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58.启18:3.“因为各族都喝了她邪淫烈怒的酒。地上的君王与她行淫”表他们颁布恶毒的信条,这些信条都是对圣言良善和真理的玷污和亵渎,被灌输给凡在受他们统治之国中出生并受教育的人。这些话就表示这一切,这一点从前面的解释明显看出来(631,632,720,721节);那里有类似的话,无需在此赘述;仅说明耶利米书中也有类似论及巴比伦或巴别的话:
巴比伦素来是耶和华手中的金杯,使全地沉醉,各族喝了她的酒就癫狂了。(耶利米书51:7)
还有:
巴比伦必令人嗤笑,他们火热的时候,我必为他们设摆酒席,使他们沉醉,好叫他们快乐,睡了长觉,永不醒起。(耶利米书51:37,39)
他们所喝并沉醉的“酒”表示他们的信条;至于这些信条何等恶毒,可参看前文(753节)。其中就有这么一个恶毒信条:他们照其信条所做的行为通过将主的功与义转录到这些行为、从而转录到自己里面而产生功德;然而,仁的一切和信的一切,或一切良善与真理,皆来自主;凡来自主的,在接受者里面仍旧是主的。因为凡来自主的,皆为神性,这神性永远不可能变成人自己的。神性能在人里面,但不在他的小我或统我(proprium)里面,因为人的小我或统我(proprium)无非是恶;因此,人若将神性之物据为己有,当成自己的,不仅玷污它,还亵渎它。来自主的神性极其敏感地与人的小我或统我隔离,并被提升在它之上,绝不会浸于其中。但由于他们已将主的一切神性转到自己那里,从而据为己有,所以它在降下的时候,就像从系柏油的源泉流出的柏油水。这个信条就是如此,即:称义才是真正的成圣;他们的圣徒本身是神圣的,而事实上,唯有主才是神圣的(启示录15:4)。关于行为中的功德的详细内容,可参看1758年于伦敦出版的《新耶路撒冷及其天堂教义》(150-158节)一书。
856.“我听见竖琴师用竖琴弹奏的声音”表示主那来自其属灵国度的荣耀。这从“声音”和“竖琴师用竖琴弹奏”的含义清楚可知:“声音”是指主的荣耀,如前所述;“竖琴师用竖琴弹奏”是指那些在主的属灵国度之人的情感;因为这些人的情感听上去也像声音,但像弦乐器的声音;因为来自弦乐器的声音对应于来自良善的真理,或主的属灵国度的天使所处的聪明事物;而来自管乐器的声音对应于主的属天国度的天使所处的良善。这些都是对应,“竖琴”表示来自属灵真理的称谢(参看AE 323a, 326节),“古代弦乐器或古长号”表示出于良善的称谢(参看AE 323节)。由于天堂被划分为两个国度,即属天国度和属灵国度;处于爱之良善的天使在属天国度,处于来自这良善的真理的天使在属灵国度,所以经上说“从天上来的声音听上去像大雷的声音和竖琴师用竖琴弹奏的声音”,这表示主那来自属天国度,也就是来自爱之良善的荣耀,和主那来自属灵国度,因而来自源于这良善的真理的荣耀。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