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63.启18:7.“她怎样荣耀自己,怎样奢华,也要怎样给她痛苦悲哀”表死后,照其内心因着统治而欢喜雀悦,以及心智和肉体因着财富而得意忘形的程度,他们会因被推翻和嘲弄,以及贫苦和悲惨而遭受内在悲伤。“她怎样荣耀自己”表示照内心因着统治而欢喜雀悦的程度,因为他们以此为荣耀。“怎样奢华”表示照心智和肉体因着财富而得意忘形,以及由此而来的快乐和满足的程度(759节)。“给她痛苦”表示由于统治被推翻和那时所受的嘲弄而经受的内在悲伤。他们死后的痛苦唯源于此。“给她悲哀”表示由于贫苦和悲惨而经受的内在悲伤,他们死后的悲哀即源于此。
出于自我之爱统治主的一切事物,也就是天堂和教会的一切事物之爱的快乐,死后就会转化为这种痛苦;对那些具有上述统治之爱的人来说,以由财富而来的奢华填充心智和身体之爱的愉悦,死后转化为这种悲哀。因为从爱发出的快乐和愉悦构成每个人的生命;因此,当这些转为对立面时,就有痛苦和悲哀产生。这些就是圣言中地狱的“痛苦”所表示的报应和惩罚;因此,那里的“火”表示对主、对天堂和教会的一切事物的仇恨。在先知书,类似的话论及巴比伦或巴别,如:
我必在你们眼前报复巴比伦人在锡安所行的诸恶。(耶利米书 51:24)
行毁灭的要临到巴比伦,因为耶和华是施行报应的神,必定施行报应。(耶利米书 51:55,56)
你的威势下到阴间,你下面铺的是蛆(内在悲伤的折磨);你心里曾说,我要升到天上,我要高举我的宝座在神众星以上,我要与至高者同等;然而,你必坠落阴间;凡看见你的都必说:使大地战抖、使列国震动的,是这个人吗?(以赛亚书14:11,13-17)
这段话论及路西弗,路西弗在此就是巴比伦;这一点从以赛亚书(14:4,22)明显看出来。
984.“就亵渎神之名”表示对主圣言的歪曲,甚至于摧毁天上的神性真理。这从“亵渎”和“神之名”的含义清楚可知:“亵渎”是指歪曲神性真理,甚至于摧毁天上的神性真理(参看AE 778节);“神之名”是指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因而是指圣言(参看AE 962节)。因此,“就亵渎神之名”表示对圣言的歪曲,甚至于摧毁天上的神性真理。关于对圣言的歪曲,甚至于摧毁圣言所包含的天上的神性真理,可参看前文(AE 778, 888, 914, 916末尾, 950节)。
(关于第六诫续)
人如此被造是为了可以成为属灵和属天之爱,由此成为神的一个形像和样式。属灵之爱,也就是对真理的爱,是神的形像;属天之爱,也就是对良善的爱,是神的样式。在第三层天堂,所有天使都是神的样式;在第二层天堂,所有天使都是神的形像。人只有通过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才能成为爱,也就是神的一个形像或样式;因为良善与真理从至内在彼此相爱,并且热切地渴望合而为一。原因在于,神性良善与神性真理合一地从主发出;因此,它们必须在一位天堂天使和一个教会之人里面合一。这种合一若不通过两个心智合而为一的婚姻,是决无可能的,因为如前所述,男人被造是为了成为对真理的理解,从而成为真理,女人被造是为了成为对良善的情感,从而成为良善。因此,在他们里面,良善与真理的结合是可能的。因为从该结合降下来的婚姻之爱是最十足的媒介,人通过这个媒介成为爱,也就是神的形像或样式。事实上,从主处于婚姻之爱的两个婚姻伴侣从心里,因而从至内在相互和互惠地相爱;因此,他们虽表面上是两个,实际上却是一个,在身体上是两个,但在生命上是一个。这好比眼睛,眼睛在器官上是两个,但在视觉上是一个;这也好比耳朵,耳朵在器官上是两个,但在听觉上是一个;手臂和脚也是如此,在肢体上是两个,但在功用上是一个,手臂在行动上是一个,脚在行走上是一个。身体的其它成双成对的部位也一样。它们也都与良善和真理有关,右侧的器官或肢体与良善有关,左侧的器官或肢体与真理有关。拥有真正的婚姻之爱的丈夫和妻子也是如此;他们在身体上是两个,但在生命上是一个。因此,在天堂,两个婚姻伴侣被称为一位天使,而不是两位天使。这一切清楚表明,人通过婚姻变成这爱的一个形式,因而变成一个天堂的形式,也就是神的一个形像和样式。
人生在对邪恶和虚假的爱中,这爱是通奸之爱;若不通过来自主的良善与真理的婚姻,通奸之爱无法转化和改变为属灵之爱,也就是神的形像,更无法转化和改变为属天之爱,也就是神的样式;若不通过两个心智和两个身体的婚姻,则无法完全转化。由此清楚可知,为何婚姻是属天堂的,通奸是属地狱的;因为婚姻是天堂的一个形像,真正的婚姻之爱是主的一个形像;而通奸是地狱的一个形像,通奸之爱是魔鬼的一个形像。此外,在灵界,婚姻之爱在形式上显现为一位天使,通奸之爱在形式上显现为一个魔鬼。读者,请把这一切珍藏在你里面,等你死后作为一个灵-人生活时,问问这是不是真的,你就会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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