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58.启18:3.“因为所有民族都喝了她淫乱烈怒的酒,地上的列王与她行淫”表示他们提出邪恶的教条,这些教条是对圣言的良善和真理的玷污和亵渎,被灌输给所有在他们统治下的国家出生和长大的人。这些话表示这些事,这一点可从前面(AR 631, 632, 720, 721节)的解释明显看出来;那里有类似的话,无需在此赘述;只说明,在耶利米书中,类似的话论及巴别:
巴别素来是耶和华手中的金杯,使全地沉醉,列族喝了她的酒,因此他们就癫狂了。(耶利米书51:7)
又:
巴别必令人嗤笑,他们火热的时候,我必设摆他们的酒席,使他们沉醉,好叫他们狂欢,睡一个时代的觉,不再醒起。(耶利米书51:37, 39)
他们所喝并沉醉的“酒”表示他们的教条;至于这些教条何等恶毒,可参看前文(AR 753节)。其中就有这么一个恶毒的教条:他们照其教条所做的作为通过将主的功德和公义转录到这些作为中,从而转录到他们自己里面而构成或产生功德;而事实上,仁爱的一切和信仰的一切,或一切良善和真理,都来自主;凡来自主的,在其接受者里面仍是主的。因为凡来自主的,都是神性,这神性永远不可能变成人自己的。神性能与人同在,或存在于人里面,但不在他的自我里面,因为人的自我无非是邪恶;因此,人若将神性之物归给自己,当成他自己的,不仅玷污它,还亵渎它。来自主的神性与人的自我小心、完美地分离,并高于它,从不沉浸在它里面。但由于他们将主的一切神性都转给了自己,从而将其据为己有,所以神性在如雨般降下时,就像柏油水从柏油泉中流出一样。以下教条也是如此,即:称义是真正的成圣;他们的圣徒本身是神圣的,而事实上,唯独主是神圣的(启示录15:4)。关于作为中的功德,详情可参看1758年于伦敦出版的《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150-158节)。
1168.“因一时之间,这么大的财富就被摧毁了”表示他们所获得的一切的丧失,和他们希望用来获利的一切的丧失。这从“一时之间被摧毁了”和“财富”的含义清楚可知:“一时之间被摧毁了”是指彻底毁灭(对此,参看AE 1136节),因而是指一切的丧失;“财富”是指利益,也就是荣誉和财富,因而是指他们所获得的事物,也指教义和宗教或宗教说服的邪恶和虚假,也就是那些他们希望用来获利的事物。“财富”与启18:12–14所列举的“货物”具有相同的含义。
(续)
人远离邪恶的程度,与他远离地狱的程度成正比,因为邪恶与地狱为一;他远离这些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进入良善,并与天堂结合,因为良善与天堂为一。人就这样成为另一个人;他的自由、良善、心智、理解力和意愿都改变了,因为他成了天堂的一位天使。他的自由以前是思想和意愿邪恶的自由,现在成了思想和意愿良善的自由,这种自由本身是本质上的自由。一个人直到处于这种自由,才第一次知道什么叫自由,因为以前,他出于邪恶的自由感觉良善的自由是奴役;但现在,他出于良善的自由感觉邪恶的自由是奴役;事实上,这才是邪恶自由的真实特征,或说它本身的样子。人以前所行的良善因来自邪恶的自由,故不可能是良善本身,因为对自我或世界的爱在它里面。良善只能源于爱;因此,爱如何,良善就如何,或说良善具有和爱一样的品质;如果爱是邪恶,那么它的快乐仍被感觉为良善,尽管它是邪恶。但他后来所行的良善是良善本身,因为它来自主,主是良善本身,如前所述。
人的心智在与天堂结合之前,是向后转动的,因为它还没有从地狱中被领出来。当它处于改造状态时,它从真理看良善,因而从左向右看,这违反秩序。但当心智与天堂结合时,它向前转动,并被提升到主那里,从右向左看,也就是从良善看真理,这符合秩序。这就是实现转动的方式。理解力和意愿也是这种情况,因为理解力是真理的接受者,意愿是良善的接受者。在人从地狱中被领出去之前,理解力和意愿并不行如一体;那时人出于理解力看到并承认他所不意愿的许多事,因为他不爱它们,或说它们不是他爱的对象。但当人与天堂结合时,理解力与意愿就行如一体,因为那时,理解力成了意愿的理解力;事实上,当这种转动实现时,人就会热爱他所意愿的任何事,他也会思想他出于爱所意愿的任何事。就这样,人通过貌似出于自己抵制邪恶,并与它们争战而远离它们之后,就进入对真理和良善的爱;那时,他所意愿,因而所做的一切,他也会思考,因而去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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