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6.“我知道你的行为”表祂立刻洞悉人所有的内在和外在。启示录经常提到“行为”(Works),只是很少有人知道行为是什么意思。众所周知,十个人可能会做出表面上一样的行为来,然而它们全都各不相同,因为它们是从不同的目的和动机发出的,目的和动机使得行为或善或恶。事实上,每一个行为都是心智的行为,故心智如何,行为就如何。心智若是仁,行为就变成仁;心智若不是仁,行为就不会变成仁;然而,它们外在看似相同。行为以外在形式向世人显现,以内在形式向天使显现;而它们的品质,则从最内在到最外在向主显现。外在形式上的行为看似果实的表皮,而内在形式上的行为则看似果实的内里,内里由无数可食用的部分组成,最中间是种子,种子里面也有无数事物,细微到连最敏锐的肉眼也不能分辨,甚至超出人的理解范畴。一切行为正是如此,其内在品质唯有主能洞悉,并且当人正在做出行为时,天使也是靠主来感知它们。关于这个主题,可参看《圣爱与圣智》(209-220,277-281节),也可参看下文(141,641,688节)。从这些事可以证实,“我知道你的行为”表示主立刻洞悉人所有的内在和外在。
36.有必要说一说这一点,即:没有仁,就没有信。人或以为,只要相信教会的教义,信就存在;或那些相信的人就有信。然而,只是相信并不是信,意愿和实行所相信的,才是信。当教会的教义仅仅被相信时,它们并不在人的生命里面,只在他的记忆中,并由此在他外在人的思维当中;它们在进入他的意愿,并由此进入他的行为之前,也没有进入他的生命;只有当它们进入意愿,并由此进入行为时,信才首次存在于人的灵里面。因为人的灵是由他的意愿和从他的意愿发出的思维形成的,其生命是他真实的生命本身。人的记忆和源于它的思维只是实现引入所经由的入口或外院。
无论你说意愿,还是说爱,意思都一样,因为每个人都意愿他所爱的,爱他所意愿的;意愿是爱的容器,其功能为思考的理解力是信的容器。一个人可能知道、思考并理解许多东西;但当私下里出于自己的意愿或爱进行沉思时,他就会抛弃与他的意愿或爱不一致的东西。所以当肉身生活结束,活在灵里时,他也会抛弃它们。因为唯独进入人的意愿或爱的东西才会留在他的灵里,如前所述。死后,其它一切都被视为异类,他会弃之门外,并心怀憎恶,因为它们不是他爱的一部分。
但当人不仅相信取自圣言的教会教义,还意愿并实行它们时,情况就不同了,因为这时,他有了真实的信。信就是由意愿真理,因为它是真理而产生的对真理的情感;事实上,意愿真理本身,因为它是真理,才是属灵人,因为它远离属世人,而属世人虽意愿真理,但不是为了真理的缘故,而是为了自己的荣耀和名利。脱离这些东西来看待的真理是属灵的,因为它本质上是神性。因此,意愿真理,因为它是真理,也是承认并热爱神性。这两者结合得如此紧密,以至于在天堂被视为一,因为在天堂,从主发出的神性是神性真理(参看《天堂与地狱》128-132节);那些接受它,并使之成为自己生命的一部分的人就是天堂的天使。说这些事是为了叫人们知道,信不仅仅是相信,还是意愿和实行,所以没有仁,就没有信。仁或爱就是意愿并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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