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760

760.启18:4.

760.启18:4.“我又听见从天上有声音说,我的民哪,你们要从那城出来,免得在她的罪上有分,受她所受的灾殃”表主对所有人的劝诫,无论在天主教的,还是不在天主教的,要谨防通过承认和情感而与它结合,免得自己的灵魂与其可憎之物发生联结,从而灭亡。“又听见从天上有声音说”表示主对所有人的劝诫,无论在天主教的,还是不在天主教的,因为接下来经上说:“我的民要从那城出来”,也就是凡靠近主的人。这劝诫来自主,因为这声音是“从天上”来的。“免得在她的罪上有分”表示免得自己的灵魂与其可憎之物发生联结;还因为联结是通过承认和情感产生的,故也表示这一点。他们的“罪”之所以是可憎之物,是因为他们在前一章(17:4)就是如此被称呼的。“免得受她所受的灾”表示免得自己灭亡,因为“灾”表示邪恶与虚假,同时表示因他们的手段而灭亡。这些就由“灾”来表示,如前所述(657,673,676节等)。在以下圣言经文中,类似的话论及巴比伦:
我的民哪,你们要从巴比伦中间出去,各人拯救自己的灵魂,躲避耶和华忿怒的烈火,你们不要心惊胆怯,也不要风声惧怕。(耶利米书51:45-46)
你们要从巴比伦中逃奔,各救自己的性命(或灵魂),不要因她的罪孽被剪除。(耶利米书 51:6)
离开巴比伦吧,我们各人归回本地,因为她受的审判直达诸天,上到云霄。(耶利米书 51:9)
你们要从巴比伦出来,从迦勒底人中逃脱,用欢呼的声音宣告,将这事说给人听;你们要将这事宣扬到地极;说,耶和华救赎了。(以赛亚书 48:20,21;耶利米书50:8)。

最后的审判(续) #14

14.在我早先《最后

三、对新教徒的最后审判

14.在我早先《最后的审判》一书(53–64节)中,我论述了对巴比伦所表示的那些人的审判,也提供了关于对伊斯兰教徒(50–51节)和外邦人或异教徒的审判的一些信息,但没有论述对新教徒的审判,只是提到他们在中心,在那里按国籍排列(48节),天主教徒在他们周围,伊斯兰教徒在天主教徒周围,而外邦人或异教徒和各个宗教的人则在伊斯兰教徒周围。新教徒之所以占据核心或中心区域,是因为他们阅读圣言,敬拜主,因而享有最大光明。从显为太阳的主(主本质上是神性之爱)发出的属灵之光朝各个方向照射,甚至光照最外围的人,打开他们理解诸如他们的宗教能使他们接受的那类真理的能力。属灵之光本质上是神性智慧,它进入人的理解力,直到这种程度:他过去所获得的知识给予他一种感知它的能力。它不像世间的光那样穿越空间,而是穿越我们对真理的情感和感知。所以它在一瞬间抵达天堂的尽头。正是由于经历了这些阶段,所以才产生了灵界的表面空间或距离。关于这个主题的详情,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104-11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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