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6.“我知道你的行为”表祂立刻洞悉人所有的内在和外在。启示录经常提到“行为”(Works),只是很少有人知道行为是什么意思。众所周知,十个人可能会做出表面上一样的行为来,然而它们全都各不相同,因为它们是从不同的目的和动机发出的,目的和动机使得行为或善或恶。事实上,每一个行为都是心智的行为,故心智如何,行为就如何。心智若是仁,行为就变成仁;心智若不是仁,行为就不会变成仁;然而,它们外在看似相同。行为以外在形式向世人显现,以内在形式向天使显现;而它们的品质,则从最内在到最外在向主显现。外在形式上的行为看似果实的表皮,而内在形式上的行为则看似果实的内里,内里由无数可食用的部分组成,最中间是种子,种子里面也有无数事物,细微到连最敏锐的肉眼也不能分辨,甚至超出人的理解范畴。一切行为正是如此,其内在品质唯有主能洞悉,并且当人正在做出行为时,天使也是靠主来感知它们。关于这个主题,可参看《圣爱与圣智》(209-220,277-281节),也可参看下文(141,641,688节)。从这些事可以证实,“我知道你的行为”表示主立刻洞悉人所有的内在和外在。
Life17.主在约翰福音中教导,没有人能从自己行任何真正为良善的良善:
若不是从天上赐给他的,人就不能得什么。(约翰福音3:27)
住在我里面的,我也住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因为离了我,你们就不能做什么。(约翰福音15:5)
“住在我里面的,我也住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表示一切良善皆来自主;“果子”表示良善;“离了我,你们就不能做什么”表示没有人能从自己做任何事。那些信主并从祂行善的人被称为光明之子(约翰福音12:36; 路加福音16:8);陪伴之人或婚礼之子(马可福音2:19);复活之子(路加福音20:36);神的儿子(路加福音20:36; 约翰福音1:12);从神生的(约翰福音1:13)。经上说,他们必看见神(马太福音5:8);主要在他那里作祂的住所(约翰福音14:23);他们有对神的信(马可福音11:22);他们所行的是从神而行(约翰福音3:21)。这些话被概括在下面这些话中:
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子。这等人不是从血生的,不是从肉欲生的,也不是从人意生的,乃是从神生的。(约翰福音1:12–13)
“信神儿子的名”是指相信圣言并照之生活;“肉欲”是指人自己的意愿,这意愿本身是邪恶;“人意”是指人自己的理解力,这理解力本身是由邪恶所生的虚假;从这些“生的”是指那些从自己的自我意愿和行动,以及思考和说话的人;“从神生的”是指那些从主意愿和行动,以及思考和说话的人。简言之:来自人的不是良善;来自主的是良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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