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62.启18:6.“她怎样待你,也要怎样待她,按她所行的加倍地报应她。用她调酒的杯,加倍地调给她喝”表死后正义的报应和惩罚,那时他们用来迷惑并毁灭他人的邪恶与虚假将照其量和质而报应到他们身上,这就是所谓的报应法则(the law of retaliation)。“她怎样待你,也要怎样待她”表示死后正义的报应和惩罚。“按她所行的加倍地报应她”表示他们用来迷惑并毁灭他人的邪恶与虚假将照其量和质而报应到他们身上。“用她调酒的杯,加倍地调给她喝”表示虚假将同样报应到他们身上;因为“杯”或“酒”表示虚假(316,635,649,672节)。在先知书中,几乎同样的话论及巴比伦:
照着巴比伦所做的报应她,她怎样待人,也要怎样待她,因为她向耶和华以色列的圣者发了狂傲。(耶利米书 50:29)
这是耶和华报仇的事,你们要向巴比伦报仇;她怎样待人,也要怎样待她。(耶利米书 50:15)
巴比伦女子被毁灭,报复你像你待我们的,那人便为有福。(诗篇137:8)
按照字义,似乎是他们所迷惑并毁灭的人要报应他们;但按照灵义,这些人不会报应他们,而是他们自己报应自己,因为一切邪恶自带惩罚。这种情形类似于圣言各处所说的话,即:神将因向祂自己所行的不义和罪孽而报应和报复,并由于愤恨和烈怒毁灭他们;而事实上,是那些反对神的恶人自己这样行,因而向自己行这一切。这就是报应的法则,该法则就来源于这条神性律法:
无论何事,你们愿意人怎样待你们,你们也要怎样待人;因为这就是律法和先知。(马太福音7:12;路加福音6:31)
在天堂,这条法则就是相爱或仁爱的法则,由此在地狱所产生的是对立的法则,就是,你怎样待人,人怎样待你。不是说那些在天堂的人这样做,而是他们对自己这样做,因为地狱的报应法则和天堂的报应法则正好对立,并且如同被铭刻在他们的邪恶上。
在以下经文中,“加倍”表示根据量和质而有大量:
愿那些逼迫我的蒙羞,使灾祸的日子临到他们,以加倍的毁坏毁坏他们。(耶利米书17:18)
在以下经文中,表示根据他们转离邪恶的量和质而有大量:
安慰我的百姓,她服役期已经满了,她的罪孽赦免了,她从耶和华手中加倍受罚。(以赛亚书40:1,2)
你们被囚而有指望的人都要转回保障,我今日说明,我必加倍赐福给你们。(撒迦利亚书9:12)
你们因所受的羞辱必得加倍的好处;在他们的地内,他们必得加倍的产业,永远之乐必归与他们。(以赛亚书 61:7)
956.“于是没有人能进入殿内”表示它在理解面前处于模糊之中,或说就对它的理解而言,它处于模糊之中。这从“殿”的含义清楚可知,“殿”是指圣言(可参看前文);因此,“由于烟而不能进入殿内”表示就对圣言的理解而言,圣言处于模糊之中。圣言之所以处于模糊之中,以至于不被理解,是因为在教会结束时,没有真理;因此,圣言的一切都被歪曲了。所以在真正的真理被发现之前,圣言在理解面前处于模糊之中。
(关于第一诫续)
由于人凭出于天堂的普遍流注在灵里看到,神是一个人,所以可知,那些属于圣言所在的教会之人若避开并远离如罪的邪恶,就会从那时他们所处的天堂之光中看到主人身中的神性和祂里面的三位一体,看到祂自己就是天地之神。但那些因来自自我的聪明而在自己里面摧毁了神是一个人的观念之人则看不到这一点;他们从他们所思想的三位一体中也看不到神是一;他们只是口头上称祂为一。
然而,那些没有从邪恶中洁净,因而不在天堂之光中的人不能在灵里看到,主是天地之神;某个其他人取代主而被承认。他们当中的一些人视他们所相信的某个人为父神;一些人视他们所呼求的某个人为神,因为他极其强大;一些人看到他们所惧怕的某个魔鬼,因为他能降灾给他们;一些人如世人一样看到自然;一些人根本看不到任何神。
之所以说“在他们灵里”,是因为他们死后成为灵时,就是这样;因此,那时,在世上隐藏在他们灵里的东西就变得显而易见了。但所有在天堂里的人都只承认主,因为整个天堂来自从祂发出的神性,并与作为人的祂有关;因此,没有人能进入天堂,除非他在主里面,因为当他进入天堂时,就进入主里面。其他人即便进入,也会在心智上变得无能为力,并向后摔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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