
前面说过,圣治的一条律法是这样:人应自己强迫自己;但这条律法的意思是说,他应强迫自己远离邪恶,而不是说,他应强迫自己走向良善;因为对人来说,强迫自己远离邪恶是可能的,但强迫自己走向本身为良善的良善是不可能的。当一个人强迫自己走向良善,不强迫自己远离邪恶时,他就是出于自己,而不是出于主行善,因为他为了自我,或世界,或回报,或出于恐惧强迫自己走向良善;这种良善本身不是良善,因为在它里面为目的的,是这个人自己,世界,或回报,而不是良善本身,因而也不是主;使良善成为良善的,是爱,而不是恐惧。例如,如果一个人在强迫自己远离邪恶,并通过这种方式移除邪恶之前,强迫自己向邻舍行善,接济穷人,资助教会,行公义,从而强迫自己走向仁爱和真理,那么这就像一种姑息治疗法,只从外在来治疗疾病或溃疡,或像仅仅通过外在行为,一个通奸者强迫自己贞洁,一个骄傲的人强迫自己谦卑,或一个不诚实的人强迫自己诚实一样。
但当一个人强迫自己远离邪恶时,他就洁净了他的内在,当这内在被洁净时,他就出于自由行善,而不是强迫自己行善;因为一个人强迫自己远离邪恶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进入天堂的自由,本身为良善的一切良善都来自这种自由;因此,人不会强迫自己走向这种良善。表面上看,强迫自己远离邪恶和强迫自己走向良善之间似乎有一种密切的联系,但它们并没有这种联系。我从经历的证据中得知,许多人强迫自己行善,却不强迫自己远离邪恶;但当探究这些人时,就会发现,来自里面的邪恶粘附在他们所行的良善上;因此,他们的良善就像用泥土或粪便制成的偶像或塑像。我被告知,这些人以为神是可以通过荣耀或赞美和供物来获得的,即便这些荣耀或赞美和供物发自一颗不洁的心。然而,在世人眼前,一个人可能会强迫自己走向良善,尽管他不强迫自己远离邪恶,因为在世上,他会因此而得到回报;世人关注外在,很少关注内在;但在神面前,情况不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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