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58.启18:3.“因为各族都喝了她邪淫烈怒的酒。地上的君王与她行淫”表他们颁布恶毒的信条,这些信条都是对圣言良善和真理的玷污和亵渎,被灌输给凡在受他们统治之国中出生并受教育的人。这些话就表示这一切,这一点从前面的解释明显看出来(631,632,720,721节);那里有类似的话,无需在此赘述;仅说明耶利米书中也有类似论及巴比伦或巴别的话:
巴比伦素来是耶和华手中的金杯,使全地沉醉,各族喝了她的酒就癫狂了。(耶利米书51:7)
还有:
巴比伦必令人嗤笑,他们火热的时候,我必为他们设摆酒席,使他们沉醉,好叫他们快乐,睡了长觉,永不醒起。(耶利米书51:37,39)
他们所喝并沉醉的“酒”表示他们的信条;至于这些信条何等恶毒,可参看前文(753节)。其中就有这么一个恶毒信条:他们照其信条所做的行为通过将主的功与义转录到这些行为、从而转录到自己里面而产生功德;然而,仁的一切和信的一切,或一切良善与真理,皆来自主;凡来自主的,在接受者里面仍旧是主的。因为凡来自主的,皆为神性,这神性永远不可能变成人自己的。神性能在人里面,但不在他的小我或统我(proprium)里面,因为人的小我或统我(proprium)无非是恶;因此,人若将神性之物据为己有,当成自己的,不仅玷污它,还亵渎它。来自主的神性极其敏感地与人的小我或统我隔离,并被提升在它之上,绝不会浸于其中。但由于他们已将主的一切神性转到自己那里,从而据为己有,所以它在降下的时候,就像从系柏油的源泉流出的柏油水。这个信条就是如此,即:称义才是真正的成圣;他们的圣徒本身是神圣的,而事实上,唯有主才是神圣的(启示录15:4)。关于行为中的功德的详细内容,可参看1758年于伦敦出版的《新耶路撒冷及其天堂教义》(150-158节)一书。
285.“他们昼夜不住地说,圣哉,圣哉,圣哉”表示从主发出的至圣之物。这从“昼夜不住地”和“圣哉,圣哉,圣哉”的含义清楚可知:“昼夜不住地”当论及看似四个活物或动物的四个基路伯所表示的主的圣治和神性守卫时,是指普遍和永恒地,因为主的圣治和神性守卫不会休息和停止,直到永远;“圣哉,圣哉,圣哉”是指从主发出的至圣之物,三次提到的“圣哉”表示至圣,因为在圣言中,“三”表示完全、完整和不断之物(参看《属天的奥秘》,2788, 4495, 7715节)。
以赛亚书中的这些话所表相同:
我见主坐在高高举起的宝座上,祂的衣襟遮满殿。其上有撒拉弗站立,各有六个翅膀;他用两个翅膀遮脸,两个翅膀遮脚,两个翅膀飞翔。彼此呼喊说,圣哉,圣哉,圣哉,万军之耶和华;祂的荣耀充满全地。(以赛亚书6:1–3)
此处提到的“撒拉弗”与“基路伯”具有相同的含义;“高高举起的宝座”表示天堂所来自的发出神性或神性发出;“遮满殿的衣襟”表示在天堂的终端和教会中,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撒拉弗用来遮脸、遮脚和飞翔的“翅膀”表示在最初和最后中的属灵神性,以及它在各方面的延伸,因而表示全在。“圣哉,圣哉,圣哉”表示至圣之物;“祂的荣耀充满全地”表示这就是充满万物的神性真理。“荣耀”是指神性真理(参看AE 33节);唯独主是圣的,“圣”论及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参看AE 20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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