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58.启18:3.“因为所有民族都喝了她淫乱烈怒的酒,地上的列王与她行淫”表示他们提出邪恶的教条,这些教条是对圣言的良善和真理的玷污和亵渎,被灌输给所有在他们统治下的国家出生和长大的人。这些话表示这些事,这一点可从前面(AR 631, 632, 720, 721节)的解释明显看出来;那里有类似的话,无需在此赘述;只说明,在耶利米书中,类似的话论及巴别:
巴别素来是耶和华手中的金杯,使全地沉醉,列族喝了她的酒,因此他们就癫狂了。(耶利米书51:7)
又:
巴别必令人嗤笑,他们火热的时候,我必设摆他们的酒席,使他们沉醉,好叫他们狂欢,睡一个时代的觉,不再醒起。(耶利米书51:37, 39)
他们所喝并沉醉的“酒”表示他们的教条;至于这些教条何等恶毒,可参看前文(AR 753节)。其中就有这么一个恶毒的教条:他们照其教条所做的作为通过将主的功德和公义转录到这些作为中,从而转录到他们自己里面而构成或产生功德;而事实上,仁爱的一切和信仰的一切,或一切良善和真理,都来自主;凡来自主的,在其接受者里面仍是主的。因为凡来自主的,都是神性,这神性永远不可能变成人自己的。神性能与人同在,或存在于人里面,但不在他的自我里面,因为人的自我无非是邪恶;因此,人若将神性之物归给自己,当成他自己的,不仅玷污它,还亵渎它。来自主的神性与人的自我小心、完美地分离,并高于它,从不沉浸在它里面。但由于他们将主的一切神性都转给了自己,从而将其据为己有,所以神性在如雨般降下时,就像柏油水从柏油泉中流出一样。以下教条也是如此,即:称义是真正的成圣;他们的圣徒本身是神圣的,而事实上,唯独主是神圣的(启示录15:4)。关于作为中的功德,详情可参看1758年于伦敦出版的《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150-158节)。
84.除非神给自己取了人的样式,否则,祂无法救赎人类,即将人们从地狱和诅咒中解救出来。其中的原因有很多,这些原因将在下文依次予以揭示。因为救赎就是地狱的征服和天堂的秩序,接着就是教会的建立。这是神以其全能除了通过这人身外无法做到的事,就象人没有臂膀无法工作一样;事实上,祂的人身在圣言中被称作“耶和华的膀臂”(以赛亚书40:10;53:1)。或就象人若非有足够的应对手段,就无法攻下一座坚固城,并摧毁它里面的偶像神庙。由圣言也清楚可知,神的全能通过祂的人身执行这项神性任务。因为神居于至内和至纯部分,绝无法穿越到地狱和那时人们所在的最外层;好比灵魂离了身体什么也做不了。或好比某人若未看见敌人,或接近并以某种武器,如矛、盾或枪击打敌人,就无法战胜他们。对神来说,离了人身实现救赎就象人没有用船运来军队却要征服印度群岛一样不可能;或就象唯独以热和光支撑树木生长,却不创造空气作为它们传输的媒介,或创造它们生长所依赖的土壤一样不可能。事实上,这就象往空中而非水里撒网捕鱼一样不可能。诸如在自己里面的耶和华无法以其全能将一根手指头压在地狱的任何魔鬼,或世上的任何魔鬼身上,并节制他及其怒气,或驯服他的强暴,除非祂如同在其首先事物中那样存在于末后事物中。祂以其人身存在于末后事物中,这就是为何祂在圣言中被称为首先的和末后的,阿拉法和俄梅戛,初和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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