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757

757.“和各样污秽

757.“和各样污秽之灵的巢穴,并各样污秽可憎之雀鸟的巢穴”表身处这些地狱者的意愿、因而行为的邪恶,和思维、因而构思的虚假是属恶魔的,因为他们离开主,转向自己。“巢穴”(或牢狱)表示地狱,因为他们被囚禁在那里;“灵”表示属于情感或意愿,因而属于行为的一切;“雀鸟”表示属于思维或理解(或认知)、因而属于构思的一切。因此,“污秽之灵”和“污秽之雀鸟”表示属于意愿、因而属于行为的一切邪恶,以及属于思维、因而属于构思的一切虚假。由于这些就在地狱中与他们同在,故表示它们是属恶魔的;由于他们离开主,转向自己,故也被称为“可憎之雀鸟”。在先知书中,巴比伦(或巴别)以类似事物来描述;因此,在以赛亚书:

巴比伦必像神所倾覆的所多玛和蛾摩拉一样;其内必永无人烟,阿拉伯人也不在那里逗留;只有旷野的走兽卧在那里,咆哮的兽满了房屋,猫头鹰的女儿住在那里,野山羊(萨梯)在那里跳舞;豺狼必在她宫中呼号,翼龙必在它华美殿内吼叫。(以赛亚书13:19-22)

同一先知书:

我必将巴比伦的名号和所余剩的人一并剪除;我必使她为麻鳽(沼泽鸟,鸣声响亮)所得。(以赛亚书14:22,23);

在耶利米书:

夜枭和鸮鸟,并猫头鹰的女儿必住在巴比伦,像神倾覆所多玛和蛾摩拉,及其村落一样;必无人住在那里。(耶利米书50:39,40)

从这些经文明显可知,“各样污秽之灵和各样污秽可憎之雀鸟的巢穴”表示那些身处这些地狱者的意愿、因而行为的邪恶,和思维、因而构思的虚假都是属恶魔的,因为他们离开主,转向自己。

由圣言明显可知,“鸟”表示诸如属于理解或认知,因而属于构思的那类事物,无论是在坏的意义上还是在好的意义上。在以下经文中,它们以坏的意义被提及:

一七中间,我必使祭祀止息,最终可憎之鸟上必是荒凉,直到所定的结局,那毁灭必滴落。(但以理书9:27)

鸬鹚和麻鳽(沼泽鸟,鸣声响亮)却要得地,尖叫的猫头鹰、乌鸦要住在其中。(以赛亚书34:11)

在上述经文中,“夜枭”、“鸮鸟”、“猫头鹰的女儿”和“翼龙”无非表示地狱的虚假;落在尸体上、被亚伯兰赶走的“鸷鸟”(创世记15:11)、以他们的尸首为食的鸟(耶利米书7:33; 15:3; 16:4; 19:7; 34:20;以西结书29:5;诗篇79:1,2),以及吃掉所播种子的鸟(马太福音13:3,4)也是。

以下经文以好的意义提及“鸟”:

爬行物和飞鸟都赞美耶和华的名。(诗篇148:10,13)

当那日,我必他们与天上的飞鸟并地上的爬行物立约。(何西阿书2:18)

你且问走兽,走兽必指教你,又问天上的飞鸟,飞鸟必告诉你;谁不知道所有这些是耶和华的手做成的呢?(约伯记12:7-9)

我观看,不料,无人,天上的飞鸟也都躲避。(耶利米书4:25)

天上的飞鸟和地上的野兽都已逃去,因为我必使耶路撒冷变为乱堆,为翼龙的住处。(耶利米书9:10,11;12:9)

无真理、无仁慈、无人认识神 。因此,这地悲哀,田野的兽和天上的鸟必都衰微。(何西阿书4:1,3)

我是神,我召鸷鸟从东方来,召那成就我筹算的人从远地来。(以赛亚书46:9, 11)

亚述王是黎巴嫩中的香柏树,天上的飞鸟都在它枝子上搭窝,所有大民族都在它荫下居住。(以西结书31:3,6)

与此类似的事物论及亚述,如别处的香柏树(以西结书17:23;但以理书4:10-14, 20, 21;马太福音13:31-32;马可福音4:32;路加福音13:19)。

你要对一切带翅膀的飞鸟和一切田野的走兽说,到以色列山上献大祭之处;我必显我的荣耀在列族中。(以西结书39:17,21; 启示录19:17)

此外还有其它地方(如以赛亚书18:1, 6;以西结书38:20;何西阿书9:11; 11:9, 11;西番雅书1:3;诗篇8:6-8;50:11;104:10,12)。“鸟”表示属理解,因而属思维和构思的事物,这一点从灵界的鸟很清楚地看出来:那里有一切属和一切种的鸟;天堂里的鸟最为美丽,有极乐鸟、斑鸠、鸽子等;而地狱则有翼龙、角鸮、雕鸮,诸如此类;所有这一切在天堂,是出于良善情感之思维的活生生的代表;在地狱,则是出于邪恶情感之思维的活生生的代表。


诠释启示录 #200

200.“且要在我父

200.“且要在我父面前和祂的众天使面前认他的名”表示他们将处于神性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神性真理。这从“我要认他的名”、“父”和“天使”的含义清楚可知:“我要认他的名”是指它们或事物可以与他们生命状态的品质一致,因为当论及主时,“我要承认”表示准许它们或事物可以;事实上,凡主关于一个处于爱与信之良善的人或天使所说或承认的东西,祂都会准许并提供,因为爱与信的一切良善都来自祂;因此,在圣言中,“说”(speak)当论及主时,表示教导、光照并提供(参看《属天的奥秘》,5361, 6946, 6951, 7019, 8095, 10234, 10290节);“名”表示生命状态的品质(AE 148节)。“父”当由主来说时,是指在祂里面并来自祂的神性良善(下文会论述这一点);“天使”是指神性真理,这神性真理也来自主(参看AE 130节)。由此清楚可知,“要在我父面前和祂的众天使面前认他的名”表示他们将处于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

“父”由主来说时,表示在主里面并来自主的神性良善,是因为主被称为神性,这神性自成孕时就在主里面,是祂生命的本质,祂在世时将祂的人身或人性与这神性合一。主称这神性为祂的父,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很清楚地看出来,即:祂教导,祂自己与父为一,如约翰福音:

我与父为一。(约翰福音10:30)

又:

相信父在我里面,我在父里面。(约翰福音10:38)

又:

看见我的,就看见那差我来的。(约翰福音12:45)

又:

你们若认识我,也就认识我的父。从今以后,你们认识祂,并且已经看见祂。腓力对祂说,求主将父显给我们看。耶稣说,腓力,我与你们同在这样长久,你还不认识我吗?人看见了我,就看见了父;你怎么说将父显给我们看呢?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你不信吗?住在我里面的父祂做工作。你们当信我,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约翰福音14:7–11).

又:

你们若是认识我,也就认识我的父。(约翰福音8:19)

又:

我不是独自一人,因为有父与我同在。(约翰福音16:32)

主因与父为一,故还声明:

父的一切都祂的,祂的也是父的。(约翰福音17:10)

又:

凡父所有的,都是祂的。(约翰福音16:15)

又:

父已将万有交在子手里。(约翰福音3:35; 13:3)

马太福音:

一切都由父交付祂;除了父,没有人知道子。除了子,没有人知道父。(马太福音11:27; 路加福音10:22)

约翰福音:

除了在父怀里的子之外,没有人看见过父。(约翰福音1:18; 6:46)

又:

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圣言成了肉身。(约翰福音1:1, 14)

从最后这段经文也清楚可知,他们为一,因为经上说:“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很明显,主的人身也是神,因为经上说:“圣言成了肉身。”由于父的一切也是主的,祂与父为一,所以主在升天时对祂的门徒说:

天上地上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马太福音28:18)

祂以这句话教导人们应当唯独靠近祂,因为唯独祂能做成一切事;如之前祂也对他们说:

离了我,你们不能做什么。(约翰福音15:5)

这清楚表明当如何理解这些话: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

也就是说,当靠近主时,才靠近父。

在其它许多原因中,主如此频繁地谈论父,如同谈论不同于祂自己的另一个人,是因为“父”在内义或灵义上表示神性良善,“子”表示神性真理,两者都在主里面并来自主;圣言是通过对应来写的,因而即给世人,也给天使。因此,经上提到父,是为了让处于圣言灵义的天使可以感知到主的神性良善;经上提到“神的儿子”和“人子”,是为了让他们可以感知到神性真理,这从《属天的奥秘》一书的说明可以看出来,即:在圣言中,“父”表示良善(AC 3703, 5902, 6050, 7833—7834节);“父”表示良善方面的教会,因而表示教会的良善,“母”表示真理方面的教会,因而表示教会的真理(AC 2691, 2717, 3703, 5581, 8897节);神性良善自成孕时就在主里面,是生命的本质,祂的人身或人性就来自它,主称这神性良善为“父”(AC 2803, 3704, 7499, 8328, 8897节);主被承认为天上的父,因为他们为一(AC 15, 1729, 3690节);在圣言中,主也被称为“父”(AC 2005节);主还是那些正在重生之人的父,因为他们正从祂那里接受新生命,并接受祂的生命(AC 2293, 3690, 6492节);“神的儿子”和“人子”是指神性人身和发出的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参看AE 63, 151, 166节)。由于凡进入天堂的人都必须处于良善,也必须处于真理(没有人能处于这一个,除非他同时处于那一个,因良善是真理的存在或本质,真理是良善的实存或显现),还由于“父”表示神性良善,“天使”表示神性真理,两者都来自主,所以经上说:“我要在父和祂的众天使面前认他的名。”在福音书中同样如此:

凡在人面前认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认他。(马太福音10:32)

路加福音:

凡在人面前认我的,人子在神的天使面前也必认他。(路加福音12:8)

由于“父”表示神性良善,“天使”表示神性真理,所以主也说:

人子在自己的荣耀里,并天父与圣天使的荣耀里,降临的时候。(路加福音9:26; 马太福音16:27)

此处主将祂自己的荣耀称为“父与天使的荣耀”,因为祂说“在自己的荣耀里,并父与圣天使的荣耀里”;但在另一处说“在父与天使的荣耀里”,在别处说“在父的荣耀里同天使”。如马可福音:

祂在他父的荣耀里同圣天使降临的时候。(马可福音8:38)

马太福音:

当人子在祂荣耀里,众圣天使同祂降临的时候。(马太福音25:31)

对此,必须作为附录进一步补充的是,如果主与父为一,祂的人身或人性是来自祂自己里面的神性的神性,作为一个教义被接纳和承认,那么在圣言的每个细节中都会看到光;因为当阅读圣言时,被视为教义,并从教义被承认的东西都在光中。此外,一切光都从主发出,主拥有一切能力,会光照那些承认这一点的人。而另一方面,如果父的神性是另一个神性,不是主的神性作为教义被接纳和承认,那么在圣言里面于光中看不到任何东西;因为处于这种教义的人会从这一个神性转向那一个神性,从他所能看见的主的神性(这种看见通过思维和信仰实现)转向他所不能看见的神性;因为主说:

你们从来没有听见父的声音,也没有看见祂的形状。(约翰福音5:37; 1:18)

相信并热爱一个无法以任何形式来思想的神性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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