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57.“和各样污秽之灵的巢穴,并各样污秽可憎之雀鸟的巢穴”表身处这些地狱者的意愿、因而行为的邪恶,和思维、因而构思的虚假是属恶魔的,因为他们离开主,转向自己。“巢穴”(或牢狱)表示地狱,因为他们被囚禁在那里;“灵”表示属于情感或意愿,因而属于行为的一切;“雀鸟”表示属于思维或理解(或认知)、因而属于构思的一切。因此,“污秽之灵”和“污秽之雀鸟”表示属于意愿、因而属于行为的一切邪恶,以及属于思维、因而属于构思的一切虚假。由于这些就在地狱中与他们同在,故表示它们是属恶魔的;由于他们离开主,转向自己,故也被称为“可憎之雀鸟”。在先知书中,巴比伦(或巴别)以类似事物来描述;因此,在以赛亚书:
巴比伦必像神所倾覆的所多玛和蛾摩拉一样;其内必永无人烟,阿拉伯人也不在那里逗留;只有旷野的走兽卧在那里,咆哮的兽满了房屋,猫头鹰的女儿住在那里,野山羊(萨梯)在那里跳舞;豺狼必在她宫中呼号,翼龙必在它华美殿内吼叫。(以赛亚书13:19-22)
同一先知书:
我必将巴比伦的名号和所余剩的人一并剪除;我必使她为麻鳽(沼泽鸟,鸣声响亮)所得。(以赛亚书14:22,23);
在耶利米书:
夜枭和鸮鸟,并猫头鹰的女儿必住在巴比伦,像神倾覆所多玛和蛾摩拉,及其村落一样;必无人住在那里。(耶利米书50:39,40)
从这些经文明显可知,“各样污秽之灵和各样污秽可憎之雀鸟的巢穴”表示那些身处这些地狱者的意愿、因而行为的邪恶,和思维、因而构思的虚假都是属恶魔的,因为他们离开主,转向自己。
由圣言明显可知,“鸟”表示诸如属于理解或认知,因而属于构思的那类事物,无论是在坏的意义上还是在好的意义上。在以下经文中,它们以坏的意义被提及:
一七中间,我必使祭祀止息,最终可憎之鸟上必是荒凉,直到所定的结局,那毁灭必滴落。(但以理书9:27)
鸬鹚和麻鳽(沼泽鸟,鸣声响亮)却要得地,尖叫的猫头鹰、乌鸦要住在其中。(以赛亚书34:11)
在上述经文中,“夜枭”、“鸮鸟”、“猫头鹰的女儿”和“翼龙”无非表示地狱的虚假;落在尸体上、被亚伯兰赶走的“鸷鸟”(创世记15:11)、以他们的尸首为食的鸟(耶利米书7:33; 15:3; 16:4; 19:7; 34:20;以西结书29:5;诗篇79:1,2),以及吃掉所播种子的鸟(马太福音13:3,4)也是。
以下经文以好的意义提及“鸟”:
爬行物和飞鸟都赞美耶和华的名。(诗篇148:10,13)
当那日,我必他们与天上的飞鸟并地上的爬行物立约。(何西阿书2:18)
你且问走兽,走兽必指教你,又问天上的飞鸟,飞鸟必告诉你;谁不知道所有这些是耶和华的手做成的呢?(约伯记12:7-9)
我观看,不料,无人,天上的飞鸟也都躲避。(耶利米书4:25)
天上的飞鸟和地上的野兽都已逃去,因为我必使耶路撒冷变为乱堆,为翼龙的住处。(耶利米书9:10,11;12:9)
无真理、无仁慈、无人认识神 。因此,这地悲哀,田野的兽和天上的鸟必都衰微。(何西阿书4:1,3)
我是神,我召鸷鸟从东方来,召那成就我筹算的人从远地来。(以赛亚书46:9, 11)
亚述王是黎巴嫩中的香柏树,天上的飞鸟都在它枝子上搭窝,所有大民族都在它荫下居住。(以西结书31:3,6)
与此类似的事物论及亚述,如别处的香柏树(以西结书17:23;但以理书4:10-14, 20, 21;马太福音13:31-32;马可福音4:32;路加福音13:19)。
你要对一切带翅膀的飞鸟和一切田野的走兽说,到以色列山上献大祭之处;我必显我的荣耀在列族中。(以西结书39:17,21; 启示录19:17)
此外还有其它地方(如以赛亚书18:1, 6;以西结书38:20;何西阿书9:11; 11:9, 11;西番雅书1:3;诗篇8:6-8;50:11;104:10,12)。“鸟”表示属理解,因而属思维和构思的事物,这一点从灵界的鸟很清楚地看出来:那里有一切属和一切种的鸟;天堂里的鸟最为美丽,有极乐鸟、斑鸠、鸽子等;而地狱则有翼龙、角鸮、雕鸮,诸如此类;所有这一切在天堂,是出于良善情感之思维的活生生的代表;在地狱,则是出于邪恶情感之思维的活生生的代表。
907.“头上戴着金冠冕”表示为审判作准备的神性良善。这从头上的“金冠冕”的含义清楚可知,头上的“金冠冕”在此是指为审判作准备的神性良善,因为接下来论述的主题是善人与恶人的分离,这种分离先于最后的审判到来;因此,它论述了“人子”,“人子”是指神性真理或圣言方面的主,祂为善人与恶人的分离作准备,后来为施行审判作准备。这就是“人子头上戴着金冠冕”的意思,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在以色列人和古人当中,代表主的君王当为战争并在战斗中作准备时,就戴上金冠冕(对此,可参看AE 553节)。原因在于,王代表神性真理方面的主,从主发出的这神性真理与神性良善结合。因此,为了可以代表神性真理,王戴上金冠冕,因为“金”表示良善(参看AE 242a,c节)。“金冠冕”表示良善和由此而来的智慧,真理就是那加冕的(也可参看AE 272节)。
隐藏在这一事实中的奥秘是,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审判人的,是神性真理。原因在于,神性良善爱所有人,只要人跟随,它就把他吸引到天堂;但与良善分离的神性真理定所有人的罪,并判所有人下地狱。因此,为免得所有人被定罪,并被判下地狱,也为了神性良善尽可能地缓和,并提升到天堂,头上就有了一个金冠冕,以表示为审判,也就是为缓和作准备的神性良善。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审判人的,是神性真理,这就是主的这些话的意思:
父不审判任何人,而是把一切审判都交给子。(约翰福音5:22)
“父”是指神性良善,“子”是指神性真理。“父”是指神性良善(可参看AE 200, 254节),“子”是指神性真理(AE 63, 151, 724节)。这同样是这些话的意思:
父赐给祂施行审判的权柄,因为祂是人子。(约翰福音5:27)
“人子”表示神性真理(参看AE 778b节)。
尽管如此,必须认识到,主不通过神性真理审判任何人;而是神性真理本身审判那不接受它,反而弃绝它的人,这从主的话很清楚地看出来:
耶稣说,若有人听见我的话不相信,我不审判他,因为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弃绝我,不领受我话的人,有审判他的;就是我所说的话,这话在末日要审判他。(约翰福音12:47, 48; 3:17)
“话”是指神性真理,因为这神性真理在圣言里面,就是圣言。神性真理本身要审判人,而不是主自己通过它审判人,这一点是非常明显的,因为主说:“我不审判他,因为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主自己不审判,因为祂是神性之爱,也是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这一个不能与那一个分离,因为它们为一;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而是拯救人,如前所述。从主发出、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的神性真理也是如此。约翰福音中说“子被赐给施行审判的权柄”,这句话必须按经上论到祂说,“祂发怒”、“发烈怒”、“把人投入地狱”等等的地方的意义来理解;而事实上,主不向任何人发怒,也不把人投入地狱,而是人把自己扔到那里(对此,可参看《天堂与地狱》,545–550节)。所以审判人的,是对神性真理的蔑视和弃绝,因而是来自邪恶的虚假;因此,是人审判他自己。
还要解释一下神性真理本身如何审判人。因蔑视和弃绝神性真理而处于来自邪恶的虚假之人仇恨神性真理,并怒火中烧地摧毁凡处于来自主的神性真理之人里面的神性真理。当他试图这样做时,就像一个人把自己扔进火里,或把脸猛撞到岩石上;其原因不在于火,也不在于岩石,而在于这样做的那个人自己。因为真相是,神性真理从不与来自邪恶的虚假争战,而是虚假与真理争战;因此,天堂不与地狱争战,而是地狱与天堂争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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